有一次我犯了一個連自己也不肯饒恕的“大錯誤”。我“忘記了自己的身份”,把一位下放幹部當成了“同誌”,並且公開說他是個“好人”。因為他待人和氣,沒有向這些犯“錯誤”的人身上“落井下石”。這一“頌揚”可不得了,他的“班長,立刻被革掉。這邊批判我“忘記身份”;那邊就批“原組長”的右傾。我後悔莫及,罪不該忘記那條教導:“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我害了這位同誌,使他跟我們勞動了兩年,直到所有下放幹部都調回原單位,他才離開。
這件事發生後,有些下放幹部變“精”了,提高了“覺悟”,開始同“右派”誓不兩立,對我更是如此。開始在我這個“花崗岩腦袋”
上磨他們的牙,當他們的牙齒磨尖利可以咬人了,就放回去參加整人的運動。客觀上我們成了他們升遷的“人梯”。更不幸的是有些政治上還幼稚的“小右”也學會了這一招數,不斷彙報我的“反動言行”去“立功贖罪”。在生活會上讓他們互相揭發,這叫“瓦解政策”,有位教導員說的更露骨:“狗咬狗”。可有些人卻偏偏要互相“咬”,結果彼此都咬得遍體鱗傷。有一位姓於的和一位姓周的,就是這樣互“咬”,最後都“咬”進了監獄。落實政策時他們才說了實話,當初互相攻擊的都是“不實之詞”。
看出了這個招法的不人道,我沒有上當,我寧願當“活靶子”、當“人梯”,我希望大家都解放,“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偈語成了我這個無神論者的信條。結果是所有在農場勞改的“右派”都摘了帽,我這頂帽子還牢牢地長在頭上。
突擊摘帽“文革”初期,我的“帽子”戴得更“牢不可破”了。據我所知,此時我省隻有少數幾個:頑固分子”還沒摘帽,我認識的有某大學政治係主任智某,另一位是“老延安”,他們根本不承認自己是“右派”。還有一位是個“老八路”,他不是知識分子,而是在運動中仗義直言,保護他領導下的幾個有才華的知識分子被打為“右派”的,他一直不承認,還一如既往地向黨組織交黨費。自然沒人敢收,他就自己“代黨保存著”。還有一位是民主黨派的負責人,一直不認罪,他說:“我同共產黨共事多年,並肩戰鬥,我要是右派,那共產黨也是右派了。”1962年勸他“認罪”,好給他摘帽,他說:“我不是右派,你摘個什麼?!”而我呢,則是省文藝界惟一—個沒有摘帽的,我早已安於現狀,繼續當我的“反麵教員”。“文革”一開始,我第一個被關起來,“造反派”為表示自己是“左派”,當然要用我這個“右派”來證明。
1968年,珍寶島事件發生。我在“牛棚”裏聽到消息,非常替祖國命運擔心,對自己的政治問題,早已置之度外,沒有想到“造反派”卻把我同珍寶島聯到一塊兒!
那是在1968年8月中旬,駐我單位的工宣隊長老於把我找去。他是汽車廠的工人,外號“於大錘”,我想恐怕又要“錘”我一通。可事實恰好相反,他不但沒有“錘”我,還給我讓座:“你戴幾年帽子了10年。一還想不想摘?”我想這是啥時候,還談這個,有話就明說,拐什麼彎?他還真沒拐彎,像掄大錘一樣,“你寫個檢查,在大會上講一講你立場轉變的過程。”是我“轉變”了還是誰轉變了,我真說不準。回去以後,我開始寫檢查。對這種差事,我已輕車熟路。我把上萬字的提綱交了上去。“於大錘”看看那厚厚的稿紙,皺了一下眉頭:“寫這麼多幹什麼?又不是寫小說,拿回去刪去廢話,給你10分鍾在大會上講完!”
下午專為我開了個群眾大會,各路“造反派”都到齊了,從他們疑問的目光裏斷定,誰也不知道開的是什麼會。有的用鄙夷的目光看我登台表演,習慣地拿出小本子,準備批判我的發言。
我把準備好的檢查提綱用15分鍾念完了。下邊一陣嗡嗡,顯然對我的檢查表示不滿。有個“造反振”頭頭舉手要求發言,此人曾率先抄我的家,並主張把我攆下鄉,沒等我搬走就把我住的房子許諾給他的一個朋友。他的發言聲色俱厲:“這不是檢查,而是翻案,再一次向黨進攻。”我一聽火就上來了,霍地站了起來想同他爭辯。反正已經把我打到十八層地獄,妻子瘋了,兒子嚇成癲癰,還怕什麼,剛要張嘴反駁,“於大錘”把我叫出會場,“丁耶,千萬別發火,耐著性子聽下去,意見提的不對也不要反駁,就當放屁。”我回到座位上繼續聽“造反派”們放屁。聽完幾個“屁”之後,“於大錘”上台講話:“丁耶同誌今天的檢查很深刻,”天知道我哪地方深刻,“對過去所犯的錯誤有了正確的認識,立場有了轉變……根據……摘掉他的右派帽子……”下邊聽眾有人鼓掌,從稀疏的掌聲中辨得出他們沒有想通。不僅他們不服氣,連我自己也覺得摘得不仗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