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實際誰管你,帽子需要摘就摘,這是政治需要,由於需要可以是非顛倒,可以指鹿為馬。
事後我才知道,並不是我“改造好了”,而是由於珍寶鳥事件發生,要團結全民族,一致對外。民族矛盾上升,階級矛盾下降,不要樹敵過多,化消極為積極。我上邊提到的幾位老同誌也在這次摘了帽子,那位“老八路”還堅持他不是“右派”,誰管他呢,給他“硬摘”掉了。
今天回憶起那件事,並不足奇怪,當初戴帽子就沒有半點道理,今天摘帽子還談什麼道理不道理,那時是權當家,而不是法作主。像造反派說的:老子就是法,老子就是理!
“摘帽右派”與下放
“摘帽”與戴帽照理應當有本質的差別,而實際上差別並不大,這是我在下放過程中逐漸覺察到的。
1968年秋冬之交,全省掀起下放勞動“接受再教育”高潮,為了促使幹部積極響應號召,我省還增添了個理由:減少城市人口,保護幹部,預防原子彈襲擊。有些幹部不知是由於“覺悟高”還是被原子彈嚇的,紛紛報名,全家落戶農村,個個胸前戴著大紅花。
惟獨我,沒有給戴花,而是在吹吹打打送走那些下放幹部之後,才派輛汽車偷偷地把我家的“老弱病殘”者運送到鄉下,就像運走私黑貨一樣。可見我同下放幹部是內外有別的。還有一件事,更使我明白了對“摘帽右派”是另眼看待的。下放以後,我本性難改,又重操舊業,繼續寫我的伐木工人史詩(鴨綠江上的木幫),而且冒失地投寄給北京一家大出版社。一去半年沒回音,後來聽一位老“五·七插”講,出版社來人了解我的政治情況,一聽說我是“摘帽右派”便沒再理我。又過了半年,長詩退還,附了一封退稿信,建議我寫寫“偉大的文化大革命……”當然我對這場“十年浩劫”很感興趣,是要寫的;但不是那時候寫,而是在今天;不是寫它的“偉大”,而是寫它的罪惡。
“改正”以後“改正”政策落到我的頭上時,有人估計肯定要“卡殼”:“丁耶要不是右派,我們單位就沒有一個右派了。”等翻開檔案,審議了我的“右派言論”,才發現“丁耶的言論是正確的”,和“三中全會的精神一致呀!隻是說早了點……”在“改正”宣布會上讓我代表“錯劃”表態時,我牢騷兩句:“從今天起,我又是35歲了,那22年不能算我的陽壽……至於‘改正’,誰錯了誰改,不要不明不白的,好像誰都錯了,又像誰都沒有錯,這樣怎向人民交代,怎向曆史交代……”其實我說這些話是多餘的,曆史總像一個羞怯的少女,有史以來總是如此。可我作為一個作家,不能向人民說謊,應負起曆史給予一個作家的神聖使命。
20載歲月就像水土一樣“流失”掉了。組織上又把我安排在作家的位置上,可我的筆已經寫不出什麼詩。20多年盡寫檢討了。後來我想檢討也是一種文體,就發揮我這方麵的一技之長吧。
不過我把這種“檢討”文體也“擴大化”了,“擴大”到社會、國家的範圍,不僅為自己寫,也替別人寫;替那些有錯誤不願意檢討的人寫,替檢討不深刻的人寫。為了掃清改革的障礙,我願再冒一次險,舉起我的投槍向那個巨大的封建腐朽的幽靈進行最後一次衝殺。
1986.12.8.於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