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變革:改變曆史方向的變法圖強(2)(2 / 3)

孝文帝改革

北魏王朝,始建於公元386年,為鮮卑人道武帝拓跋珪所建。西晉末年,拓跋力微之孫拓跋犄盧曾因幫助西晉並州刺史劉琨與匈奴人對抗有功,被西晉封為代公,進而封為代王。公元338年,拓跋什翼犍即代王位,設官分職,製定刑法,國家機構逐步完備。到了386年初,拓跋什翼犍之孫拓跋珪在雲中盛樂宮稱王,是年四月,自稱魏王,改國號為魏。拓跋珪逐年發動戰爭,逐步占有今山西、河北大部分地區。398年農曆十二月,拓跋珪定都平城(今大同),稱皇帝。

北魏建立後,社會依然動蕩不安,各地不斷爆發農民起義。471年,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即位之後,年齡尚小,馮太後執掌政權,她為鞏固北魏中央集權,在政治、經濟等方麵進行了一係列的改革。公元492年,馮太後去世,孝文帝親政,他繼續進行馮太後的事業,大刀闊斧,銳意改革,終於使北魏的政治、經濟、文化和中華民族各民族間的關係有了重大的發展。

北魏的統治者鮮卑人在當時比漢族要落後。黃河流域是漢族封建統治根深蒂固的地區,也是漢族封建經濟、文化比較發達的地區。鮮卑人進入中原以後,要統治一個比自己先進很多的民族,便采取了殘酷的鎮壓手段,租稅繁多,徭役苛重。但這樣的高壓手段不僅沒有製止住社會的動亂,反而激起了更加強烈的反抗。為了緩和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北魏統治者不得不改弦更張,尋找維持統治的其他策略。

鮮卑人原是以畜牧經濟為主的民族,一直過著遊牧生活。北魏統治中原以後,便逐漸轉向以農業經濟為主的定居生活,但其封建王朝的一整套國家機構、官吏設置還處於相當不成熟、不完善階段。魏孝文帝為了鞏固政權,決定首先改革吏治,從政府官吏抓起。

魏孝文帝在馮太後的支持下,改革吏治,取消了不論政績好壞均任職六年的規定,改為任期時間的長短要按政績好壞決定,不稱職的可以隨時罷免,成績顯著的可以繼續連任。這樣,就使各級官吏把政績的好壞,看成與自己仕途攸關的大事,迫使他們盡心守職,努力從政。公元484年,孝文帝開始推行“班祿”製,即所有官吏的俸祿一律由國家負責,不準官吏自行籌集。官吏的職責就是管理生產和民眾,國家按官吏職位的高低發放俸祿。為了杜絕貪贓枉法,在“班百官之祿”的同時,又製定了懲治貪汙的辦法:官吏凡貪汙絹滿一匹者或敢於枉法者,一經查出,一律處死。

在推行“班祿製”當年秋天,魏孝文帝派出檢查人員到全國各地巡察,考檢舉報違反規定的官吏,結果查出有四十多人貪贓。魏孝文帝得知以後,隨即下令,全部處死。通過這樣嚴厲的懲罰,整治了綱紀,北魏腐敗的吏治很快得到改善,各級官吏奉公守法,貪贓枉法之事大大減少。

為了緩和社會矛盾,增加國家財政收入,魏孝文帝、馮太後不顧地主豪強和守舊勢力的反對,決心限製豪強地主勢力,爭奪土地和農民。公元485年,孝文帝下達了均田令,並派大臣巡行各郡,會同各地官吏實行均田。均田製在一定程度上限製了豪強大族兼並土地。政府把無主荒地分給無地的農民,並肯定了農民對土地的占有、使用權,使農民有了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生產積極性有了一定的提高,同時又允許無地農民遷往他鄉,這也有利於荒地的開發,有利於耕地麵積的擴大。因此,均田製對於當時國家社會經濟的恢複和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在均田製開始實行時,北魏還沒有建立鄉黨製度,而是實行以宗族為單位的宗主督護製,三五十家共立一個戶籍。大地主隱匿農戶的情況很多,還有的宗主把持地方政權,憑借權力,降低自己的戶等,使租稅徭役幾乎全落到那些沒有宗族庇護的農民身上,迫使更多的農民逃亡。這些都使生產的發展受到很大影響,同時使國家的稅租收入大大減少,因此,必須整理戶籍,清查隱附人口。

公元486年,大臣李衝建議實行三長製,代替宗主督護製。三長製實際上就是秦始皇創立的鄉、亭、裏、什、伍製的延續,這是漢族封建統治者實行已久的製度。三長製的內容是:五家為一鄰,五鄰為一裏,五裏為一黨,鄰有鄰長,裏有裏長,黨有黨長。三長的主要責任是檢查戶口,征發徭役和兵役,征收賦稅等。廢除宗主督護製和實行三長製,是對世族豪強地主的一次沉重打擊。有許多大臣本身就是隱匿農戶的大地主,所以,他們紛紛起來反對李衝的建議。馮太後和魏孝文帝為了加強自己的統治,堅決采納了李衝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