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貧苦農民經常在青黃不接的季節向地方和大商人借錢,還錢的時候要還高出原來借的錢好幾倍,這叫“高利貸”。農民如果還不起錢,就要賣掉全部家產,甚至賣掉自己的兒女,直到家破人亡。鄞縣的老百姓過的也是這種悲慘的生活。王安石在這裏當縣令的時候,規定官府在青黃不接的時候把倉庫裏的糧食借給農民,秋收以後農民還糧,收取的利息要比高利貸少多了。這樣一來,農民的生活好過多了,而且官府也能得到一些利息。
為了感謝王安石為人民做了許多好事,鄞縣的老百姓給他修了一座神廟,每年都在一定的日子裏紀念他。
1068年,19歲的趙頊當上了皇帝,他就是宋神宗。神宗是個很有誌氣的皇帝,他從小讀書就很用功,而且喜歡動腦筋,向老師提出一些怪問題。他看到宋朝被西夏和遼國欺負,卻沒有力量反攻,心裏很著急,對朝廷的腐敗現象,也很痛恨。他一心想模仿唐朝的太宗李世民,做一個頂天立地的皇帝,洗刷掉宋朝的恥辱。
宋神宗在當皇帝以前,從他的老師那裏知道王安石是一個很有才能、正直無私的人,心裏對王安石非常佩服。在他當上皇帝的第一年,他就召見正在江寧做官的王安石,兩個人談得很是投機,都有富國強兵、改革朝政的決心。神宗對王安石很信任,第二年任命他為副宰相,主持改革。從此,一直到神宗死去,這十幾年改革,曆史上叫做“王安石變法”。
王安石認為當時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改變社會風氣,建立健全法律和製度。於是王安石先後製定頒布了“青苗法”“免役法”“農田水利法”等措施。
“青苗法”是王安石根據自己在鄞縣做官時的經驗製定的。老百姓一年裏可以向地方官府借兩次錢,半年以內歸還。借1000錢,就得還1200錢。雖然要付不少的利息,可是這比借高利貸要合算得多。這項措施使官府收入增加,卻斷了放高利貸的地主官僚們的財路。
“免役法”規定,政府收取服役人家的免役錢,用這些錢雇人服役。不論是老百姓還是地主、官僚都要交錢,這就減輕了人民的勞役負擔,保證了農民有充足的勞動時間。“農田水利法”是政府鼓勵各地興修水利發展生產的一項措施。國家對積極修築堤壩河渠的人,要給予獎勵,並且向缺少資金的地區提供低利息的貸款。
除以上幾項新法之外,還頒布了“方田均稅法”,在全國重新丈量土地,按田地的好壞和多少收取地稅;在社會治安和軍事方麵製定了“保甲法”,起到了有效地控製人民和充實軍隊的作用。
這些“新法”的實行,限製了大官僚大地主們的政治和經濟特權,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整頓了軍隊,使宋朝弱小貧困的局麵得到初步的改變。
可是,從改革一開始,王安石就遭到大官僚大地主的攻擊。另外一些保守的官吏為了自己的利益,更是不斷寫文章罵王安石,甚至編造許多謠言破壞他的名聲。
宋神宗當上皇帝以後的第六年,全國各地發生了重大的自然災害。特別是河北一帶,連續幹旱10個月以上,田地幹裂,沒有收成,災民紛紛逃亡。許多農民逃到河南,大路上到處是東倒西歪的人。他們吃不飽穿不暖,那種情景真是慘不忍睹。
守舊的官僚們這下可找到了機會,硬說這是因為王安石變法惹惱了老天爺,所以上天才降下這麼嚴重的旱災,還說什麼隻要把王安石撤了,把新法廢了,老天就一定會下雨。有一個人畫了一幅“流民圖”,描繪了災民們的慘相,並且把責任都推到王安石的身上。
宋神宗看了“流民圖”,想到變法以來那麼多人告王安石的狀,而且他害怕得罪宮裏兩個太後,因為她們老是在他麵前說“祖宗的法規不可以改變”,就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讓他去江寧休養。
後來王安石又當上了宰相,但他的改革決心已經沒有以前那麼堅定了,特別是他的一個心愛的兒子死去後,他心裏很難過,覺得什麼都沒意思了。他幾次向神宗要求辭職,最後在1076年,得到批準,又回江寧養病去了。
王安石兩次下台,使變法遭受了巨大的打擊。神宗死後,代表保守的官僚和地主的司馬光上台,廢除了新法。至此,王安石變法結束了。
一條鞭法
公元1525年,張居正出生於江陵。幼年時期,張居正就聰穎過人,並且成了荊州府遠近聞名的神童。公元1536年,張居正報考生員,其機敏伶俐深得荊州知府李士翱的憐愛,並且囑咐他要從小立大誌,長大後盡忠報國。4年之後,才高氣傲的張居正又順利通過鄉試,成為一名少年舉人。湖廣巡撫顧璘對他十分賞識,曾對別人說“此子將相才也”,並解下犀帶贈與居正說:“希望你樹立遠大的抱負,做伊尹,做顏淵,不要隻做一個少年成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