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美建交到1989 年春夏之交中國發生的天安門事件是中美人權鬥爭的第二個時期。這個時期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中美之間在人權問題上的矛盾逐漸凸現出來。
一、中美建交初期兩國在人權問題上的矛盾
中美建交初期,正是美國人權外交的倡導者卡特執政的時期,由於中美兩國有著共同的戰略利益,也由於美國把人權攻擊的主要矛頭對準蘇聯和東歐,因此,兩國在人權問題上很少發生尖銳的衝突。盡管如此,中美兩國在人權問題上的分歧已初見端倪。
———1979 年1 月,鄧小平訪問美國時,卡特曾提出,希望中國放寬對移民的限製和旅行限製等。
———魏京生事件發生後,美國國會有人為其鳴冤,並向中國政府施加某種壓力。
———中美建交不久,卡特總統就敦促國會製定與台灣關係的法案。1979 年3 月13 日,美國會參、眾兩院分別通過了美國與台灣關係的法案———《與台灣關係法》。該法第二條(丙)款規定:“本法中任何條款都不應違背美國對人權的關心,特別是對大約1800 萬全體台灣居民的人權的關心。茲重申,維護並促進全體台灣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與台灣關係法》顯然是針對中國大陸的,它實際上是把台灣當作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來對待。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把維護台灣人民的人權當做美國的國家目標實際上是對中國內政的幹涉。美國這種以人權為借口,幹涉中國內政的舉動理所當然地遭到中國的堅決反對。同年3 月16 日,當時的中國外交部長黃華約見美國駐華大使伍德科克,就美國參、眾兩院分別通過《與台灣關係法》表明了中國政府的態度。黃華指出,《與台灣關係法》在一係列問題上違反兩國建交時雙方同意的原則以及美方的承諾,實質上是企圖在某種程度上保持美蔣“共同防禦條約”,繼續幹涉中國內政,對此,中國政府當然不能同意。這項法案如果生效,對中美兩國剛建立的新關係是很有害的。希望美國政府運用自己的影響和職權,確保在處理美台關係的立法調整上不出現任何違反兩國建交協議的事情。但是,美國政府不聽中國的勸告,1979 年4 月10 日,卡特總統簽署了《與台灣關係法》,並稱讚國會行動迅速,工作勤奮。《與台灣關係法》使中美關係蒙上了一層陰影。
———從1980 年開始,美國國務院的年度人權報告將中國列為一個專門部分,說明美國已正式在官方文件中指責中國的人權問題。
———1983 年4 月,在裏根總統執政時期,發生了美國政府給中國網球運動員胡娜提供所謂“政治庇護”的事件。胡娜是1982 年7 月由中國網球協會派往美國參加國際比賽的網球運動員。根據國際慣例,國際比賽的東道國應切實保障運動員的人身安全,然而美國政府卻縱容美國少數人與台灣某些人勾結,對胡娜進行誘騙、脅迫,使她長期滯留美國。在這期間,中國政府曾多次同美國進行交涉,敦促美國政府從兩國關係的大局出發認真解決這一問題。並警告美國,如果不妥善處理這一問題,中美關係特別是體育文化交流關係將會受到不利影響。但是,美國政府對中方的嚴正要求和警告置若罔聞,一意孤行。經過個月之後,於1983 年4 月4 日,美國國務院正式宣布,經美國司法部、移民和歸化局同意,準予胡娜在美國“政治避難”。對此中國政府向美國提出了強烈抗議。4 月6 日晚,中國外交部副部長韓敘召見美國駐中國大使恒安石,向他遞交了中國外交部的照會,強烈抗議美國政府給予中國網球運動員胡娜所謂“政治庇護”。照會指出:美國政府宣布給中國網球運動員胡娜以所謂“政治庇護”,“這是美方經過長期策劃、蓄意製造的一起嚴重政治事件”,是“侵犯中國主權、幹涉中國內政、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的事”。“中國政府重申,中國決不會為了與美國的關係而放棄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的原則立場”。
美國給予胡娜“政治庇護”事件對中美關係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它不僅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而且直接影響到中美的文化和體育交流。4 月27 日,中國文化部宣布,自即日起,停止執行1982 年至1983 年中美文化交流計劃中尚未執行的全部項目同一天,中華全國體育總會負責人發表談話,決定停止1983 年的中美體育交往。
盡管胡娜事件對中美關係有一定的影響,但由於這時美國把人權攻擊的矛頭主要對準蘇聯,中美之間在人權問題上的矛盾還不是很突出。鄧小平說:“網球運動員問題,是細枝末節問題,這是裏根政權的台灣政策的結果,是節外生枝。”① 但胡娜事件表明,中美關係因人權問題潛伏著危機。
二、80 年代中期以後中美在人權問題上的矛盾逐步加深
80 年代中期以後,隨著國際局勢的緩和和蘇聯威脅的減輕,美國逐漸加重對中國人權狀況的攻擊。1984 年,美國國會18 名眾議員給中國國家主席寫信,誣稱“中國嚴重違反人權”,希望中國改善人權狀況。這是一個不祥的信號,表明美國國會在人權問題上給中國製造麻煩。此後,美國不斷利用人權問題對中國施加壓力。中美之間在人權問題上的矛盾和鬥爭逐漸尖銳起來。這種矛盾和鬥爭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麵:
一是在我國人口政策問題上的矛盾和鬥爭。
計劃生育是我國政府製定和執行的適合我國國情的一種人口政策,完全屬於我國的內政。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我國對計劃生育工作進行分類指導,堅決反對任何強迫墮胎的辦法,一經發現,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製止。但是美國政府不顧事實,根據美國少數人的歪曲和捏造,不僅汙蔑我國所謂“強迫墮胎”,而且公然攻擊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1985 年9 月25 日,美國國際開發署宣布它將不向聯合國人口基金提供它曾承諾的一千萬美元的捐款。這筆款項相當於聯合國人口基金援助中國計劃生育的數額。其理由是聯合國人口基金參與了中國計劃生育項目的管理,而中國計劃生育政策導致某些強迫墮胎的事例。針對美國國際開發署公開攻擊我國的人口政策的行為,9 月27 日,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發言人發表聲明,指出“計劃生育是我國的內政,決不允許任何外國幹涉”。美國政府對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攻擊是對我國內政的粗暴幹涉,“我們對此表示憤慨”。“這是絕對不能容忍的”。聲明還指出,聯合國人口基金與中國在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麵的合作,完全是在世界人口行動計劃和墨西哥城人口與發展宣言的範圍內進行的。聯合國人口基金對中國的援款,沒有一個美元是用於人工流產的。美國是聯合國的成員國,也是聯合國人口基金理事會的成員,理應支持聯合國各機構,包括人口基金的正當活動,實現自己承擔的諾言。現在美國卻違背諾言,減少原已承諾的給聯合國人口基金的援款,對聯合國人口基金的正常活動施加財政壓力,為聯合國人口基金的工作設置障礙。我們堅決反對美國的這一無理行為,並要求美國政府采取措施盡快改正這一錯誤的決定。此後,美國不僅不改變其錯誤做法,而且連續幾年以聯合國人口基金參與中國計劃生育為由,堅持在這些援款中扣除用於中國的部分。1986 年8 月1日,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還通過一項要求中國改善人權的決議。這項決議攻擊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要求中國“保證尊重家庭的不可拆散”。這是赤裸裸地對中國內政的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