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謀事、精心謀事就要實事求是、客觀科學。千難萬難,實事求是最難;千珍貴萬珍貴,實事求是最珍貴。我們謀劃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就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精神,確立客觀科學的態度。要以科學的態度進行比較,學會用比較的思維謀發展、謀事業,在更加寬廣的比較中開拓視野,找到更高的參照係,瞄準更高的發展起點,確立更高的目標定位,取人之長、補己之短,揚己之長、創我之新,積極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發展新路,強化超前意識,爭取工作的主動權。要以務實的精神激發熱情,千方百計把上下加快發展的高漲熱情保護好,各部門謀大事、幹大事的堅定決心引導好,確保工作熱情建立在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基礎之上,建立在尊重民情的基礎之上,從而創造出經得起實踐檢驗、曆史檢驗和人民群眾檢驗的政績。
各級領導幹部要有謀事之心、強謀事之功、得謀事之法,加快建設開放、和諧社會做出積極的貢獻。
人大機關幹部更要善於“謀事”
人大機關是人大常委會的辦事機構,這一職能要求人大機關幹部必須具備較強的綜合能力,不僅要會寫會說會辦事,更要能參善謀出高招。較高的出謀劃策、參與決策的能力應該是對人大機關幹部更高層次的追求,因為這種“謀事”能力的強弱,在某種程度上,決定著人大機關和人大常委會的工作質量,從而將直接影響到人大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而從當前的情況看,部分人大機關幹部的謀事能力與客觀要求還有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麵:
第一是圍繞中心工作的謀事能力“淺”。緊貼中心、服務大局是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這就要求人大機關幹部必須了解中心、關注中心、參與中心。而在事關全局性工作中,有的同誌往往存在著“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現象,感到自己人微言輕,說了領導也不會重視;有的同誌缺乏對中心工作的學習和研究,認識問題比較膚淺,遇事不能從全局出發,提出處理問題的意見、辦法及建議缺乏力度。
第二是圍繞分管工作的謀事能力“弱”。部分同誌對自己分管的工作缺乏深入細致的研究,隻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忙於應付的時候多,出精品的時候少,離行家裏手的要求有較大差距。還有的同誌對分管工作提不出具體落實的辦法,給基層拿不出可供操作的章程,上級有什麼要求,基層是個什麼情況,兩者怎麼很好地結合起來,心中無數,不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第三是圍繞領導交辦工作的謀事能力“單”。有的同誌隻能是領導交待“一”就辦個“一”,順利的時候還能完成,一旦遇到情況發生變化,就沒轍了,不知道如何在不違背領導意圖的前提下隨機處理。
人大機關幹部謀事能力不強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是以下四個方麵:
第一是業務能力不強妨礙了謀事能力的提高。近幾年,人大機關新進的年輕幹部人數不斷增加,是目前人大機關的主要力量。這些同誌大部分是經過公務員考選轉進來的,雖有較好的文化基礎,但機關業務比較生疏。有的缺乏人大機關的實踐鍛煉,沒有豐富的閱曆;有的知識麵窄,了解掌握的情況單一,遇事不能多維思索,認識問題絕對化、片麵化;有的沒經過係統培訓,看問題抓不住症結,提建議切不中要害。
第二是精神狀態不佳影響了謀事能力的提高。少數同誌對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清,把人大機關看成是休息的場所,精神不夠振奮,工作得過且過,隻滿足於完成交辦的任務,缺乏為人大常委會提供決策的自覺意識。
第三是製度不完善製約了謀事能力的提高。主要是機關幹部在職培訓製度和重要工作決策製度不夠完善。現在機關搞培訓,往往隻注重政治理論和文字寫作知識的學習,卻忽視了謀事能力這方麵的內容,一些重要工作在決策時機關幹部也很少參與,使本來就不多的鍛煉機會更少了。
第四是激勵措施失衡不利於謀事能力的提高。有些單位對人大機關幹部工作的評價存在著重辦事輕謀事的傾向,立功受獎、職務提升、物質獎勵大多是寫材料多、會協調、圓滿完成領導交辦工作的,而對就全局性工作及重要任務等方麵是否給領導提供了有價值的見解,則很少考慮。
提高人大機關幹部謀事能力是職能所需,形勢所迫,從當前的情況看,應著力抓好以下幾個環節:
第一是強化崗位訓練,在學幹結合的實踐中提高謀事能力。要充分運用好本職崗位這個成才的最佳基地,引導人大機關幹部著眼工作需要學知識。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實踐中練謀事,不斷摸索謀事的基本規律,按照學習—研究—實踐—總結的路子,一步一個腳印地提高自己的謀事能力。老同誌要發揮好“種子”和“酵母”作用,搞好傳幫帶,與新同誌一起在學中幹、幹中學,共同練本領,提高謀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