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中國有效經濟少於日本(1 / 3)

存《管子·地數》-章裏,桓公問管子:“吾欲守同財,而毋稅於天下,而外因天下可乎?”就是說,我要保住國內資源不被天下各國獲取,反而耍外取於天下可以麼。管子同答:“可,夫水激而流渠,令疾而物重。先王理其號令之徐疾,內守國財,而外因天下矣。”這一段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要想既利用外力,又保住本國財富不外流,那就要製定出好的方針政策和製度法令。

軍費開支占國民生產總值比例多少,是判斷一個國家軍費是否龐大的最重要標誌。比如二戰以後,日本被限製軍費,就不是按照金額測算,而是按照GDP比例。根據美國中央情報局2003年的統計,世界各國軍費開支占GDP的比例,平均超過3%,而日本占1%,在全部165個國家中,名列139,還及不上朝鮮的三十分之一、新加坡的五分之一,也落後於絕大部分歐洲國家。

經濟學中,經濟效果的含義是指用最少的勞動消耗取得最大的有用成果,或是在一定勞動消耗條件下,取得的有用成果最大。經濟增長的實際效果取決於產出的國際市場競爭力的橫向比較。我們已經認識到,經濟發展並不等同於經濟增長。經濟發展應包括產業結構優化,功能和效益的提高,能耗、水耗、資源消耗的降低,經濟技術的進步,經濟成果的合理分配,企業素質和勞動力素質的逐步提高,基礎設施的改善等等。

傳統上,GNP被當作衡量經濟發展和經濟增長的最具代表性的指標,甚至在國民意識中把GNP等同於社會財富和經濟福利的增長率加以推崇。但GNP不能正確區分社會經濟活動帶來的正負效應,甚至把經濟損失的負產值也計為正值。就生產成本來說,目前中國的統計數字均未把砍伐森林、汙染自然環境、水土流失、資源枯竭和破壞臭氧層等長期負效應計算在內,並造成了把GNP增長當作手段,而無視人類生存進步的錯誤現象。日本學者都留重人形象地比喻,一個社會由於有意識地引進蚊子,為殺蟲劑和蚊帳創造市場需求,從而成功地解決了失業問題,但這並沒有帶來社會財富的有效增長。

美國斯坦福大學教授保羅·克魯斯曼《虛幻的亞洲經濟》認為,亞洲經濟奇跡不是靠技術革新、促進生產率提高來實現的,而是依靠對勞動力、對資本高強度、資源總動員高投入獲取的。這種單純的投入增長產生的利潤越來越少,而且也是有限度的,岡此亞洲的經濟高速增長難以為繼,世界經濟中心轉為亞洲的結論有待商榷。近年亞洲經濟危機和中國經濟增長模式,一定程度上為他的理論提供了絕佳佐證。

中日兩國高速增長都以大規模投資帶動了經濟的高速發展。新中國成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國管理固定資產投資的機構主要是國家計委。由於體製上的弊端,每年都要花讚大量人力、物力去審批、調控上千個大中型國有資產投資項目,心有餘而力不足,缺乏必要手段來防止投資的盲目膨脹,在出現投資過熱時隻能用行政手段強行全線壓縮。產業結構的轉化也缺乏長遠規劃,產業高級化進展緩慢。加之經委、建委、各級地方政府都有權力決策投資,以致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盲目投資,重複建設過量,表麵上看似經濟增長了,但是僅存1979~1991年,我國無效投資就高達6800億元。

日本對企業投資行為進行宏觀調控的是通產省下屬的產業政策局,雖然可以製定產業政策,但是沒有對企業進行行政幹預的權力,更多是企業的“總參謀”,而不是“統帥”,避免了決策失誤,並幫助夕陽產業減少投資,實行轉產、減產,促進朝陽產業擴大投資,確保了經濟有效發展。

改革開放20年間,我國資本要素和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貢獻率分別為61.6%、28.7%,日本1953~1971年為23.8%和55%。1980~1994年,我國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7倍,GNP增長不到3倍,而日本投資率年均增長1.17個百分點,GNP就增長1個百分點。中國每年經濟增長70%是外資等非國有經濟的貢獻,技術因素作用較小。1992年,GNP年增長12%,吸引外資200億美元,占我國當年固定資產投資15%,可增加1萬億元工業產值。1993年,國有企業每投入100元,投資效益產出隻有91元。

日本追求的是由勞動生產率提高帶來的高速增長。1953~1981年,勞動生產率年均增長14.2%,我國僅為4.4%。日本人均GNP從280美元增長到2000美元僅用5年,我國用了25年以上。1980~1993年,我國GNP年均增長10%,人均GNP增長8.4%,日本分別為4%和3.4%,但用人均美元和購買力平價計算,中國分別為4.1%和7%,日本為10%和7.2%。1973y1993年,日本人均GNP從3470美元升到31,490美元,實際增長率3.96%,有價值增長率6.63%,中國分別為8.68%、1.49%。1995年,我國GNP提前5年翻兩番,但人均GNP沒有達到800美元。人均年財政收入19年僅年遞增2.9%,大大低於人均GNP的8.4%。

我國經濟增長在拉動需求擴大的同時,推動物價大幅度上升。1960~1984年,經濟波動係數是日本的3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2倍。1982~1994年,年均GNP增長率為10.22%,年均的零售物價上漲率8.2%,兩者之比為1:0.8,而日本相關數據分別為9.9%、4.6%,1:0.46,可見日本物價上漲率較我國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