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隨著草原文化研究的逐步深入,梳理和辨析草原文化與遊牧文化之間的關係,已成為該領域學術研究不可回避的重要學理問題。雖然學界至今尚未就草原文化與遊牧文化之間的關係展開專題討論,但對這一問題的不同認識或分歧已有所表現,其中較為普遍的傾向是,把草原文化簡單地等同於遊牧文化,從而對開展草原文化研究提出質疑。本文試就草原文化與遊牧文化之間的關係問題,從內涵、分布、起源和建構特征等幾個方麵進行專題討論並重點說明二者之間的非等同性,以求教於有關專家學者。
一、研究草原文化與遊牧文化之間的關係問題,首先應當明確界定什麼是草原文化和什麼是遊牧文化雖然作出這一界定並使之能夠得到學界較大範圍的認同並不容易,但這是我們必須要作出的嚐試。我們認為,所謂草原文化,就是世代生息在草原這一特定自然生態環境中的不同族群的人們共同創造的文化。它是草原生態環境和生活在這一環境下的人們相互作用、相互選擇的結果,既具有顯著的草原生態稟賦,又蘊涵著草原人的智慧結晶,包括其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及基於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形成的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審美趣味、宗教信仰、道德情操等。可以說,草原文化是一種特色鮮明、內涵豐富、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文化形態,是迄今為止人類社會最重要的文化形態之一。
所謂遊牧文化,就是從事遊牧生產、逐水草而居的人們,包括遊牧部落、遊牧民族和遊牧族群共同創造的文化。它的顯著特征就在於遊牧生產和遊牧生活方式———遊牧人的觀念、信仰、風俗、習慣以及他們的社會結構、政治製度、價值體係等等,無不是遊牧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曆史反映和寫照。遊牧文化是在遊牧生產的基礎上形成的,包括遊牧生活方式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文學、藝術、宗教、哲學、風俗、習慣等具體要素。從上述簡略的界定中不難看出,草原文化與遊牧文化之間確實具有一些重要的相同或相似之處,在一定範圍和一定曆史時期內具有內在的同一性,實際上,不少學者把草原文化直接指稱為遊牧文化,或者把草原文化視為草原遊牧文化的略稱,都是從這個特定範圍、特定時期出發作出的界定。然而,超出這種特定的範圍和時期,再把草原文化簡單地等同於遊牧文化,進而質疑草原文化概念的提出,顯然是缺失必要的邏輯基礎和科學依據的。因為一旦超出特定的範圍,草原文化與遊牧文化就完全從屬於兩種不同類型的文化領域。前者從屬於區域文化類型,可列入海洋文化、大河文化、森林文化序列;後者從屬於經濟文化類型,可列入狩獵文化、采集文化、農耕文化序列。明確草原文化與遊牧文化的不同類型,不隻是界定概念的需要,更是從內在屬性上把握其同一性和差異性的需要。
二、從草原文化和遊牧文化的區域分布看,二者之間也有很多不盡相同的地方由於草原文化是依草原生態環境生成的,因此草原文化實際就是依草地資源的分布而蔓延於世界各地的。現在我們確切知道的是,草地資源分布於世界各大洲,草原麵積約占地球陸地麵積的 1/5以上。其中最大的一片是歐亞大草原,從我國大興安嶺東側到歐洲多瑙河下遊,東西跨 110個經度,綿延萬餘裏。這些草原由於氣候和植被條件不同,又分為典型草原、草甸草原、荒漠草原及山地草甸類、沼澤類等不同類型。而生活在這些不同區域、不同類型草原上的人們所創造的草原文化雖然存在地域的區別,但都是以草原這一自然生態環境為載體的,具有內在的聯係與統一性,因而在更高層級上都屬於草原文化。
如果說草原文化是緊隨草地資源分布的話,那麼遊牧文化的分布就不盡其然。據 Thomas·J·Barfield的《遊牧選擇》一書介紹,現今世界上存在著五個主要遊牧地帶: 1.橫貫非洲大陸的撒哈拉沙漠以南至非洲大裂穀一線的東非熱帶草原。 2.撒哈拉沙漠和阿拉伯沙漠。 3.地中海沿岸經安納托利亞高原、伊朗高原到中亞山區一線。 4.從黑海延伸至蒙古的歐亞大陸草原。 5.西藏高原及其鄰近山區高原。還有一些學者對遊牧文化的分布作出另外的歸類和劃分,這裏我們不再詳細引述。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學者對遊牧文化分布的劃分不管有多麼不同,但有一點卻非常一致,即他們都沒有把遊牧文化的區域分布同草原地帶的分布完全等同起來,有的甚至認為隻有歐亞大陸草原地帶才是遊牧文化的真正分布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