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在世界貿易中處於壟斷地位,它需要輸入大量的廉價糧食和原料,同時又要向國外市場銷售其工業品,此時,保護政策成了經濟發展和對外擴張的障礙。因此,從19世紀初起,英國工業資產階級提出了以自由貿易政策代替保護貿易政策的口號,並從1813年開始,英國廢除了一係列貿易保護措施。這樣,英國成為首先實行自由貿易政策的國家。這種政策的實質是處於競爭優勢地位的工業資產階級對外進行統治擴張。進入壟斷階段後,由於競爭的不利和世界性的經濟危機,英國正式宣布放棄自由貿易政策。二戰以後,美國以其競爭的絕對優勢,重新提出這種口號(但隻對外不對內)。

保護貿易(政策)

與自由貿易相對立,指資本主義國家采取高額關稅或其他各種限製進口的措施來保護本國市場,防止外國商品競爭的主張和政策。具體辦法有兩類關稅壁壘和非關稅壁壘,關稅壁壘是資本主義國家用征收高額關稅來限製別國商品進口的措施。因為提高進口稅以後,會增加進口商品的成本,削弱它在國內市場的競爭能力,從而對保護本國商品的銷售起到很大作用。非關稅壁壘是指資本主義國家除關稅以外的各種限製商品進口的措施,它包括兩點:一類是直接的措施,即由海關直接對進口商品的數量、品種加以限製(如製定進口配額製、關稅配額製、進口許可證製等);另一類是間接的措施,即對進口商品製定嚴格的海關手續或通過外彙管製,間接地限製商品進口(據“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統計,目前資本主義國家所實行的非關稅壁壘措施共有850多種)。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許多發展中國家為了保護本國經濟的發展、反對發達國家的控製,也不同程度地采用了上述措施。

超保護貿易(政策)

一般特指以不限於保護本國市場而進一步奪取國外市場為目的的政策措施。這是壟斷時期資本主義國家貿易政策的新特征。其內容與資本主義上升時期不同,除了繼續采取各種保護本國市場的措施外,還采取各種措施,如對本國出口商品給予各種優待和補貼,以鼓勵商品出口,爭奪國外市場等等。

普惠製(普惠稅)

指發達國家對從發展中國家(地區)進口的商品普遍給予優惠關稅的製度。這是第三世界國家經過長期聯合鬥爭,才於1968年由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通過決議建立起來,並於1971年正式開始實施的製度。普惠製的原則是普遍的、非歧視的和非互惠的,應該適用於所有的發展中國家。但是實際上許多優惠給予國仍然對受惠國多方施加限製。例如,具體受惠項目由優惠給予國單方麵決定,有些商品被排除在受惠項目之外。

特惠製(特惠稅)

指某個國家或經濟集團對其他一個國家或一些國家的進口商品給予關稅方麵的特別優惠待遇,稅率很低甚至沒有。這種優惠待遇可以是互惠的,也有非互惠的。比如原來美國就以非互惠的方式,允許從新西蘭每年進口700萬噸享受特惠待遇的牛羊肉、奶製品,另外,著名的“洛美協定”也是特惠關稅的典型例子。這一協定因簽訂於西非多哥首都洛美而得名,它是歐洲共同體國家給予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區60多個國家的一種非互惠的單向優惠關稅協定。現在,一些發展中國家經濟貿易集團之間,也實行特惠製。

最惠國待遇

是指兩國締約相互給予對方以不低於現在或將來給予第三國在通商、航海、關稅或其他方麵的優惠待遇。在條約或協定中這樣的條款叫做最惠國待遇條款。最惠國待遇條款有兩種,一種是無條件最惠國待遇,締約國將其給予第三國的任何優惠,無條件、無代價給予對方;一種是有條件最惠國待遇,即如果締約國給予第三國的優惠是有條件的,則另一方也須提供同樣條件。目前,多數國家所采用的最惠國待遇大多是無條件最惠國待遇。最惠國待遇原則是國與國之間所訂貿易條約和協定中通常引用的一項主要原則。但在具體執行中,往往由於政治經濟力量的差異,以及條約中其他條款的影響,並不一定能夠得到完全貫徹。

經濟製裁

指為達到某種目的,一國或幾國聯合對別國,或一國內部有關機構對違背經濟法規的單位、個人,給予的經濟上的懲罰。國際上,為達到一定的政治或經濟目的,一國或多國聯合對別國實行暫停或撤除貸款、暫停或撤除貿易和技術合作或援助協定等經濟懲罰措施,稱為國際經濟製裁。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常用經濟製裁的辦法,達到幹涉別國內政、謀取強權利益的目的。一國的政府或有關機構,也常用罰款、賠償損失、停業清查或拍賣等方式,懲罰違背經濟法規的部門、企業或個人。

對外貿易體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