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1)(2 / 3)

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誌相統一的體現,是中國革命、建設、改革偉大實踐的科學總結。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證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黨執政興國、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製保證。全黨同誌、全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全國各族人民都要認真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保證憲法在全社會的貫徹實施。要加強立法工作,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體係。要全麵推進依法行政,繼續深化行政體製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努力建設法治政府。要積極推進司法體製改革,提高司法效率,充分發揮司法製度和司法機關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作用,保障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生活的正常秩序。要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建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監督機製。要認真開展四五普法活動,加強法製宣傳教育,形成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覺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

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是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重要保障。隻有實行依法治國,才能從製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一是黨委是領導核心,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必須進一步提高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能力。但總攬全局並不是包攬一切,而是要求各級黨委立足於黨的工作的大局,集中主要精力抓住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問題,從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加強領導,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貫徹落實。這就要求各級黨委在總攬全局的同時協調好各方,規範黨委與人大、政府、政協以及人民團體的關係,使各方麵都能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一個有序運行的有機整體。也就是說,各級黨委要按照“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總要求,通過建立科學化、規範化、製度化的有效機製,加強對人大、政府、政協和人民團體的領導。這既能保證全黨在指導思想上的統一,奮鬥目標上的統一,大政方針上的統一,法律製度上的統一,重要工作部署上的統一;又能調動各方麵的積極性,使國家機關和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使黨的事業和國家的各項工作都能有條不紊地向前推進。

二是理順黨政關係,實現黨政關係規範化。黨政關係在中央、地方和基層的要求不同,可根據實際情況探索不同的做法。理順黨政關係的關鍵,在於科學認識黨的領導的含義、執政黨的功能及其執政規律等。黨的領導與國家政權的職能,在國家治理目標和方向上是一致的,但黨和政府在領導方式上又是不同的。從本質上講,黨的領導是組織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從內容上講,黨的領導是政治、思想、組織、作風領導的統一;從範圍和層次上講,黨的領導是其綱領、路線、方針政策的宏觀領導,而不是具體事務的管理,就是鄧小平講的黨“應該隻管大事,不能管小事”。黨不能代替國家行使行政權力,包辦一切,幹預一切。

三是正確處理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的關係。人民群眾是國家的主人,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是我國憲法規定了的國家政權的性質。但是,人民當家作主不可能自發地實現,要通過工人階級先鋒隊的領導才能實現。共產黨執政的實質,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黨的執政能力的強弱高低,主要體現在能否切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讓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上,以真正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四是正確處理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係。提高全黨依法治國的能力,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內容。依法治國是黨的領導、發揚民主和依法辦事的有機統一,也是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反映。正確處理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係,關鍵在於理順執政黨與國家權力機關的關係。一方麵,執政黨要加強和改善對人大工作的領導,不斷完善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更好地發揮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另一方麵,黨也要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幹部都應該自覺接受憲法和法律的監督。正確處理二者的關係,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的重要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