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6)(3 / 3)

民主與集中,自由與紀律

一對矛盾的兩個側麵,二者統一起來就是民主集中製,是無產階級政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根本組織原則,它們之間的關係是:在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實行集中,在自由的基礎上加強紀律。如果沒有民主,沒有自由,大家意見分歧,有意見不敢發表,就不能正確地總結經驗,就沒有統一的認識,就不可能有真正的集中。如果沒有集中和紀律,就是一盤散沙,就無法做到統一政策、統一計劃、統一指揮、統一行動、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紀律都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在人民內部,民主是對集中而言,自由是對紀律而言。這些都是一個統一體的兩個矛盾著的側麵,它們是矛盾的,又是統一的,不應當片麵地強調某一個側麵而否定另一個側麵。在人民內部,不可以沒有自由,也不可以沒有紀律;不可以沒有民主,也不可以沒有集中。毛澤東在1957年2月《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說:“這種民主和集中的統一,就是我們的民主集中製。”在這個製度下麵,人民享受著廣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時又必須用社會主義的紀律約束自己。正確解決民主與集中、自由與紀律的問題,就能夠在全黨和全國人民中間造成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誌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麵,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堅定地相信群眾的大多數

中國共產黨的群眾路線和群眾觀點的一個根本要求。毛澤東在1957年10月最高國務會議第13次會議的講話中首次明確提“要相信群眾的大多數”這個命題。這個原則也就是他一貫強調的一定要相信群眾的思想的具體化。這一思想可從兩方麵來理解:一是要相信群眾的覺悟;二是要相信群眾的力量。有時真理會在少數人手裏,但要相信群眾最終是能夠接受真理的。相信群眾的大多數與用先進思想武裝群眾和反對尾巴主義並不矛盾。

蹲點

毛澤東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的一個概念。要求領導人員或領導機關的幹部拿出一定時間深入基層,親自到一個工廠或一個鄉村、一個學校、一個連隊,對貫徹黨的方針、政策或推動某一項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總結經驗,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以具體指導麵上其他有關單位的工作。

調動一切積極因素

1956年4月25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所作的《論十大係》講話中,對此作了係統的論述。他強調一定要努力把黨內黨外,國內國外的一切積極因素,直接的、間接的積極因素,全部調動起來,把中國建設成為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要求黨製定路線、方針、政策和進行各項工作時,首先必須代表最廣大的群眾的最大利益,最大限度地把群眾發動起來;同時,也必須照顧到各階層各方麵人士的利益。使他們也願意為黨提出的綱領、目標、方針、政策共同奮鬥,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在黨的正確路線確定之後,黨還必須善於采用適合不同對象的不同的措施和方法,把各方麵人員的積極性充分激發出來。工人和農民是積極因素的基本力量,反動勢力雖是一種消極因素,但要做好工作,盡量爭取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黨的這一戰略策略思想體現在黨的一係列文獻和活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