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的喪失正在摧毀我們尚不完善的市場經濟。重建以誠信為中心的商業道德已成為當務之急。道德作為一種精神依賴於物質,誠信作為一種道德依賴於利益,因此,必須從誠信與利益的關係入手來探討這個問題。換句話說,隻有誠信給人們帶來的利益大於不誠信給人們帶來的損失時,人們才會講誠信。僅僅從道德層次,講什麼以德治國,是意義不大的。
在一個完善的社會中,人們之所以重視誠信,社會建立了普遍的信任關係,就在於誠信會使人們的利益最大化,不講誠信,甚至無法活下去。一個企業隻有講誠信,產品才有市場,才能從銀行得到貸款,才會得到其他企業的合作。一個生產偽劣產品,欠賬不還,誰都欺騙的企業是生存不下去的,更別說利潤最大化了。這樣,信譽就成了企業的生命線。同樣,一個誠信的人會得到別人信任,才有個人能力發揮和事業成功。不講誠信的人連生存都困難——有欠債不還、惡意透支之類不良記錄之人,無人敢錄用,也得不到信用卡,在現代社會中,如何生存下去?
誠信與利益之間的關係要由社會製度來保證,而不能靠道德說教來維係,產權製度是市場經濟的基礎,也是誠信的基本保證。產權的重要作用之一在於權責利的一致,保護產權就保證了個人可以獲得自己努力的成果。這種努力包括講誠信在內。在產權不明晰的情況下,個人努力與個人利益並沒有必然的聯係,誠信就可有可無了。在一些極端情況下,當隻有背信棄義才有利益時,這個社會就是一個無誠信的社會。因此,經濟學家強調誠信的基礎是產權明晰。
從法律上說,產權是一種權利,法律正是要保護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法律保護權利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對違法者的懲罰。一個企業或一個人不講誠信,會受到應有的懲罰。受懲罰是無誠信的代價。隻有這種代價高到大於不誠信所獲得的利益,人們才會講誠信。英國市場經濟初期曾經有債務人監獄,不講誠信,欠債不還,是要進大牢的。在狄更斯這些批判現實主義作家的筆下,債務人監獄是苦不堪言,甚至慘無人道的。但沒有這種嚴酷的法律,會有今天市場經濟的普遍誠信嗎?
一個社會,隻有實現了產權明晰和法製才會有人人講誠信的普遍信任。這種普遍信任的社會正是現實的市場經濟。沒有誠信,人與人之間不可能有交易,也談不上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但是,產權明晰與法製都是近代社會的事,為什麼中國在不具備這些條件的封建社會中產生了相當發達的商品經濟,而且還出現了晉商和徽商這樣成功的商業群體呢?
晉商和徽商所處的社會的確沒有現代意義上的產權製度與法律製度。但晉商和徽商的成功仍然與誠信的建立相關。
這種誠信關係與現代市場經濟中的誠信有所不同。現代市場經濟的誠信關係以製度為基礎,是一種普遍的信任——這種信任不是存在於某些人或某些群體之間,而是存在於整個社會。所有人,無論是相識的,還是不相識的,都可以互相信任。這種信任被美國社會學家福山稱為高度信任,是市場經濟成功的基礎。晉商與徽商所建立的誠信是一種有限信任——隻存在於某些人或某些群體之中。這種誠信的基礎不是製度,而是血緣或地域關係,這種誠信被福山稱為低度信任。這種信任可以產生一定程度的商品經濟,但這種商品經濟難以發展成現代市場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