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論法律(2)(1 / 3)

(18)昆圖斯:親愛的兄長,你確實非常深刻地,像應該做的那樣,從根源本身探索我們探求的東西。那些不是這樣向我們傳授市民法的人向我們傳授的與其說是達到正義的途徑,不如說是進行訴訟的方法。

馬爾庫斯:昆圖斯,事情不是這樣。訴訟產生於對法的無知,而不是對法的了解。這個問題我們以後再談,現在讓我們談法的根源。

一些知識淵博的人【39】認為應該從法律(lex)這一概念談起。他們也許是對的,隻是如果能像他們界定的那樣,法律乃是植根於自然的最高理性,它允許做應該做的事情,禁止相反的行為。當這種理性確立於人的心智並得到充分體現,便是法律。

(19)因此,他們通常認為,法律即智識,其含義是智識要求人們正確地行為,禁止人們違法。他們還認為,法律在希臘文中那樣稱呼是因為它賦予每個人所應得,我認為我們的“法律”一詞源自“選擇”。【40】希臘人賦予法律以公平概念,我們則賦予法律以選擇概念,不過其實這兩種概念都是法律具有的。如果這樣說是正確的——實際上我個人一般也這麼認為,——那麼法的始源應導源於法律,因為法律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士的智慧和理性,是公正和不公正的標準。但是由於我們的談話離不開民眾的觀念,因此必然有時按照民眾的觀念說話,從而像民眾稱呼的那樣,稱那些成文的、對他們希望的東西進行限定——或允許或禁止——的條規為法律。

不妨讓我們對法進行論證時從那種最高的法律開始,它適用了所有時代,產生於任何成文法之前,或者更確切地說,產生於任何國家形成之前。

(20)昆圖斯:鑒於我們正在進行的談話的特點,這樣做更合適,也更明智。

馬爾庫斯:這就是說,你是不是希望我們從其根源談法的產生?當我們找到這個根源時,我們正在探討的問題的歸向便不會有什麼疑問了。

昆圖斯:我認為正應該這樣做。

阿提庫斯:把我也算作你的兄弟意見的讚同者。

馬爾庫斯:好吧,既然我們應該堅持和維護斯基皮奧在六卷書裏【41】證明是最好的那種國家政體和適合於那種國家政體的全部法律,建立良好的風俗,並且這一切不可能靠成文法來確立,因此我將從自然中尋找法的根源,在自然的引導下展開我們的整個討論。

阿提庫斯:你說得完全對。正是在自然的引導下才不會發生任何迷誤。

(21)馬爾庫斯:蓬波尼烏斯,你是不是也同意我們的下述看法(因為昆圖斯的看法我知道):統治整個自然的是不朽的神明們的力量或本性,理性,權力,智慧,意願,或是用其他什麼更能充分表達我的意思的詞語表示的概念?如果你不同意,那我們最好從別的角度開始我們的討論。

阿提庫斯:我完全同意,如果你希望這樣做。有眾鳥啼鳴和潺潺的水流聲,我不擔心我的同門弟子中會有誰聽見我的話【42】。

馬爾庫斯:不,應該擔心。要知道,他們通常會非常生氣,難以忍受——這是高尚的人們的特點,——如果得知你背叛了偉大著作中的第一款,其中寫道:神無任何煩憂,無論是為自身的還是為他人【43】。

(22)阿提庫斯:請往下說吧,因為我想知道,我對你的觀點表示讚同後會引出什麼樣的結果來。

馬爾庫斯:我將簡略地說明。請看會引出這樣的結果:這種我們稱之為人的有預見能力、感覺敏銳、感情複雜、善於觀察、能夠記憶、富有理性和智力、被置於可以說是最佳狀態的動物是由至高的神明創造的。因為在如此眾多種類的生物及其各種不同的天性中,隻有一種人具有理性,能思維,而其他一切生物則缺乏這種能力。有什麼——我不是說在人身上,而是說在整個天空和大地——比理性更神聖?當理性發展成熟和完善時,便被恰當地稱之為智慧。

(23)就這樣,因為沒有什麼比理性更美好,它既存在於人,也存在於神,因此人和神的第一種共有物便是理性。既然理性存在於人和神中間,那麼在人和神中間存在的應是一種正確的共同理性。因為法律即理性,因此應該認為,我們人在法律方麵也與神明共有。還有,凡是具有法律的共同性的人們,他們也自然具有法的共同性;凡是具有法律和法的共同性的人們,他們理應屬於同一個社會共同體。如果人們服從於同一個政權和權力,那麼事情更會是這樣;他們也確實服從於這一上天秩序、神明智慧和這位全能的神;由此,就應該把整個世界視為神明和人類的一個共同的社會。

在市民社會裏,家族分支的地位根據一定的原則(關於它將在適當的地方談到)由親緣關係確定,這種關係在自然中的情形要遠遠地更為崇高,更為美好:人類也以親緣關係和世係與神明相聯係。

(24)在對人的本性進行探究時通常這樣認為(總的說來也確實是這樣):天體經過不斷的運行和循環,達到了某種可以播種人類的成熟狀態;人類被撒播於地球各處,並被賦予神明的禮物——靈魂;當組成人的其他成分來自有死之物,脆弱、易朽時,靈魂卻產生於神明。因此完全可以說,我們同神明之間有著親緣的或世係的或同源的聯係。就這樣,在如此眾多種類的生物中,除了人,沒有哪一種生物具有哪怕是一定程度的神的觀念。然而在人類中,不管哪個民族,無論是溫和的或野蠻的,沒有不知道應該承認神的存在的,即使它並不知道應該承認誰是神。

(25)由此可以這樣說:當一個人似乎在回憶和認識自己從何而來時,他是在認識神。

此外,人和神具有同一種德性,任何其他種類的生物都不具有它。這種德性不是什麼別的,就是達到完善,進入最高境界的自然,因此人和神具有相似性。既然是這樣,人和神之間還能有什麼更為緊密、更為牢固的聯係呢?由此,為了人類的福利和需要,自然給予無比豐富的東西,以至於生成的一切似乎是出於精心安排賜給人類的,而非偶然地產生的;而且不僅是那些土地憑借自己的肥沃性以水果和糧食形式生產的東西,此外還有牲畜,很明顯,它們產生出來一部分是為了供人類役使,一部分是為了給人類提供產品,一部分是為了供人類作食物。

(26)由於自然的教導,還發明了各種技藝;智慧仿效自然,創造出了生活需要的各種東西。

還是那自然,它不僅給予人敏捷的心智,而且賜予人如同侍衛和使者般的感覺,向人揭示許多事物的模糊不清、未足夠顯現的形象;並且作為認識的基礎,賦予人與人的才能完全合適、相稱的形體。不僅如此,當自然讓所有其他動物傾向地麵取食時,它隻讓人站立,使人仰望天空,如同自己的出生地和昔日的居所。自然還讓人的臉麵具有特別的形狀,以使麵部能夠準確地表現內在的習性。

(27)我們的眼睛也非常富有表現力,能清楚地表現我們內心的活動。那種被稱作表情的東西,除了人以外,其他任何生物都不具有,它能表明習性;希臘人知道它的作用,但未能找出恰當的詞語進行表示。我不準備繼續談身體其他各部分的特點和能力,例如關於掌握聲音的能力,關於主要作為人類社會中介者的語言的力量。所有這一切不屬於我們這次談話的範圍,並且在我看來,斯基皮奧在你們讀過的那幾卷書裏【44】已經作過充分的說明。現在,因為神明正是這樣創造和裝備了人,希望人成為其他一切事物的基礎,因此很顯然(我不想對所有的方麵都加以討論),自然本身憑借自己的力量更前進一步,因為它不是受任何教導,而是從它的第一次的、初始的理解形成的各種觀念出發,憑借自己的力量,使理性得到鞏固和完善。

(28)阿提庫斯:不朽的天神啊,你多麼深遠地探尋法的根源!我現在甚至不僅不急於聽到我期待你就市民法問題可能作的解釋,而且很希望你能把這一整天都用在你的這一談話上。事實上,你為了談其他問題而提出的這些問題或許比那些讓你作這些引論的問題本身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