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鄧小平小康理論與實踐的思考(2 / 3)

(四)社會成員共富論

鄧小平同誌指出:“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滅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73頁)鄧小平1985年4月15日會見坦桑尼亞副總統時說:“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社會主義要消滅貧窮,不發展生產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說是符合社會主義要求的。”(《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16頁)我們所說的小康是指社會全體成員共同富裕的小康,而不是少數人富裕,多數人貧窮的兩極分化。正如早在1986年,鄧小平同誌就說:“前不久一位外賓同我會談,他問,你們那個四個現代化究竟意味著什麼?我跟他講,到本世紀末,爭取國民生產總值每人平均達到一千美金,算個小康水平。這個回答當然不準確,但也不是隨意說的。現在我們隻有二百幾十元美元,如果達到一千美元,就要增加三倍。新加坡、香港都是三千多。我們達到那樣的水平不容易,因為地廣人多,條件很不一樣。但是應該說,如果我們的國民生產總值真正達到每人平均一千美元,那我們的日子比他們要好過得多,比他們兩千美元的還要好過。因為我們這裏沒有剝削階級,沒有剝削製度,國民總收入完全用,於整個社會,相當大一部分直接分配給人民。他們那裏貧富懸殊很大,大多數財富是在資本家手上。”(《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259頁)然而,我們說的共同富裕決不等於同步富裕,而是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先富帶後富,這是加快發展,達到共同富裕的捷徑。所以,社會主義製度性質決定小康的共富性,同時,共同富裕是逐步實現的。這與曆史上存在剝削階級和剝削製度的所謂小康,不僅小康標準或水平有很大不同,而且小康內涵有本質區別。在社會主義的中國,實現小康是以人為中心,以戶為基礎,要求提高社會全體成員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而在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盡管其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較高,勞動者創造的社會財富較豐富,然而卻被少數剝削者所占有,廣大勞動者處於經濟上受剝削、政治上受壓迫的境地,即使某些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勞動者收入與發展中國家相比較也不低,可是它的剝削和兩極分化的本質是改變不了的。

二、實現小康目標的重點和難點在農村

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基本路線指引下,城市和農村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都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城市與農村相比,城市經濟現代化程度較高,在國民經濟中所占比重較大,經濟增長速度較快,經濟比較效益較高,科學、教育、文化占絕對優勢,市場配置資源功能較強,國家對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投入較大,而城市人口比農村相對少得多。所以,城市小康目標的實現,有利條件較多,困難少得多。與城市相比較,中國農村情況卻有很大不同。據1990年統計,農村人口8 。3億,占全國總人口11 。3億的73 。5%;每個農戶生產性固定資產原值為1250 。06元;農村年人均純收入686 。31元;農村恩格爾係數為65 。1%。農村人口占全國的大多數,決定了實現小康的重點在農村,農村經濟的落後與薄弱,則決定了實現小康的難點也在農村。沒有農村小康,就沒有全國的小康,廣大農村實現小康,成為實現第二步戰略目標的最重要課題,在“三步走”戰略中占有關鍵地位。

與城市相比,農村實現小康,製約因素較多,難度較大,然而,隻要目標明確,路子走對,農村小康目標是依然可以實現的。根據國家計委經濟研究所課題組的《近幾年我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變化的基本情況》研究報告提供的數據分析表明,在全國農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基礎上,低收入人口比重下降,高收入人口比重上升。1994年與1990年相比,農民年人均收入仍處於貧困線(300元)以下的低收入農戶所占比重由8 .6%下降為2 .4%;基本解決溫飽尚不穩定(300~500元)的農戶所占比重由26 .4%下降為7 .5%;穩定解決溫飽和較寬裕(500~1000元)的農戶由38 .3%略降為37 .2%;基本達到和超過小康標準(1100元)的農戶則由17 .8%上升為52 .9%。浙江農村奔小康的實踐更加證明這點。到1995年,浙江農村年人均純收入達到2966元,按1990年的不變價計算為1574元,接近1600元的小康考核目標值。隨著農民收入的增長,其消費水平顯著提高。百戶農民電視機擁有量高達99 .3台,比1990年增長47 .1%。農村人均生活用房麵積達34 .14平方米,其中磚混結構住房已占至89 .3%。服務性消費支出人均高達298 .22元,比1990年增長3倍多。對照浙江農村小康考核標準,1995年全省農村綜合得分為93 .6分。到1996年,全省50個縣基本實現了小康。這標誌著浙江農村多數地區提前達到小康的目標和要求,浙江農村居民的總體生活水平開始進入小康層次。

浙江農村奔小康成功的關鍵在於“抓住機遇,爭得較快增長速度”。1979—1995年,浙江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3 .8%,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增長12 .8%,增長速度在全國名列前茅,浙江走出了一條具有區域特色的農村小康之路。其主要特點是:

一是大力推進農村工業化。浙江農村工業產值從1985年216 。7億元到1995年達到7004 。71億元,年均增長41 .56%,占農村社會總產值80%以上;農村經濟總收入,1995年6032 .37億元,其中鄉鎮企業收入3804 .44億元,占總收入63 。06%。全年發放工資431億元,比上年增長了37%,職工年人均收入達到5643元,鄉鎮企業用於支農、補農、建農資金超過10億元。鄉鎮企業異軍突起,使農村產業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工業成為農村經濟的支柱產業、重要經濟增長點和快速發展的主要源泉。農村工業發展帶來的巨大收益,大大地增強了農村經濟實力,不僅使農民收入迅速增加有了現實可能,而且為全麵振興農村經濟和加快發展農村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項社會事業的全麵發展提供了財力支持,從而為農村提前進入小康創造了決定性的物質基礎。

二是大力培育農村市場體係。從20世紀80年代初溫州的10大專業市場開始,到1995年全省發展各類商品市場共有4349個,年成交總額達2165億元,其中專業市場有3502個(分布在農村的2627個,占75 .01%),成交總額1927億元。在專業市場中,年成交額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上和10億元以上的市場分別為271個、52個和30個,在全國處於領先地位。1995年,義烏中國小商品城成交額達150億元,名列全國第一;紹興中國輕紡城和路橋日用品商城年成交額分別達120 .8億和97億元,名列全國第二和第三。初步形成了以全國性大型專業批發市場為龍頭、區域性專業市場為骨幹、大中小專業市場相結合,配套服務完善、多層次、多功能、開放式的市場網絡。農村市場體係的形成,成為農村經濟商品化、專業化和市場化的強大推動力,對帶動區域經濟迅速發展、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農村居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質量的提高,以及其他各項公益事業發展均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加快了浙江農村小康的進程。

三是大力提高農業集約化和產業化水平。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的農業以改革為動力,加快了從自然經濟的傳統農業向商品經濟的現代農業轉變的過程。一方麵,以市場為導向,抓住了城鄉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消費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曆史性機遇,積極進行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在抓糧食生產的同時,大力發展多種經營。依靠科技進步,大力發展優質、高產、高效農業,使肉、禽、蛋、水產、蔬菜、水果等重要農產品的產量和品種質量都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在農業生產中,農、林、牧、漁業比例發生較大變化,農作物種植業產值從1978年的77 .4%下降到1995年的54 。1%,而林業、牧業、漁業的比重分別從1978年的3%、14%和5 .3%上升到1995年的5 .6%、18 .5%和21.8%。在種植業商品產值中,蔬菜瓜類、茶桑果和其他農產品商品產值分別從1985年的4 .64億元、7 .61億元和13 .68億元增加到1995年的40 。05億元、35 .41億元和62 .06億元,分別增長7 .63倍、3 .65倍和3 .54倍。另一方麵,積極發展專業戶、家庭農場和股份合作農場等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實行貿工農一體化、產加銷“一條龍”的產業化集約經營。這種經營實體,以市場為導向,龍頭帶基地,基地帶農戶,一頭連著國內外市場,一頭連著千家萬戶農民的產業組織形式,使農民與市場建立起比較穩定的聯係,增強農戶進入市場的能力,在市場競爭中取得了較好的效益。農業集約化和產業化水平的提高,大大增加了農產品的有效供給和農民的收入,加快農村奔小康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