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克思的這個回答不難看出,馬克思雖然原則上認為英國這樣的國家工人階級有可能通過和平手段達到自己的目的,但對此仍有保留。說明他還是傾向於暴力革命的。
時隔一年多,馬克思對這個問題有了更為明確的看法。1872年9月8日,在荷蘭阿姆斯特丹的一次群眾大會上,馬克思發表了“關於海牙代表大會”的演說。他指出:“工人總有一天必須奪取政權,以便建立一個新的勞動組織……但是,我們從來沒有斷言,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到處都應該采取同樣的手段。我們知道,必須考慮到各國的製度、風俗和傳統;我們也不否認,有些國家,像美國、英國———如果我對你們的製度有更好的了解,也許還可以加上荷蘭———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達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即使如此,我們也必須承認,在大陸上的大多數國家中,暴力應當是我們革命的杠杆;為了最終地建立勞動的統治,總有一天正是必須采取暴力。”馬克思在這裏清楚地表達了這樣的思想:在民主製度下,在具有民主傳統的國家,比如,在英國和美國等那樣的國家,工人階級可以通過和平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專製製度下,在缺乏民主傳統的國家,比如,在歐洲大陸上的大多數國家,則必須采取暴力。不難看出,馬克思強調暴力革命的必要性主要是針對歐洲大陸上的國家而言的。當時歐洲大陸上的國家,比如德國,專製主義氣氛就很濃。
有一個例子很能說明這個問題。當時德國的《人民國家報》在轉載馬克思“關於海牙代表大會”的演說時就回避了暴力革命的字眼。1872年9月26日,赫普納寫信給馬克思時還對此作了解釋。他說,我們不能一字不易地照登您的演說,因為在德國的條件下,提到暴力革命的必要性就會立刻造成對報紙進行審判的借口。正是因為歐洲大陸上的絕大多數國家存在著專製製度,所以馬克思強調暴力革命的必要性。
在這個問題上,恩格斯與馬克思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恩格斯也認為,在民主製度下,存在著和平長入社會主義的可能性,而在專製製度下,這種可能性是不存在的。
1890年初,德國反社會黨人法被廢除後,德國社會民主黨內許多人認為,在德國,資本主義可以和平地長入社會主義。並將這個觀點寫在黨的1891年的綱領草案中。恩格斯不同意草案的這個觀點。他在《1891年德國社會民主黨綱領草案批判》一文中,明確指出:“現在有人因害怕反社會黨人法重新恢複,或者回想起在這項法律統治下發表的幾篇過早的聲明,就忽然想要黨承認在德國的現行法律秩序下,可以通過和平方式實現黨的一切要求。他們力圖使自己和黨相信,‘現代的社會正在長入社會主義’,而不問一下自己,是否這樣一來,這個社會就會不像蝦要掙破自己的舊殼那樣必然要從它的舊社會製度中長出來,就會無須用暴力來炸毀這個舊殼,是否除此之外,這個社會在德國就會無須再炸毀那還是半專製製度的、而且是混亂得不可言狀的政治製度的桎梏。可以設想,在人民代議機關把一切權力集中在自己手裏、隻要取得大多數人民的支持就能夠按照憲法隨意辦事的國家裏,舊社會可能和平地長入新社會,比如在法國和美國那樣的民主共和國,在英國那樣的君主國……但是在德國,政府幾乎有無上的權力,帝國國會及其他一切代議機關毫無實權,因此,在德國宣布某種類似的做法,而且在沒有任何必要的情況下宣布這種做法,就是揭去專製製度的遮羞布,自己去遮蓋那赤裸裸的東西。這樣的政策歸根到底隻能把黨引入迷途。”
我們從恩格斯的這一大段論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恩格斯並不一般地反對和平長入社會主義的觀點。他認為,和平長入社會主義是有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民主製度的健全和完善。他還列舉了有條件和平長入社會主義的一些國家名單。
那麼,恩格斯為什麼要對德國社會民主黨綱領草案宣傳和平長入社會主義的觀點進行批判呢?因為在恩格斯看來,德國當時還存在著專製製度,並沒有和平長入社會主義的條件。也就是說,在專製製度下是不能和平長入社會主義的,而需要通過暴力來炸毀舊製度。隻有在民主製度下才存在著和平長入社會主義的可能性。黨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來製定自己的理論和策略。
德國黨不顧德國的實際情況宣傳和平長入社會主義,脫離了德國的國情,不顧時間、地點、條件鼓吹和平長入社會主義隻能是自己欺騙自己。
恩格斯還指出,無產階級隻有在民主共和國的政治形式下才能通過和平的途徑取得統治,民主共和國甚至是無產階級專政的特殊形式。“但是,在德國連一個公開要求共和國的黨綱都不能提出的事實,證明了,以為在這個國家可以用和平寧靜的方法建立共和國,不僅建立共和國,而且還建立共產主義社會,這是多大的幻想。”他認為,在德國,無產階級首先要爭取民主共和國的鬥爭,而不是空談和平長入社會主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