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黨治”還是“民治”?(6)(1 / 3)

可見,自由精神的原理就在於,它足以保障民族的活力,維護民族文化的創造力。這種對於“自由”的理解,是所謂“內在”的自由,或者“形式上”的自由(innerormetaphysicalfreedom)。張君勱深受德國哲學的影響,而以精神、理性之自主的方式來理解“自由”,乃是黑格爾等德國哲學家所長。這種對於自由的闡釋,也正與中國人曆來對於自由的追求暗合。正如精神自由是一個民族生存的基本條件,保持思想上的自由,也是保障社會正常發展的基本條件。張東蓀說,“自由主義不是一種主義,乃是保障一切主義的條件。”也就是說,各種主義的表達和提倡,必須具備一個自由的前提,張東蓀是這樣解釋“思想自由”的:

因此我們可以說就思想本身來講本來沒有自由與不自由的問題。這個問題乃是起於思想的外部。就是思想而受外來力量的幹涉,於是乃有不自由。有不自由,然後才爭自由。所以思想自由不是一個關於思想本身內容的問題,乃是一個思想在社會上的關係的問題。

張東蓀要討論的是思想如何可能自由表達,而不受外力的壓迫,因此便成為了一個政治問題。張君勱也認為思想自由和民主政治是相生相伴的,隻有民主政治才能保證思想自由,“思想自由是保障一切主義的條件,而實現思想自由的政治必是民主政治。所以思想自由與民主政治乃是立國的常軌”,“一切主義由思想自由孳乳出來,一切政黨由民主政治孳乳出來。但所孳乳出來的任何主義卻決不可把這個保障一切主義的條件打碎,同時所孳乳出來的一切政黨也決不可轉回身來把這個保障一切政黨的常軌拆毀。”國民黨以黨治國,自然是反對民主政治的,如此也就無法保障思想自由。

對於思想的外在限製,可以來自許多因素,比如政治的、宗教的以及經濟的,張東蓀把近代以來西方文明的成就,都歸功於思想上爭自由的運動。他認為思想先是與宗教爭自由,進而對於政治上的種種獨裁專製而爭自由,現在則是第三個階段,即對於經濟而爭自由了。自由經過種種的鬥爭,終於造就了今天西方的文明,無疑是把“自由”理解為一種創造社會進步的“能力”了。在這一點上,中國的不同派別的知識分子是相通的,胡適也大為讚賞“自由”之於一國文明的創造力,“因為這種人格(個人主義)是社會進步的最大動力。歐洲十八世紀的個人主義造出了無數愛自由過於麵包,愛真理過於生命的特立獨行之士,方才有今日的文明世界”,他進而認為,“一個新社會、新國家,總是一些愛自由愛真理的人造成的,而不是一班奴才造成的。”在胡適為自由主義劃定的譜係中,都是類似易卜生等“特立獨行”之士,而在張東蓀等人筆下,也屢屢提及布魯諾、斯賓諾莎等人,無疑都是一些敢於堅持真理、不屈服於權威的人物。“自由”首先是一種人格理想和精神力量,自由的個體在理智上體現為對於真理的把握,並敢於堅持真理,從而表現為思想上的自主;在道德上自由的個人不會屈從於強勢的壓迫,體現出獨立自尊的氣質。個體似乎往往站在政府以及各種社會組織的對立麵,而這些個體的存在才是一個社會進步的動力。這種對於“自由”的理解確實帶有張佛泉所檢討的絕對“個人主義”的味道。

(三)“自由”:理性力量與道德精神。就理智上之自由而言,就是要求以個體的理性來考察一切事物,擺脫迷信和盲從,不隨意附和別人的意見,並且進而克製情感的因素,以免為情緒所役使。當時,知識分子大都標榜以“理性”(或理智)的態度來觀察和分析問題,張君勱常常強調,“我之立場,謂之理性主義可也。”此種“理智”也就是對於社會問題,有自己的見解和看法,保持思想上的“自主權”。但是以張君勱的觀察,由於30年代中西方思想的交融激蕩,各種社會思潮和政治解決方案的層出不窮,使得思想界一片混亂,在此背景下,時人又大多盲目地追隨國外思潮學說的新動向,而不假思索地大力宣傳,如此就失去了思想上的“自主權”。張君勱說:

須知甲國人之思想,決不能離開自己國內的地理、曆史、風俗、人情。甲國無論如何的追隨外人之後,決不能離開本國的麵目。……唯有自己能思想,乃能有自己的發明,自己的途徑;……既已號為獨立的民族,而思想上決不自求獨立,是有獨立之名,而無獨立之實。我的意思,不是說完全不要學人家,貴乎以人家的好處,來作參考,來消化他,然後自出心裁,而有一種合乎國家社會的主張,此我所謂思想自主的意義。

一般由於迷信和知識的缺乏,往往會引發思想上的盲從,失去自主思考的能力。而在近代以來,由於西方文明的衝擊,中國的讀書人大都對西方的學說持迷信的心理,認為西方的就是先進的,越“新”就越“好”,於是對於西方最新的理論與思想,唯恐介紹之不力,引進之不及。1930年代,各種改造社會的方案——社會主義的、共產主義的、民主的、獨裁的——更呈“繁花迷眼”之勢,但國人往往不假思索,不考慮西方思想的與境性(context)就大力宣傳,在思想上失去自主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