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黨治”還是“民治”?(9)(1 / 3)

“五五憲法”的公布應該是國民黨實行憲政的一個政治信號,然而憲法卻遠未獲得想像中的民眾支持。民眾對憲法的熱情已經大減,“而國民方麵,則依吾人所知,較之民元二,民五六,乃至九一八事變前後,對於憲政之施行,顯有重視熱視與輕視冷視之區別。”《大公報》的這個觀察應該是不錯的。民國以來製定的憲法已經夠多了,但政治的混亂依舊,中國遲遲無法走上現代政治的常軌,那麼這一次立憲能夠不是另一次政治的鬧劇嗎?“立憲”正如胡適所希望的已經成為了一種獲取政治同情的資源,然而僅僅以此為政治上的手段,又如何保證民眾的政治熱情不會消退呢?《大公報》指出,“憲政乃改造中國之最後一劑藥。”而它也確實賣力地在為憲法頒布而鼓吹,“吾人以為目下宜發起一種國民運動,即全國一致,主張以實施憲政,為打破現狀改造政局之較善辦法,至少應促成國民黨領袖輩之反省,藉憲政為解消恩怨之機會,同時並將此輩有力領袖,一概納諸憲法活動之中,使各自由表示其對憲法之見解,且能於憲法之下,效力國家”。除了要求重新點燃民眾的政治熱情之外,這裏言外之意是要求通過憲政這個全國的“共識”,來消除國民黨內的分裂鬥爭。1936年粵桂勢力與中央的關係正處於緊張階段,這是要求李宗仁、陳濟棠等地方軍閥對憲法表態,達到全國的統一。這也是憲政必須在中國承擔的一種政治責任。

注釋:

①孫中山:《國民政府建國大綱》(1924年1月23日),引自《孫中山選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601頁。

②《訓政綱領》(1928年10月3日),引自蔡鴻源主編:《民國法規集成》第33冊,黃山書社,1999年,33頁。

③參見孫中山:《孫文學說——行易知難(心理建設)》,以及《三民主義·民權主義》,收於《孫中山全集》,中華書局,1981年。

④孫中山:《國民政府建國大綱》(1924年1月23日),引自《孫中山選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602、603頁

⑤《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引自蔡鴻源主編:《民國法規集成》第33冊,黃山書社,1999年,20—32頁。

⑥參見張佛泉:《民元以來我國在政製上的傳統錯誤》,《國聞周報》第十卷第四十四期,1933年11月6日。

⑦參見(日)家近亮子著、王士花譯:《蔣介石與南京國民政府》第五章第二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114—128頁。

⑧郭緒印主編:《國民黨內派係鬥爭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133—134頁。

⑨參見(日)家近亮子著、王士花譯:《蔣介石與南京國民政府》第五章第三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128—133頁。

⑩“全能主義”(Totalism)必須與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區分開來。鄒讜指出,“我用‘全能主義政治’這一個專門名詞來表達政治與社會關係的某一種特定的形式,而不涉及該社會中的政治製度或組織形式。‘全能主義’僅僅指政治機構的權力可以隨時無限製地侵入和控製社會每一個階層和每一個領域的指導思想,‘全能主義政治’指的是以這個指導思想為基礎的政治社會。”他強調“全能主義政治”不同於中國傳統君主政治以及20世紀30、40年代德國和意大利的極權政治和個人獨裁。而Totalitarianism,從詞根(Total)看,應該翻譯為“總體國家”,意即一種“無所不在的統治”,然而“極權主義”似乎已經成為約定俗成的譯名。“極權政治”就廣泛的意義而言,如薩托利所指出的,並不一定是一種明確的國家類型,而是一種趨勢,即把整個社會囚禁在國家機器之中,是指對人的非政治生活的政治統治的正當性的信仰和推行。同時“極權政治”是一種現代的政治形式。鄒讜對於“全能主義”的分析,見鄒讜著:《20世紀中國政治:從宏觀曆史與微觀行動的角度看》,牛津大學出版社,1994年,222—237頁。關於Totalitarianism譯名,參見薩托利著、馮克利、閻克文譯:《民主新論》,東方出版社,1993年,194頁注2。薩氏的觀點見薩托利著、馮克利、閻克文譯:《民主新論》,東方出版社,1993年,203頁。

鄒讜:《中國20世紀政治與西方政治學》,收於《思想家:跨世紀探險》,華東化工學院出版社,1989年,19頁。

《中國國民黨改組宣言》,《孫中山全集》第8卷,中華書局,1981年,429—430頁。

《在神戶國民黨交通部歡迎會的演說》,《孫中山全集》第3卷,中華書局,1981年,4—5頁。

《確定訓政時期黨政府人民行使政權治權之分際及方略案》(1929年3月21日),引自蔡鴻源主編:《民國法規集成》第33冊,黃山書社,1999年,34頁。

(日)深町英夫:《近代廣東的政黨·社會·國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275—276頁。

存在著兩種不同類型的政黨:其一,以西方民主製度下的政黨為代表,它們一般通過競選的方式獲得執政的資格,以對於政治上的共同看法來形成黨的綱領和政策,即以“政見”來團結黨員。這種政黨政治的存在需要有一個共同遵循的政治秩序為基礎,一般由兩黨或者多黨輪流執政,一黨上台還是下野,全在於黨對於“民意”的爭取。民初中國的政黨紛紛興起,然而政黨政治所需要的基本條件尚不具備,致使黨爭成為了擴大的派係鬥爭,因此“政見”結合的黨在中國無法產生。20世紀以來的全麵危機,並沒有給中國提供一個足以開展政黨政治的社會秩序,伴隨著“社會革命”的日日緊迫,蘇俄列寧主義政黨的組織模式,得以在中國獲得了它滋長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