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微觀卷 大革命緣起之社會民情風尚誘因(7)(2 / 3)

省議會和總督就像這樣不停地互相指責,互相拆台,以至政府的工作進程越來越緩慢,有時還被迫停滯,很多與公共生活相關的進程也中斷了,人民的生活也受到不少影響。

與總督的鬥爭中,省議會並沒有占得上風,在其他方麵,這些新成立的政府部門也表現得不盡如人意。初上台,省議會就表現得過分活躍、過分自信。“新官上任三把火”,它們秉著想要改善一切的熱情,希望能夠一舉變革舊的一切,迎來新的生活。殊不知,積年沉屙匡正不易,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但是這些議會成員顯然被內心騷亂的熱情衝昏了頭腦,沒有認清這個現實,結果弄得一團糟。

一直以來,政府在法國社會占據重要的位置。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法國社會的個人或團體都與政府有著不可剝離的利益關係,他們都明白一個道理:如果政府受到損害,他們自身也不可避免要受到損害。在每個人心裏,政府是人民的衣食父母,是社會福利的保障,是社會安定的維護者。政府的存在是個人事業成功的保證,是各行各業良好運營的可能。

但是這個新政府似乎並沒有帶給人們這種安全感,它表現出的種種軟弱無能,以及它自身的弊端,都讓人們感到惶惶不安。

新政府的弊端在農村尤為突出,新政府的出現一下子打亂了農村的權力秩序,也改變了人們的相對地位,使各個階級之間的對立衝突出現前所未有的激烈戰況。

1775 年,在農村行政製度改革中,杜爾閣發現,捐稅不平等是農村行政改革最棘手的問題。在當時,教區的首要事務就是對捐稅的製定、征收和使用,但現狀是每個教區都存在三種不同身份的人:無須繳納軍役稅的貴族和教士、全部或部分免納的農民和納全部軍役稅的人。居民依據捐稅的差異而自動劃分為不同的集團,這些集團之間是界限分明且相互敵對的,好似三個完全不同的集團,而每一個都要求單獨配備一個政府。如何使這些人共同為教區事務盡心盡力呢?這顯然是個非常大的難題。

杜爾閣認為,要想給農村一個自由的小政府,從而實現集體行政,最先要做的就是改變捐稅攤派不均的問題,使居民繳納同一捐稅,從而縮小各個階級之間的差距。

農村的行政改革醞釀了很久,直到1787 年才終於實現。但是,改革政令上寫的是一套,政府做的卻是另外一套。在農村的教區內部,舊的捐稅製度依然存在,三個集團也依然水火不容,雖然他們都有了行政事務的參與權。

於是,新政策下的農村出現了一係列怪現象:政府設立選舉團,從三個階級中選出選舉團成員,並將全部的行政權力移交給選舉團。這一舉措等於賦予了下層民眾話語權。

當時的新政令規定:選舉市政官員,規定貴族和教士階級不得出席,隻有第三階級有權選舉他們的代表。但是市議會選出後,你就會發現領主和神甫都位列其中,而有些地主甚至親自主持市議會,即使他們從未參與市議會的選舉。

好在,身為市議會主席的領主也要受到牽製而不能隻手遮天。他們不能參與部分法案的製定,如製定軍役稅時,位於上層的兩個階級都無權投票表決,因為在市議會看來,免稅的他們與軍役稅毫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