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這個如同童話般的地方,熟悉的樹木與房子(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用“回到”)。見到了Christian,我什麼也沒有說隻是抱住他哭。
“中國女孩都喜歡哭嗎?”Christian茫然地看著我。
“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已經哽咽了。
“對不起什麼呀!一回中國就不對了,是不是不習慣啊?不習慣以後就不要回去了,留在這裏或者和我一起回丹麥也好呀!”
“我唱一首歌給你聽好嗎?是中文歌。”
“好呀。”
Christia什麼都聽不懂,隻是用藍汪汪的眼睛望著我,“煙戒掉了嗎?”
“至少在中國沒有碰過。”我轉涕為笑,握住了Christian的手。他嘛,哄哄騙騙就過去了。
“那這太好了,該慶祝一下了。去喝杯咖啡吧,反正這是省下來的錢嘛!”Christian壞壞地看著我。
“好啊,我請!”
“那去最好的那家喝你的卡布奇諾吧!”Christian拉著我,快樂得就像個小孩子。
他,本來就是個孩子。
九月的故事,筆墨難抒
九月的故事,我們的歌。
我一個人站在人來人往的街頭,看著結伴同行的人們從麵前走過。三三兩兩的情侶在這路口十指相扣,用彼此的雙手來溫暖對方。而我,隻能獨自佇立在那裏,把雙手放在口袋。樣子與這溫馨的氣氛是那麼格格不入,在這溫暖的烘托下我反而覺得更寒冷,下意識拉高了領口,抬頭看著天上圓圓的月亮,本該團圓的佳節,現在卻隻剩下我一個……
聽著已經沒電的隨身聽,呆呆佇立在人群中,暮地想起,“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這句詞,那該是多麼美的場景,可惜最後卻避免不了“不見去年人,淚濕春衫袖”的結局,就在我看著滿月,琢磨著這些亂七八糟的事的時候,看到了黎菲菲,她穿著Prada的長裙,成功引起了周圍所有人的側目,她身上Annasui的果香衝刺到我鼻裏,我有些不舒服,興許是看到我,她皺了皺眉頭,緩步走來:“厭厭,你最近真的還好嗎?”我淺淺的說:“還好,至少還活著。”“厭厭!”她似乎很不滿我的回答,我聽出她在壓抑她的憤怒。靜靜看著她平靜下來,用另一種哀傷的話語說:“其實,連喬……”
我猛的抬頭,直直的盯住她,我原本漫不經心的臉也瞬間冰冷,不再去聽她的話,我轉身離開,不顧身後黎菲菲黯然的目光,我知道我這樣做會令黎菲菲難過,但我實在沒辦法繼續聽下去。
我想我還是害怕聽到他的名字,害怕聽到有關他的事,雖然我從沒忘卻過他----路連喬。路是路途的路,連是相連的連,喬是路連喬自己的喬。我用手在地上一筆一畫寫出這幾個字。連我都不知道自己竟會記得那麼清楚,可能我真的……很想他,路連喬,你知道了會不會笑我呢?還是會厚著臉皮說:“丫頭,原來你真這麼喜歡我。”如果真是這樣,我願意讓你笑,路連喬,我想我想你了,你到底在哪兒?
原來“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這是別人的事,而留給我們的,恐怕隻是:“不見去年人,柳折花成空。”
我長的不高,要踮一點點腳才能夠著路連喬的肩,一點也不可愛,以前路連喬總說:“丫頭,你怎麼一點也不像女孩子?”他說這話時總用軟軟的語調,一下子會讓我覺得自己就像是犯了錯的小學生,乖乖的聽他話。
第一次見到路連喬的時候,我正在找我家的布丁,布丁是一條很胖的公博美狗,它總吃我為它做的各式各樣的糕點,久而久之,便化成它身上雄厚的脂肪,肥胖也許真會影響一條狗的智力,布丁就很容易走丟。這直接導致了三天兩頭我總會有一次在全城大街小巷找著布丁。穿著拖鞋,圍著圍裙,頂著鳥巢似的頭發。也在同一時刻發現了路連喬。當然這不可能是因為路連喬是隻母狗,我塗厭厭作證,路連喬一定是個貨真價實的帥哥,如假包換(隻怕世上沒第二個。)
很久以後,我都一直在想,當時我怎麼就那麼神經質的跑到他麵前,用自認為最燦爛的笑來和他打招呼?本來我一直堅信我對帥哥的免疫力絕對可以申請專利了的,可就因為一個路連喬,全毀了。
可能是被我的熱情嚇到了,他張了張嘴,硬生生地吐了四個字:“驚心動魄!”我當時就琢磨著這到底是怎樣的一個詞,拍了拍腦袋,大概、可能、依稀、仿佛是表示笑容的美麗,與“回頭一笑百媚生”的吧……我發誓如果當時我知道這是遇到奇醜女子微笑時發明的形容詞,我一定不會繼續保持那種微笑這麼久。他探究的看了我良久,道:“丫頭,你打算這個樣子去上學?”我才開始大量自己慘不忍睹的裝扮,接著用十成的內力發出一聲咆哮之後,帶著布丁逃之夭夭。
那個場景一直是被我自稱為不堪回首的記憶。我從來不提,隻是每一次路連喬偷笑時,我會狠狠的瞪他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