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校園文化建設篇(15)(1 / 2)

政府信用就主體而言是指政府及其部門作為公共權力機構或公共權力的代理者信守規則、遵守諾言、實踐踐約;就客體而言是社會組織、民眾對政府信譽的一種主觀評價或價值判斷,它是政府行政行為所產生的信譽和形象在社會組織和民眾中所形成的一種心理反應。政府信用的水平決定著個人信用和企業信用的程度;是個人信用、企業信用和社會信用的靈魂和核心;是政治文明的要求和反映,是政府文明和政治文明的主要考量。

然而,由於政府在社會生活當中居於強勢地位與支配地位,政府的行政強勢、經濟強勢、信息優勢不可避免地存在。因而政府的主觀隨意性自然而然地會出現,像偏好行政、隨意行政、政府不可治理性等隨之產生,而信用缺失、信用貧困、信用濫用、信用危機也隨之伴生。這些現象我們謂之為政府的“信用失範”。那麼,政府信用失範又有哪些主要表現呢?

一、政府信用失範的幾種主要表現

政府信用失範現象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存在較為廣泛,表現較多,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一是對國家法律的忽略。一些政府人員法律意識淡薄,法製觀念不強,甚至知法犯法、執法犯法,致使社會中的部分民眾產生一種不信任法律的傾向。目前主要的問題在於當前的執法基礎相當脆弱,因而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導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後果。這使得政府的法律信用大打折扣,司法公正受到質疑。

二是對公共政策的扭曲。在公共政策的執行的過程中存在大量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政策博弈現象,諸如“你有政策、我有對策”——替換性執行、“曲解政策、為我所用”——選擇性執行、“軟拖硬抗、拒不服從”——象征性執行、“搞土政策”——附加性執行等。於是,公共政策在執行過程中低信任度運行,高昂成本維係;加之執行責任的不明確性和隱匿性,都使得公共政策歸於失效或失敗,從而導致公眾對於公共政策缺乏信任。

三是對公權的不慎用。一些政府機構不恰當地介入經濟活動,搞不清哪些是政府部門的“有所為”,哪些是政府部門的“有所不為”,該管的沒管,不該管的在管。在許多老百姓心目中,政府部門的職能就是“開開會、收收稅”。政府機構龐大、人浮於事,行政效率低下。這些都會導致政府形象受損,嚴重影響政府權力的公信力。

四是對公共權力的異化。由於有些政府官員自利動機的存在,使得生活中產生一些尋租活動,不斷進行著創租和抽租。一些意誌薄弱者經不起金錢的誘惑,把手中的權力當作交易的籌碼,進行權錢交易,“不給錢不辦事,給了錢也難辦事”的不正常現象時有發生。此外,權權交易、權色交易、權學交易等也不無存在。還有摻水數字、“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等一些虛假官宦作風。這些也極大地損害了政府的形象。

二、政府信用失範現象存在的根源

究竟是什麼因素造成了政府信用的失範呢?筆者認為以下六個方麵的原因是導致政府信用失範的主要根源。

一是政府的強勢性。政府始終居於社會的支配地位,享有各個方麵的優先權,包括政治、經濟、文化、信息等方麵,也享有國家法律和公共政策的製定與執行的主導權,而社會和公眾對政府權力運用的監督則顯得極其脆弱。因而有些地方政府隨意行政、辦事拖拉、推諉扯皮、不負責任就不足為怪了。政府政策的隨機性越大,變化越大,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度就越低。如果政府都可以說話不算數、言行不一致的話,那麼整個社會就會陷入信用危機的惡性循環之中。

二是官員的自利性。按照公共選擇理論的觀點,政府官員是理性的自利者,也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出於“經濟人”的本性,政府官員的獲利通過“創租”和“抽租”的方式實現。官員創租和抽租的存在,促進了尋租活動的普遍性和經常性,當然政府信用就會大為降低,甚至出現政府失靈。

三是信息的不對稱性。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在質量、性能等方麵享有充分的信息優勢,而公眾作為消費者卻處於明顯的信息不對稱狀態。由於公眾本身所擁有的知識、信息相當有限,加之政府信息發布的不及時、不全麵,甚至出現一些失真信息或虛假信息。這樣,公眾就會懷疑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的真實性。這種信息的不對稱最終也會導致政府信用危機的出現。

四是地方利益的可保護性。由於國家利益和地方利益之間存在著某些不可調和的矛盾,他們都可能因為在利益總量當中爭取更大的份額而產生利益衝突。一些地方政府由於自身利益的驅使,而對國家政策產生對抗性反應,甚至製定出與中央政策相悖的“土政策”,這種地方保護主義的後果造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狀,使公共政策及其執行的不一致性在公眾心目當中形成了政府信用濫用的印象。事實證明,這種地方保護主義不但危害了地方經濟的發展,同時也損害了地方政府的信用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