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斯洛喜歡玩遊戲。
總是說,這,是他最愛的遊戲。
他是個天生的狩獵者,一頭猛獸,但比起狩獵,他更喜歡玩弄他的獵物,直到玩膩了,才會終於結束那可憐的生命。他喜歡派對、喜歡遊走於人類之間,像是一隻披著羊皮的狼,潛伏在羊群中,慢慢尋找他的獵物。
我,是個裹著糖衣的毒藥,是誘使獵物上鉤的罌粟,而在迷惘與迷幻之間,我如女夜魔一般,要人為我獻祭出最甜美的鮮血。
人類的血液,對於血族來說,不僅是引以為生的生命之水,也是最奢侈的享受。它不僅能帶給血族愉悅,味覺上,獵物死時的情緒,更是能夠增添血液百般滋味的上等佐料。因此,藍斯洛盡可能讓他的獵物死在極度的快樂之中,不是因為他仁慈,純粹因為“快樂”的味道最可口。除此之外,“恐懼”也是不錯的佐料,隻是口感上略差了一點,不過燕環肥瘦各有所好,我也沒什麼好批評的。
在血液的“味覺”上,最有趣也最難理解的地方,就是所有血族人都一致同意,壞人的血比好人來得香醇,差別就類似Absolut和Smirnoff的伏特加,就算不是內行人都分辨得出來。不過,卻不知道我們應該感到無奈,還是可笑:這,難道是神給予天下為惡之人的另一種製裁?交由我們這被詛咒的夜仆?
它的玩笑,一如往常,並不太好笑。
反正,就因為藍斯洛奢華的享受,所以才有了這詠歎死亡的極樂派對。
幾乎每個夜晚,藍斯洛都會帶著不同的人回來飲酒作樂,盡可能滿足所有“貴賓”的一切欲求,隻是他們不知道,短暫快樂的代價,是他們的生命。
每個星期六與星期日交替的午夜,我都會準時呼應藍斯洛的要求,盛裝出現在這場派對裏。當我出現,我是人們最誘人的幻妄、最渴求的欲望,為一親方澤而盡一切手段討好我。殊不知,當清晨五點半的大鍾敲響,我就是揮動死神鐮刀收割者。
但是,我隻淺嚐,從不深飲。
對於血液的欲求,如同我對於權勢,早已變得淡然。血液起初帶來的興奮與快感,不知何時已消失得無影無蹤;我甚至不喜歡生血的腥味,總要在裏麵摻些冰糖或薄菏酒才能夠入喉。血,隻是我為生的必需品,氣味自然是越淡越好。就算在血族之中,因為活血的攝取量太少,我也總是最瘦弱最白皙的那個。而我所擁有的暗黑之禮,那個隻能聞得出人類心理正負情緒的垃圾能力,根本也不會有什麼強弱的影響,所以我也懶得去在乎。
所以,藍斯洛總是說我是最不像吸血鬼的吸血鬼,最不像皇族的皇族。
但是遊戲,仍舊是要繼續在我可笑又可悲的千夜一夜裏。
然而就在這個時候,出現了一名即將顛覆我的世界的男子。
他叫“Seven”,一個根本不能算是名字的名字。
直到很久以後,我才逐漸發現這個名字背後,他所隱藏的悲涼往事。
不過那是另一個故事了。
今夜,雖然是藍斯洛邀他參加這個死亡派對,但是看得出他對這個叫Seven的男子有著先天性的警覺,所以,他才將Seven帶到我麵前,要我陪他渡過所剩的今夜。
“這是艾莉絲,我妹妹,她會好好照顧你的。”藍斯洛說,為我引見這以數字為名的英挺男子,然後遞過一個眼神,“沒錯吧,艾莉絲?”
藍斯洛的意圖,其實是要我“聞一聞”這個人的內心。
“當然了,哥哥。”我點了點頭,也隻能這樣回答。
然後,我將視線轉移到Seven的臉上。
以一個人類來說,他長得相當好看。刀削般的臉型柔硬度適中,雖然有綾有角,但不會太過陽剛、也不會太過陰柔,俊秀而斯文的臉上,雙眼深邃,卻清徹如水。我大概有好一陣子沒見過這樣子好看的人了,使我不禁怔了一會。不過,他始終就不過是個人類。
為他,我沒有特別展露笑容,因為沒有人能夠例外,頂多,隻是禮貌性地淺淺一勾唇,然後,我悄悄地用鼻子嗅了嗅。
愛情是夜薔薇,自信是薄荷草。
眷戀是薰衣草,失戀是濕悶的陰雨。
快樂是風中的百合,悲傷是溶雪裏的枯黃。
誠實是青蘋果,而謊言呢,則是大黃瓜。
這,就是我所擁有的暗黑之禮。
然而在他、在Seven的身上,我聞不到任何可分辨的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