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 周恩來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會議通過周恩來起草的《關於中央書記處決定召開有關幾個省委、市委的書記會議的通知》。
6月9日 周恩來主持國務院第11次全體會議,會議通過了《國務院關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工作報告製度的規定》和《國務院關於所屬各部門工作報告製度的規定》。
6月22日 周恩來簽署《國務院關於建立經常戶口登記製度的指示》。
7月1日 周恩來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會議討論通過李富春《關於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報告》和實行工資製等問題。
7月4日 周恩來主持國務院第14次全體會議,討論了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期間政府部門應做的各項工作。
8月31日 周恩來簽署《國務院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全都實行工資製和改行貨幣工資製的命令》。
10月26日 周恩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了今後將定期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等問題。
12月21日 周恩來和陳雲主持國務院第21次全體會議,討論經濟發展問題和國務院機構調整問題。
12月29日 周恩來簽署《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國家機關精簡工作的指示》。
1956年1月14日 周恩來出席中共中央召開關於知識分子問題的會議,作《關於知識分子問題的報告》。
1月30日 周恩來出席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作《政治報告》。
2月18日 周恩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調整一些管理工業的部委級機構。
3月10日 周恩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國務院所屬財經部門機構的調整方案和領導人的配備問題。
3月11日 周恩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國務院一些部委級機構調整。
3月26日 根據周恩來的指示,國務院體製研究十人小組正式宣布成立。
4月20日 周恩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國務院體製研究十人小組《關於研究和解決財政、事業、企業和計劃體製問題的工作安排》的報告。
4月28日 周恩來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就體製問題發言,強調堅持民主集中製。
5月2日 周恩來出席最高國務會議第七次會議,就中央和地方的權限和中央各部門的分工問題做具體闡述。同時,介紹國務院準備新成立九個部委的情況。
5月4日 周恩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監察部《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紀律處分與獎勵的暫時規定》。
5月11日 周恩來主持國務院第28次全體會議,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關於調整國務院所屬財經部門組織機構的議案》、《關於批準國務院設立專家局的議案》作說明。
5月12日 周恩來出席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40次會議,提出關於直轄市、縣、市和市轄區、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名額等問題的建議。會議通過《關於調整國務院所屬組織機構的決議》。
5月25日 周恩來主持國務院第29次全體會議,討論司法部《關於律師工作的請示報告》、《律師收費暫行辦法》。
5月28日 周恩來簽署《國務院關於一九五六年選舉工作的指示》。
6月9日 周恩來發出關於各部門應派有關司、局長以上幹部出席體製會議的通知。
6月23日 周恩來在國務院體製會議上針對集權過多給生產力發展帶來的種種消極影響上講話,並提出中央要分一部分權力給地方。
6月30日 周恩來在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上,專門講了反對官僚主義的問題,同時就政府工作中的幾個重要問題作出說明。
8月28日 周恩來和陳雲主持國務院第36次全體會議,並就《國務院關於改進國家行政體製的決議(草案)》中的各項問題作了說明。
9月15日-27日 周恩來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會上作《關於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二個五年計劃的建議的報告》。
10月15日 周恩來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會議批準《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體製的決議(草案)》。
10月17日 周恩來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會議就開展“百家爭鳴”和縮減軍隊問題做了研究。
10月22日 周恩來主持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委會第30次(擴大)會議。會議決定由周恩來等八十七人組成孫中山先生誕辰九十周年紀念籌備委員會,周恩來任主任。
11月16日 周恩來和陳雲主持國務院第四十次全體會議,在會上作《關於調整國務院辦公機構問題的報告》並對國務院的各級管理幹部做了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