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拿了電影分紅,耿植馬上又有可能再拿到一筆錢。
不過這筆錢能不能拿到、可以拿多少,需要法院幫他做主。
他對“大口章”和何秀蘊發起的民事訴訟按,今開庭。
經過的一個多月,原被告雙方都已經將所有的證據都遞交給法庭。
耿植西裝筆挺,精神抖擻坐在原告席上。除非是要自己作為證人之外,他絕不一個字。
開庭的過程沒有電視劇演的那樣唇槍舌劍。
事實上,開庭之前雙方都已經就對方的證據進行過辯證。證據如果都無法辯駁,法官與原被告雙方律師的溝通後,將不會呈上法庭。
如果雙方提交的證據,足以讓法官認定案情,甚至可以無需進行庭辯,直接認定某一方敗訴,也可以勸雙方廳外和解。那樣做可以避免浪費公共資源。
隻有一些原被告雙方有爭議的,法官有無法確證的證據才會拿到法庭進行庭辯,將判決權利交給陪審團。
耿植這次起訴,拿到的最有利證據,是“大口章”和何秀蘊在同一時間段都在北極星大廈等了相當長的時間。
而且監控錄像中可以清楚確認,“大口章”一早準備好了照相機。而何秀蘊接近耿植的線路,疑似是設定好的線路,更像是為了配合“大口章”的拍攝。
章響絕口否認是故意設計耿植。他的理由是他在之前與何秀蘊彼此根本不認識。
另外一個被告人何秀蘊同樣否認是設計耿植,更否認自己製造耿植的謠言獲益。
兩人咬死了一點:他們之前不認識,也沒有聯係過。
耿植的律師拿出一份證據問何秀蘊:“何姐,我們通過警方查詢,發現你在與耿植先生被拍照的前一,也就是月日晚上十一點二十一分,曾與一名叫韓濤的男子通過話,通話時長六分十二秒。請問你跟他了什麼?”
何秀蘊臉上一緊。她的律師馬上站起來對法官:“法官先生,原告律師的問題與本案無關。我請求法官先生準許我的委托人拒絕回答。”
耿植的律師馬上反駁:“法官先生,我這個問題絕對與本案有關。在被告何姐與那位韓濤通完電話後,另外一名被告人章響在二十三秒之後,同樣接到韓濤的電話,通話時長達十六分鍾。如此長的通話時間,絕無打錯電話的可能。而兩位被告接到同一個人的電話的時間如此短暫。我們有理由相信,該韓姓男子就是兩名被告的中間人。所以兩名被告有無直接聯係,並不能作為他們沒有溝通過充分理由。”
但法官並沒有支持耿植的律師,允許何秀蘊拒絕回答。
不過耿植的律師不以為意。他該的話已經出來了。法官並沒有提醒陪審團忽略剛才他的話。隻要那些話能影響陪審團的判斷就行。
“何姐。在我的當事人耿植先生公開宣稱要起訴造謠的那,也就是月日,你連夜出國是去去做什麼?”
“旅遊。”
“那你是否知道網絡上關於你和耿先生的謠言。”
何秀蘊這時想不知道都不行:“知道。”她出國的時間已經被確證,在這之前,她用自家電腦登錄過自己的社交網站,網站有記錄。狡辯就是做偽證,往嚴重裏判,是有可能坐牢的。
“既然你不是借機獲益,為什麼不澄清?”
“我是想著等耿先生澄清後再行動。”
“你謊!既然想要澄清,為什麼耿先生剛在的社交網站上否認,你卻馬上出國?”
“我那時不知道耿先生澄清了。”
“還是謊。你去的目的地是開羅,當晚虞城機場就有直飛的飛機。你居住的區保安可以證實,你是在當然零時之後離開住處的。而該班機的的起飛時間是淩晨一點半。當晚該班機並沒有滿座。可你星夜趕去外地搭乘飛機。分明是想掩人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