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李敖痛恨透明絲襪,十分懷念昔日吊襪帶的長筒襪。看來花心的李敖同時也是個唯美主義者,因為透明絲襪其實是皇帝的新裝,有等於無,利於男人先下手為強。而吊襪帶的長筒襪主動權卻在女人手裏,男子再粗暴也難有突襲的機會——因為如果女人不配合,這襪子你就是拽也拽不下來。
十歲穿的高跟鞋
女作家亦舒說:女人的墮落從高跟鞋開始。也有人說此話是張愛玲說的,遍查張愛玲的書找不到出處。不過,張愛玲狂迷高跟鞋是沒錯的,她那句梳愛司頭、穿高跟鞋的經典語錄廣為人知。
張愛玲小說中的美女都是穿高跟鞋的,不能設想的是,如果離開了花瓣似的口紅、滴滴答答一路響過來的高跟鞋、宛如玫瑰綻放在夜空下的旗袍裝,老上海還有什麼風情?張愛玲還有什麼味道?張愛玲說:“無論如何平庸的女人,穿上高跟鞋都會搖曳生姿的。”她深諳女人著裝秘訣,一生的最愛離不了旗袍與高跟鞋。中國女人從前都是要纏足,三寸金蓮步步生花,那才是美的象征。上世紀二三十年代,老上海花開荼蘼,高跟鞋與西式生活一同湧入,那種從沒見過的、鞋跟像酒杯的鞋令新女性們趨之若鶩——鞋的款式風格各個不同,有鞋麵裹在腳背上、隻在腳趾上露一個洞的船口鞋;有花色拚皮的高跟鞋,這種鞋最適合跳當時流行的快爵士Swing舞;還有淺口細跟的,鞋麵上綴有蝴蝶結的;甚至有3寸以上的酒杯跟,讓太太小姐交際花們連連驚呼。那個時代的中國也並非歌舞升平,軍閥混戰政體飄搖,時局的急劇動蕩,西方思想的大量傳播,導致中國的文化藝術在各個領域出現反傳統的嬗變。身處其中的張愛玲也不例外,豪門出身和女性視覺讓她熱愛繁花似錦般的新生活與新時尚,並將此當成一種叛逆——所以她小小年紀便叫喊著十歲要穿高跟鞋。
張愛玲身材瘦高,應該不適合穿高跟鞋,可是因為實在太愛,她偏偏要穿。她穿著高跟鞋與胡蘭成走在一起,總顯得比他還高,以至於胡蘭成頗為詫異地說:你的身材這樣高,這怎麼可以?據說《色戒》有她自己的影子,起碼部分是這樣,易先生身上處處就有胡蘭成的影子,一是漢奸身份,二是她寫王佳芝穿著高跟鞋比易先生高半個頭,這也和張愛玲與胡蘭成的實際情況相符。我多次去過胡蘭成居住的美麗園,那片水泥甬道曾經被張愛玲的高跟鞋一路輕敲。齊豫在歌中唱道:九月的高跟鞋,獨自走在巴黎寂寞的小台階——歌聲裏飄過的,是阮玲玉或張愛玲、張曼玉或林青霞比煙花還要寂寞的表情。愛美的女人總會喜愛高跟鞋,不管是出於自戀還是暗戀,她會擁有一雙齊豫唱的那種“九月的高跟鞋”,穿上它,嫋嫋婷婷地走向愛情故鄉。高跟鞋是女孩子戀愛時的小小道具,是她們的花招和伎倆。當真正的愛情降臨時,當女孩變成女人時,她更喜歡脫下高跟鞋,隻穿最舒服最養腳的平底布鞋,和他手牽著手,一起到老。
高跟鞋其實有深豔之感,它是美的,但並不實用,也不舒服,但女人仍要穿它。有著名女人說過這樣的狠話:站在高跟鞋上,我可以看到全世界——這話有點自說自話,站在高跟鞋上又能看到多遠的世界?頂多也就是男女之間的那片小天地吧?
小號的丹琪唇膏
張愛玲在很小的時候,畫了一幅漫畫投給英文報紙《大美晚報》,報社後來寄給她五元錢,母親勸她留下來作紀念,畢竟是平生第一筆稿費。張愛玲不同意,她一向喜歡花錢,拿著五元錢出門,歡天喜地買了一支小號的丹琪唇膏。
口紅與金手鐲、旗袍與高跟鞋,永遠是珠聯璧合的姊妹花,要張愛玲遠離她們,就等於讓她死,仿佛她活著不靠糧食與空氣,就靠旗袍和口紅養著——可能黃逸梵與女兒分離太久,並不了解她。張愛玲自稱是財迷,愛錢愛到發瘋,花錢花得也爽氣,用現在的眼光來看,就是一個十足的購物狂——自己平生掙的第一筆錢一到手,誰的勸說也不聽,立馬跑去買了一支小號的丹琪唇膏,必定是期盼了許久,要說紀念,小號的丹琪唇膏才是最好的紀念。她是怪異的,喜歡別人難以理解的一切:牛奶的泡沫、丹琪的唇膏、瑪瑙的紐扣、咿咿呀呀的胡琴、暈著歲月印痕的朵雲軒信箋……女人的柔軟與性感,老宅的黴綠與陰涼,共同營造了張愛玲小說裏那種氤氳繾綣又危機四伏的末世氣息,她們就在末世尋歡作樂,用一點點的情色粉飾世道虛飾人情——是情色,而不是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