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盡顯濃濃愛意的好口才(4)(2 / 2)

2.以自己的行動做榜樣

在夫妻相互之間是否滿意的問題上,應該樹立三種態度:一是我不能夠通過直接的行為改變他人,二是我隻能改變自己,三是我改變時,他人也會相應的改變。

有這麼一位妻子,她喜歡讀書,也喜愛社會活動,但是不善於整理家務,丈夫再三埋怨她、指責她都沒有結果,丈夫說:“批評也沒有用,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並不是追求盡善盡美,但是每個星期至少也該整理一次屋子呀!看到家裏亂七八糟,想到妻子邋裏邋遢,真使人難受。”後來,丈夫決定自己動手整理屋子,因為他檢查了自己做得也不夠,而指責妻子實在太多了。

這個辦法確實有效,妻子逐漸克服了心理的障礙,承擔起整理收拾的事情。有時也有些反複,每當妻子不整理屋子時,丈夫總是悄悄地幹起來,直到妻子真正地負起責任來。這種做法比較好,因為最好的改變是發自內心的。如果你想讓一個人改變,一定要使對方確實感到這是自己的需要。

在這方麵,要了解對方,絕不要有任何勉強。

3.不要計較小事情

在夫妻之間,不可能在大大小小的一切問題上都使雙方那麼稱心如意、相互配合得嚴絲合縫。每個人都可能有某些小缺點或某些小習慣惹人厭煩。

但是在夫妻之間因為擠牙膏的方法不同而鬧矛盾,那就太可笑了。如果你認為非改變對方不可,就要先去尋找對方這個習慣會如此幹擾你的原因,真正的問題可能在自己。心理學家羅格斯說過:“我對自己和別人內心的真實世界越是開放時,我發現自己越沒有那股改變事情的衝勁。”這是有道理的。

因此,要有耐心,耐心是建立良好婚姻關係的基礎之一。人和人之間必須要有必要的妥協與讓步,在夫妻之間也是如此。如果看不慣對方的一些缺點,要想想這些缺點對家庭生活並沒有太大影響,而且誰沒有一些缺點呢?即使要向對方提出,也要等待適當時機,不要夫妻一見麵就嘮叨不休。不管自己是否習慣,要試著熱情地和對方打招呼、談話,這樣做很有好處,是會得到回報的。

4.明確地表達自己的意見

嘮叨和正式提意見是不同的,向配偶正式提意見能使配偶明確地知道自己的不滿,從而引起注意,進行改正;而嘮叨則主要是一種情緒宣泄,並不考慮這樣做會產生什麼效果。有的人隻是一味地對配偶做無原則的遷就,並不把自己的不滿明確地告訴對方,而事後再嘮叨、抱怨,這樣反而使事情複雜化了。

有一位丈夫二十年來一直耐著性子聽妻子嘮叨,有一天他終於忍耐不住,一本正經地對妻子說:“你聽著,我下班回來很累,要休息休息,然後我才有興趣聽你嘮叨,我已經忍了二十年了!”妻子聽了不勝驚訝地說:

“你忍了二十年了?我真不知道你是太客氣、太體貼人,還是太笨,連句話都不會說。你要先休息一下,就休息好了,可你為什麼不說呢?”是啊,如果這位丈夫早點明確地表示自己的意見,也許這個問題早已解決了。再如,有位丈夫對妻子不夠尊重,有時甚至在朋友麵前使妻子難堪,如果妻子當時忍讓,事後發發牢騷,實在於事無補。在丈夫當著朋友的麵使她難堪時,她應該冷靜而堅決地對丈夫說:“你不該說這種沒有禮貌的、欺負人的話,我想朋友們也和我同樣不安。如果你有什麼對我不滿意,可以回家再說。”

如果丈夫還是不改變態度,妻子可以理直氣壯地說:“我已經提醒你不要這樣無禮了,我不願意在朋友麵前和你爭吵,但是我不能容忍你的行為,我回家去了,以後再談。”妻子一次兩次這樣明確地表明自己的態度,抵製丈夫的不良行為,最後會迫使丈夫作同樣的改變。

5.不要說使對方受傷害的話

原則要堅定,但態度還是要靈活,說話方式方法要講究。丈夫不應該批評妻子易受傷害的方麵,例如,是否找了個好妻子,能否料理家務,能否生孩子,是不是不如別的女人等;同樣,妻子也不應該批評丈夫易受傷害的方麵。例如,是否有出息,工作能力是不是強,是不是個好丈夫、好爸爸等。

在夫妻關係中,批評是免不了的,但是,同樣的一種情緒、同樣的一種意思,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來表達。例如,丈夫說:“你沒有發現我們每天吃的菜差不多都是一樣的嗎?你不能換換花樣嗎?”這種批評肯定會使妻子十分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