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老殘急忙要問他投到胡舉人家便怎樣了。人瑞道:“你越著急,我越不著急!我還要抽兩口煙呢!”老殘急於要聽他說,就叫:“翠環,你趕緊燒兩口,讓他吃了好說。”翠環拿著簽子便燒。黃升從裏麵把行李放好,出來回道:“他們的鋪蓋,叫他夥計來放。”人瑞點點頭。一刻,見先來的那個夥計,跟著黃升進去了。原來馬頭上規矩:凡妓女的鋪蓋,必須他夥計自行來放,家人斷不肯替他放的;又兼之鋪蓋之外還有什麼應用的物事,他夥計知道放在什麼所在,妓女探手便得,若是別人放的,就無處尋覓了。
卻說夥計放完鋪蓋出來,說道:“翠環的燒了,怎麼樣呢?”人瑞道:“那你就不用管罷。”老殘道:“我知道。你明天來,我賠你二十兩銀子,重做就是了。”夥計說:“不是為銀子,老爺請放心,為的是今兒夜裏。”人瑞道:“叫你不要管,你還不明白嗎?”翠花也道:“叫你不要管,你就回去罷。”那夥計才低著頭出去。
人瑞對黃升道:“夭很不早了,你把火盆裏多添點炭,坐一壺開水在旁邊,把我墨盒子筆取出來,取幾張紅格子白八行書同信封子出來,取兩支洋蠟,都放在桌上,你就睡去罷。”黃升答應了一聲“是”,就去照辦。
這裏人瑞煙也吃完。老殘問道:“投到胡舉人家怎樣呢?”人瑞道:“這個鄉下糊塗老兒,見了胡舉人,扒下地就磕頭,說:‘如能救得我主人的,萬代封侯!’胡舉人道:‘封侯不濟事,要有錢才能辦事呀。這大老爺,我在省城裏也與他同過席,是認得的。你先拿一千銀子來,我替你辦。我的酬勞在外。’那老兒便從懷裏摸出個皮靴頁兒來,取出五百一張的票子兩張,交與胡舉人,卻又道:‘但能官司了結無事,就再花多少,我也能辦。”胡舉人點點頭,吃過午飯,就穿了衣冠來拜老剛。”
老殘拍著炕沿道:“不好了!”人瑞道:“這渾蛋的胡舉人來了呢,老剛就請見,見了略說了幾句套話。胡舉人就把這一千銀票子雙手捧上,說道:‘這是賈魏氏那一家,魏家孝敬老公祖的,求老公祖格外成全。’”
老殘道:“一定翻了呀!”人瑞道:“翻了倒還好,卻是沒有翻。”老殘道:“怎麼樣呢?”人瑞道:“老剛卻笑嘻嘻的雙手接了,看了一看,說道:‘是誰家的票子,可靠得住嗎?’胡舉人道:‘這是同裕的票子,是敝縣第一個大錢莊,萬靠得住。’老剛道:‘這麼大個案情,一千銀子哪能行呢?’胡舉人道:‘魏家人說,隻要早早了結,沒事,就再花多些,他也願意。’老剛道:‘十三條人命,一千銀子一條,也還值一萬三呢。也罷,既是老兄來,兄弟情願減半算,六千五百兩銀子罷。’胡舉人連聲答應道:‘可以行得,可以行得!’
“老剛又道:‘老兄不過是個介紹人,不可專主,請回去切實問他一問,也不必開票子來,隻須老兄寫明雲:減半六五之數,前途願出。兄弟憑此,明日就斷結了。’胡舉人歡喜的了不得,出去就與那鄉下老兒商議。鄉下老兒聽說官司可以了結無事,就擅專一回。諒多年賓東,不致遭怪;況且不要現銀子,就高高興興的寫了個五千五百兩的憑據交與胡舉人,又寫了個五百兩的憑據,為胡舉人的謝儀。
“這渾蛋胡舉人寫了一封信,並這五千五百兩憑據,一並送到縣衙門裏來。老剛收下,還給個收條。等到第二天升堂,本是同王子謹會審的。這些情節,子謹卻一絲也不知道。坐上堂去,喊了一聲‘帶人’。那衙役們早將魏家父女帶到,卻都是死了一半的樣子。兩人跪到堂上,剛弼便從懷裏摸出那個一千兩銀票並那五千五百兩憑據和那胡舉人的書子,先遞給子謹看了一遍。子謹不便措辭,心中卻暗暗的替魏家父女叫苦。
“剛弼等子謹看過,便問魏老兒道:‘你認得字嗎?’魏老兒供:‘本是讀書人,認得字。’又問賈魏氏:‘認得字嗎?’供:‘從小上過幾年學,認字不多。’老剛便將這銀票、筆據叫差人送與他父女們看。他父女回說:‘不懂這是什麼原故。’剛弼道:‘別的不懂,想必也是真不懂;這個憑據是誰的筆跡,下麵注著名號,你也不認得嗎?’叫差人:‘你再給那個老頭兒看!’魏老兒看過,供道:‘這憑據是小的家裏管事的寫的,但不知他為什麼事寫的。’
“剛弼哈哈大笑說:‘你不知道,等我來告訴你,你就知道了!昨兒有個胡舉人來拜我,先送一千兩銀子,說你們這一案,叫我設法兒開脫;又說如果開脫,銀子再要多些也肯。我想你們兩個窮凶極惡的人,前日頗能熬刑,不如趁勢討他個口氣罷,我就對胡舉人說:“你告訴他管事的去,說害了人家十三條性命,就是一千兩銀子一條,也該一萬三千兩。”胡舉人說:“恐怕一時拿不出許多。”我說:“隻要他心裏明白,銀子便遲些日子不要緊的。如果一千銀子一條命不肯出,就是折半五百兩銀子一條命,也該六千五百兩,不能再少。”胡舉人連連答應。我還怕胡舉人孟浪,再三叮囑他,叫他把這折半的道理告訴你們管事的,如果心服情願,叫他寫個憑據來,銀子早遲不要緊的。第二天,果然寫了這個憑據來。我告訴你,我與你無冤無仇,我為什麼要陷害你們呢?你要摸心想一想,我是個朝廷家的官,又是撫台特委我來幫著王大老爺來審這案子,我若得了你們的銀子,開脫了你們,不但辜負撫台的委任,那十三條冤魂,肯依我嗎,我再詳細告訴你:倘若人命不是你謀害的,你家為什麼肯拿幾千兩銀子出來打點呢?這是第一據,在我這裏花的是六千五百兩,在別處花的且不知多少,我就不便深究了;倘人不是你害的,我告訴他照五百兩一條命計算,也應該六千五百兩,你那管事的就應該說:“人命實不是我家害的,如蒙委員代為昭雪,七千八千俱可,六千五百兩的數目卻不敢答應。”為什麼他毫無疑義,就照五百兩一條命算帳呢?是第二據。我勸你們早遲總得招認,免得饒上許多刑具的苦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