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評】
此文作年雖於文末有“紹興二年玄黜歲”字樣,但被認為是後人所補,故今有宋紹興二年(1132)、四年(1134)、五年(1135)作諸說。宋洪邁認為其作於“紹興四年,易安年五十二矣”(《容齋四筆》卷五《趙德甫》),比較可信。不管如何,其作於趙明誠亡故之後則是無疑問的。關於作此文之緣起,宋洪邁說趙明誠著《金石錄》,“妻易安李居士,平生與之同誌。趙沒後,湣悼舊物之不存,乃作《後序》,極道遭罹變故本末”(同上),誠然不錯,但並不限於此。
此文開門見山,開篇即點題,介紹《金石錄》作者、內容、價值,並對前人視“書畫與胡椒無異”及把“《傳》癖”等同於“錢癖”的兩種態度予以批評,因其皆為不懂得金石價值的表現。
第二段乃追憶亡夫與自己節衣縮食,盡力搜集曆代金石書畫的往事,而所寫無力購買徐熙《牡丹圖》之事,遺憾之意亦宛然可見:皆反映出對金石書畫的鍾情。
第三段回憶夫妻二人屏居鄉裏十年,共同編撰《金石錄》的情景,描寫委曲有致,“往往於瑣屑處極意摹寫,故文字有精神色態”(清王士祿《宮閨氏籍藝方考略》引《釋袖堂脞語》)。如寫“餘性偶強記”,與夫婿指“堆積書史”,猜某事在某書某卷等,“以中否角勝負,為飲茶先後”之瑣事,細節生動,情趣盎然,亦寄寓著對亡夫的思念之情。
第四段回憶金人人侵至北宋淪亡而南渡時期,夫妻千辛萬苦所收藏的金石書畫多化為灰燼的劫難。其由起初的“且戀戀,且悵悵,知其必不為己物”之擔憂,至寶物“已皆為煨燼矣”之痛惜,寫得情真意切,真令人扼腕歎息!
第五段回憶夫婿六月十三日赴湖州任與自己告別時情景,時趙明誠尚“精神如虎,目光爛爛射人”,並不忘叮囑自己情況危急時該如何處理金石書畫,切記宗器“與身俱存亡”,繪聲繪色,生動如畫。而兩個月後明誠竟因“感疾”而“不起”,更是哀婉動人。文章在不離言“金石”主旨的情況下,描繪了趙明誠病故的原因與臨終情景,彌補了史傳的缺失,具有史料價值,誠如清劉文如所言:“易安此序,言德甫(父)夫婦之事甚詳。《宋史·趙挺之傳》傳後無明誠之事,若非此序,則德甫(父)一生事跡、年月,今無可考。”(《跋》)
第六七兩段進而寫南渡後金石書畫喪失殆盡。先是寫所帶之金石書畫,因金人陷洪州而“散為雲煙”,僅存少量輕小卷軸書帖等物;後是寫在追隨宋高宗途中,或被官軍奪去,或被土民盜走,最後隻剩“一二殘零不成部帙書冊,三數種平平書帖”而已。所述“備極淒慘,至今讀之,尤覺怦怦”(清符兆綸語)。
金石書畫雖已喪失,幸而《金石錄》尚“巋然獨存”。第八段文筆乃回歸《金石錄》此書。清照睹物思人,“手澤如新,而墓木已拱”,不禁生愴然之悲。而蕭繹不惜亡國而毀書畫與楊廣死而取圖書兩個典故的運用,從一反一正說明“人性”與圖書、書畫的不解之緣。其“得之艱而失之易”之慨歎,充滿對失去的金石書畫的眷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