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保留座位(1 / 1)

我忘了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這個城市的地鐵列車上就設有“保留座位”(Reserved Seating)了。保留的座位通常都在每一小節車廂的四個角落,中央是搭客站立的地方。

這種座位的背後上端,是四個藍底的白圖像,標示著座位保留的對象:老人家、孕婦、腿部殘疾者、帶小孩者。有一個時期,旁邊的窗玻璃上,好像還貼有一名電視喜劇演員的滑稽圖像,繪聲繪影,提醒搭客要讓座給前麵提到的那四種人。

我知道,有關當局這麼苦心孤詣的安排,用意是好的,也是值得我鼓掌稱讚的,但是我不得不坦白地承認:我雖然是一名身體健全的年輕人,卻並沒有言聽計從——人家要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人生在世,最怕的,最應該避免的,就是吃眼前虧。你是搭客我也是搭客,你憑什麼要我禮讓?

我禮讓了,又能得到什麼?比方說,當我起身把座位讓給旁邊的老人時,你們會對我說一句讚美的話嗎?我從來就沒有看見有人這麼做過!有一兩次,我看見有個傻瓜在發覺到有顫巍巍的老人上車時,就以一副敬老尊賢的姿態站了起來,讓出了座位,我就沒聽見有人拍手表示讚賞。

但是我卻發覺:當我身邊有老人或孕婦等站著,而我視若無睹,屁股像被萬能膠粘住了,不曾起身讓位時,有人惡狠狠地瞪著我,好像我做錯了什麼大事一樣。其實,我讓不讓位,關他們什麼事。再說,他們能拿我怎麼樣?罵我嗎?

把我拉起來嗎?諒他們也不敢!我們的國家是個民主國家,國民有個人的自由啊。這就叫作人權,而人權是不容別人無禮侵犯的!

為了免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和引起的爭執、吵鬧,我隻好想出幾個眼不見為淨的辦法。比方說,當我霸占了保留座位,而旁邊又有老者倉皇四顧,想找一個座位歇歇腳時,我就把長時間帶在身上的書拿出來,聚精會神地翻閱(我不喜歡讀報,在地鐵上讀報,翻開時十分麻煩,有時紙張會碰到鄰座的人。招人白眼,甚至怒目而視,像跟我結了三代的仇恨似的)。這是辦法之一。辦法之二是聽小型收音機或錄音機、MP3什麼的,而且要像老僧入定一樣地聽,這樣才能擺出一副旁若無人的姿態來。辦法之三是閉目養神。你知道的啦,人一旦閉上了雙眼,周圍發生了什麼事,你怎麼可能覺察得到。我們不是常說:“不知者無罪。”我既然什麼都不知道,你難道還能怪罪我嗎?再說:你知道我昨晚幾點鍾睡覺嗎?我可能玩電腦遊戲玩到三更半夜,也可能看足球看到天亮!辦法之四是打手機。打給誰都好。隨便聊聊天嘛。反正政府並不禁止人們在坐地鐵的時候“講電話”。我講電話講得入神,哪裏知道有孕婦挺著大肚子站在旁邊?

話雖這麼說,也有發生意外的時候。有一次,不知道倒了什麼大黴,當我正跟一個朋友嬉皮笑臉地聊天,聊得天花紛紛落了一大腿時,隻聽見有人“喂”了一聲,我抬頭看,一個彪形大漢一邊盯著我,一邊指著他身旁一個抱著小女孩的女人說:“你沒看見你背後的圖像嗎?見了抱孩子的搭客,就應該讓座,你還囉裏囉唆幹什麼?”我本來想不理他,心想:你又不是我的“什麼人”,管這麼多幹什麼?但是看那家夥凶神惡煞的,隻好抱著“君子不吃眼前虧”的態度,乖乖地站了起來。

站起來倒也罷了,但是當我注意到周遭有人似笑非笑、滿臉幸災樂禍的樣子時,我實在冒火!

算了,算了,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