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阿唐是在一家鄉村俱樂部認識的。他叫唐什麼,我到現在還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這個標準,其實每個人心裏都會有的,隻是沒有說出來。開始的時候,由於讀音不準,我還以為他叫阿譚呢,後來弄清楚了,才知道是阿唐。
阿唐的確是我朋友的朋友。我朋友叫小張,阿唐和小張都是俱樂部的會員,他們兩人也是同事。小張知道我跟他們一樣,喜歡唱卡拉OK,偶爾心血來潮,小張會搖個電話,叫我到他們的俱樂部去唱。雖然我唱的多半是老歌和流行曲,他們唱的則是清一色的民歌,但是這兩種碟子俱樂部的音樂廳都有,沒有妨礙。
說起來慚愧,我唱卡拉OK,純粹是自娛,或者說自我陶醉;他們則不同,他們是拜師學唱的。小張是參加小組,阿唐是一對一——也就是聲樂老師在同一個時間裏隻教他一個人。付的錢多,但是學習效果好。在一次師生演唱會上,阿唐還上過台呢。是獨唱,唱的是一首叫做《烏蘇裏船歌》的歌。用鋼琴伴奏。聽小張說,用鋼琴伴奏的比較高級,因為彈鋼琴的人要遷就唱歌的人。不像我們這種唱卡拉OK的,是唱歌的人必須緊跟著機器播出的伴唱音樂唱。
所以我一開始就有點佩服阿唐,總會主動地找話去跟他搭訕。比方有一次,他唱《十五的月亮》,我覺得好聽,就把這個看法告訴他。他聽了,隻說:“是嗎?”就笑笑地走開了,不跟我多說一句話。不像小張。我讚美小張時,他一定會找機會跟我聊天。
我注意到阿唐唱歌總是很大聲。我對他這麼說了,他看都沒看我,說:“不是大聲,是key高。你連這一點都分不清嗎?”
但我還是覺得阿唐唱歌聲音的確很大、很強。正因為這樣,他不像我,老是把麥克風湊到嘴巴前麵,好像一口要把它吞下去一樣。他拿得又低又遠。他還說:“即使不用麥克風,我也可以唱。”這一點我相信。有時他在播唱機還沒開播時,一個人先引吭高歌,登時聲震落地長窗,我握在手裏的玻璃杯,似乎也微微地顫動。
有時不唱歌,大家聚在一起喝茶,常聽見阿唐申訴他對工作的不滿:“像我這樣四十歲還不到的人,為了每個月三四千塊錢,躲在辦公室裏受老板的氣,真太委屈人。有機會,我一定要跟老板說bye-bye。”
接下來好長一段日子,小張忙,沒邀我去唱歌,我也就沒見到阿唐了。畢竟阿唐是朋友的朋友嘛。到了有一天,小張和我去聽一場音樂會,無意間又見到了阿唐。
令我深感意外的是:這一次,阿唐對我非常熱情。他竟然主動伸出手來跟我握,還問我唱歌進步了多少,使我有點——怎麼說呢?受寵若驚,是受寵若驚。
更叫人吃驚的是:他還約我們散場後,一起到老巴刹吃夜宵。我考慮到太太在家等我,沒有接受。
後來小張告訴我,阿唐辭職不幹了,現在全職在做健康食品的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