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兩個死黨小剛和誌毅從小就經常在一起玩。我們最喜歡的遊戲是捉迷藏。我們有時把後巷的水溝,也作為藏身的地方,顧不了老鼠偶爾會從身旁跳過,蟑螂更多次爬到我們手上、腳上甚至臉上來。
後來我們長大一些了,覺得捉迷藏太單調,不怎麼能引起我們的興趣,於是小剛建議我們改玩尋寶遊戲。其實玩這種遊戲的念頭,是小剛看了電視節目後引發的。我們住家附近有一個小公園,當我們玩這個遊戲時,便由其中的一個人,比方誌毅吧,把一些小東西藏在樹底下或者花壇裏,讓我和小剛分頭去找,找到的人可以得到獎賞。多數時候是由輸的人請吃漢堡包或薯條,喝可樂等。我們把這種遊戲叫做尋寶遊戲。玩這種遊戲,比玩捉迷藏有趣多了,也更加刺激和耐玩了。有時一玩,就是一兩個小時。
有一天,點子特別多的小剛忽然說:“我想到了一個新鮮的尋寶遊戲。”
“為什麼說是新鮮的?”
小剛說:“你們想啊,這一次,我們遊戲的地點要改一改,所要尋的寶也要跟以前的不一樣。”他接著說:“離我們這一區不遠,不是有一個購物商場嗎?裏麵的商店很多,我注意到,這些商店的招牌,好像都是英文的,而用中文做店名的很少很少。我們不妨來玩這樣的一個遊戲,就是分頭到商場裏去,把用中文做店名的抄下來,看看誰抄得最多,最少的人得請別人吃家鄉雞,一塊也行。我的意思是,中文店名就等於寶,所以這個遊戲,也可以叫做尋寶遊戲。”
聽到這裏,我才想起,以前,當我更小的時候,中文店名滿街都是,如果要抄,抄半天也抄不完;但是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就越來越少了。現在叫我隨便舉一個名字做例子,我可是想破了頭還想不出來呢。不過我印象中似乎還是會有的。多了,反而就不是寶了,還尋什麼?所以我馬上表示讚成小剛的建議。問誌毅,他也說:“好啊,好啊,隻要我走得快,抄得多,贏的人肯定是我。”
說著,搭車來到了商場大門外。誌毅喊“一、二、三”,我們就分頭出發,尋寶去了。
我們約好了,半個小時後大家在門口碰頭,統計結果。
我起先所以讚成這個遊戲,一方麵是因為我相信我有若幹把握,我知道華人的商店,有一種叫做老字號的商店;這種商店的招牌,肯定是用中文的。我隻要特別注意這種商店,收獲一定比別人多。
我開始一樓一樓地找了,找了好一會兒,看到的跟我心裏想的,竟然差別很大,這真是使我感到意外了。我發現我爸爸媽媽說他們年輕時常去的一間金店,現在雖然還繼續用原來的名字,但是字體很小,反而是譯音的字母更加顯著。
另一間名字帶點老土的咖啡店,打的本來就是以咖啡香和炭燒麵包作為廣告的號召的,它的招牌,也是中文退居在英文的後麵,羞羞答答,這是怎麼搞的?還有啊,一間店兩種文字,抄的時候,該抄哪一種?當初和小剛、誌毅談的時候,沒有考慮到這一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