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我並非假道學;如此議論,也不是要反對人有情人關係,也不是為表明自己是一個清教徒;我所說的是,一個事物本來是什麼樣的就是什麼樣的,人們不應該太搞實用主義,而去冤枉古人或者褻瀆神聖。
烏鴉向來名聲不大好,被認為是凶鳥;但不知是什麼緣故所致,也許是因為它的叫聲難聽吧。人們在提到七夕的時候,很少或極不願意提到烏鴉。不過,在民間,關於七夕的傳說中,恰恰有一種是與烏鴉有關的。牛郎與織女的故事,是眾所周知的。隻是其中的某些細節,可能各地有所不同。我們這裏有一種說法是,王母娘娘到底不是很壞,多少還有點親情之念。她在懲罰牛郎織女之後,又留下照顧這對青年夫婦的一手。王母命令天上的烏鴉傳旨,允許牛郎織女每個月的初七會麵一次。不過烏鴉是因為妒忌還是疏忽,總之,把王母娘娘的旨意傳成了隻允許每年的七月初七會麵一次!後來,王母娘娘發現了烏鴉的過錯,為儆效尤,責令烏鴉在銀河上搭橋,讓牛郎織女相會。老百姓確信這是真的,他們可以舉出證據:每年的七月初七之後,烏鴉頭上的毛都掉光了。據說那是被牛郎織女踩掉的。我也相信這是真的,因為天上的烏鴉畢竟不同地上的,那是神鴉,修橋鋪路顯然是輕而易舉的小事一樁;宋人詞中也有“一片神鴉社鼓”之句呢。可見,這神鴉是一定存在的,至少曾經有過,或者至今也還在天庭裏履行它的神職呢。
可是,又為什麼還有鵲橋之說呢?鵲,當然是指喜鵲,而不是麻雀了。同是一種鳥,也不見得就是什麼好鳥,人們何以對喜鵲和烏鴉,厚此薄彼、一褒一貶呢?如果是因為它們的長相和叫聲而作此好惡區分,那麼,人類確實是有些太公平了。
喜鵲為牛郎織女搭橋,讓他們能夠相會。這確實是一件大好事,就像紅娘幫張生和鶯鶯一樣。盡管這樣的舉動,有時也會讓人誤解為拉皮條,但至少在直接受益者的心中,還是充滿感激之情的。
不管是烏鴉搭橋還是喜鵲搭橋,結果都一樣:總之,是讓一對苦苦相思了一年的有情男女“金風玉露一相逢”,勝卻人間百倍地盡歡了一宿。但在動機上分析卻是根本不同的。烏鴉是受處罰的,是在履行一種強製性的義務;而喜鵲卻是誌願者,所做的是一項光彩事業。如果有人能論證出當時搭橋的就是一種鳥,至於烏鴉或喜鵲,隻不過是叫法不一樣,那就更有趣了:有些事情,自願與強製並沒有什麼區別,隻是說法不同而已。當然,這有一個前提,能夠憑好惡把同一性質的事物說成相反,他一定是相當了不起的人物了。為了說明這個道理,我想舉幾個例子。比如我在讀書,老師說要補課,要收補習費,但不是強調要求,大家自願選擇,於是我就“自願”交錢了;我生病住院了,醫院規定醫生不能向病人收取“紅包”,但我擔心醫生使壞,也“自願”送了紅包了;當然還有許多的損款、集資、義務勞動、獻愛心什麼的,也大都是亮出“自願”的旗號的,就如同烏鴉被強製搭橋也可以被“傳說”成是喜鵲自願為有情人服務一樣。
眼看著七夕就要到了,許許多多的有情男女躍躍欲試,都在準備著在七月流火的季節裏,過一把“中國情人節”的癮。這實在無須驚訝。自己過不上,隻能怨自己沒本事,沒福氣。但是,要較真起來,這七夕當情人節,實在是過錯了:牛郎織女是夫妻,不是情人。那麼,稱這個節為情人節固然不妥,叫愛人節太書生氣,叫老婆節對牛郎不平,沒辦法,那就叫夫妻節吧。中國要是有個夫妻節,對於和諧家庭或和諧社會的建設,大概不會是多餘吧。
尊神本是人間賢
位於涵江區大洋鄉瑞雲山風景區的永興岩,以其美麗的風光和神奇的傳說,吸引著越來越多的遊客。
我已經不隻一次遊覽了永興岩,但是,每一次在回來的路上,總是會感到在山水之樂中夾雜著某種困惑,隱隱約約觸摸到心中的一個鬱結:真的有神靈存在嗎?張公,他確實就是導遊所渲染的那個張公嗎?我們這一代人,是聽著唱著“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的《國際歌》長大的,所以,我無須特別地宣稱自己是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但我至少可以確定,自己是沒有對那種超自然的神秘力量迷信的思想的。然而,一直以來,我對一些神靈,總是心懷崇敬的,諸如為救海難而獻出如花青春的土生土長的漁家女兒林默娘,為修木蘭陂攜巨資來莆終至在工地上殉職的長樂伊妹錢四娘,還有這位剛認識幾年的張公,等等。據傳,張公來自鄰邑永泰,但是,千年之後,他也和來自長樂的錢四娘一樣,已經成為我們鄉親中的一員了。而我們的先輩和現在的我們何以要把他們尊奉為神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