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退一步說,即使原詩“複卻去”一本作“卻複去”,或釋“卻”字為語助詞,或徑如蕭先生之說解“卻”為“即”,根據我的第一點意見,這句詩“去”的主語也仍應為“嬌兒”而不應是作者自己。關鍵還是在於“嬌兒”究竟是否已離開了膝邊。
第三,蕭文中引用了他買到的舊書上所見的清人評語,認為解釋得很精辟,並加以引申,把“故繞池邊樹”的“故”講成“故意”的意思,從而把“憶昔”兩句解釋為嬌兒硬拉著父親到外邊去散悶。那我不禁要問,“憶”的主語到底是嬌兒還是詩人自己?蕭先生的答案是:“這兩句還是承上文嬌兒來的。”可是“好追涼”的主語卻依然是杜甫本人。試問古人寫詩豈有這樣的句法?至於“故繞”句,既然說“故”是孩子故意,那麼“繞”的主語又是誰呢?這不僅有添字解詩之嫌,抑且有纏夾不清之病。況且從詩的本身看,無論如何也得不出孩子拉著父親去同繞池邊樹的印象。這種硬用一己之主觀臆測來代替古人作詩的本旨的做法,實在是很不妥當的。
我認為蕭文對我的批評,有一點是對的。即我把“畏”字所具有的“擔心”和“畏懼”二義截然分開,確是近於生硬勉強。但這並不足以動搖我對“畏我複卻去”的講法。
最近蔣紹愚同誌在《文史知識》雜誌上從“卻”字的語言角度來分析“卻去”的講法,認為應該講成“回去”,即回到杜甫來的地方去。姑不論“去”字的用法在古漢語和現代漢語中並不相同,即使可以講成“回去”,則杜甫當時已回到家中,硬要講成“回”到杜甫來的地方“去”,亦屬牽強。不顧全詩的作意,隻抽出一個詞來用代入法套將上去,這顯然也是見樹不見林的做法。
1982年3月病中寫完二、三兩節。
說《春夜喜雨》
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野徑雲俱黑,江船火獨明。曉看紅濕處,花重錦官城。
此詩予嚐數為文論之。1956年曾撰《說古典詩歌中的詞義》一文,內有一條即論此詩首二句,略雲:
“發生”這個詞兒,今天的用法如發生事故、發生偏差的“發生”,都作“出了”解,但古人卻不這樣用。這裏的“發”是茁發,“生”是生長;發生,猶言發育孳長。但前人拘泥於“發育孳長”之意,把此句解成“當春乃萬物發生之時”(見明人胡震亨《杜詩通》引劉辰翁說),也是不妥當的。照我粗淺的理解,作者是把春雨當成有知覺的東西來描寫的,所以第一句就寫著“好雨知時節”。詩人認為,春天是萬物萌芽發生之時,而這場好雨恰似知道季節一般,它也在一個春天的夜裏像萬物一樣地“發生”起來了。萬物的孳長是一點點大起來的,這場雨也正是如此,它“潛入夜”而“細無聲”,好像植物的嫩芽一樣,剛看見它從土裏鑽出來,不知不覺就長大了。
其後1959、1962年,予皆有小文析此詩之義,惜稿已盡佚。今按:《莊子·庚桑楚》雲:“夫春氣發而百草生,正得秋而萬寶成。”《屍子·仁意》雲:“其風春為發生,夏為長贏,秋為方盛,冬為安靜。……”(《太平禦覽》卷十九引《屍子》文,與此小異。)《爾雅·釋天》亦雲:“春為發生,夏為長贏,秋為收成,冬為安寧……”《禦覽》卷十九引梁元帝《纂要》:“春亦曰發生。”皆杜此詩第二句所本。“發生”者,正形容春雨由疏而密、由少而多之神態。首句點明“好雨”,寓題中“喜”字意;次句即明寫“當春”,則知好雨乃春雨矣。三、四兩句寫夜雨,以“潛”、“細”兩字規定春雨之特征,即以明春雨之可喜。五、六兩句寫雨夜,五正寫,六反寫,以“明”襯“黑”,是雨夜真景。七、八兩句預寫次日清晨,以雨催花之可喜烘托詩人內心之喜。抑有進者,如從作者捕捉形象之次第考之,則當先有中間四句,而第二句乃三、四兩句之自然結果,第一句又是第二句之結論。唯以律詩之章法結構求之,則首尾為虛寫,中間為實寫,乃成一完整之詩作耳。末句之“花重”,當指花之繁盛鮮豔,密度大而色彩濃,非指花著雨滯重之態。近人選本多從輕重義為注腳,似失作意。白居易《長恨歌》:“鴛鴦瓦冷霜華重”,陸遊《涪州道中》:“雨添山翠重”,皆非單純指輕重之意,可為佐證也。夫錦官城以產錦著稱,用江水濯錦,錦色倍鮮;而春曉雨後之花,濃盛鮮活,恰為錦城添色。詩意實含雙關。而清人俞瑒雲:“絕不露一’喜‘字,而無一字不是喜雨,無一筆不是春夜喜雨。結語寫盡題中四字之神。”蓋寫雨景切夜易,切春難,故用末二句點明萬物發生之欣欣向榮,而“喜”在其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