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明天的海洋會是這樣子的嗎(3)(2 / 3)

(3)海洋資源開發和海洋環境保護同步規劃、同步實施。製定海洋開發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規劃,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加強海洋環境監測、監視和執法管理;重點加強陸源汙染物管理,實行汙染物總量控製製度,防止海洋環境退化。

(4)加強海洋科學技術研究與開發。重視基礎研究,組織海洋關鍵技術攻關,發展海洋高技術,不斷提高海洋開發和海洋服務領域的技術水平;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不斷縮小地區間海洋開發技術水平的梯度差;健全高等院校的海洋專業,加強職業教育,培育多層次的海洋科技人才,同時也加強公眾海洋知識傳播。

(5)建立海洋綜合管理製度。不斷完善海洋功能區劃和規劃,加強海洋開發和保護以及海域使用的科學管理;積極進行海岸帶綜合管理試驗,逐步建立海岸帶綜合管理製度。

(6)積極參與海洋領域的國際合作。認真履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義務,積極參與國際海洋事務,推動國際和地區性海洋事務的合作與交流,促進全球海洋事業的繁榮和發展。

2003年5月,國務院批準實施《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規劃綱要》作為我國第一個涉及海洋區域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性文件,明確地提出了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的指導原則與發展目標、主要海洋產業發展方向及布局、發展各具特色的海洋經濟區域、加強海洋資源與環境保護以及需采取的措施等。《規劃綱要》中涉及的海洋產業包括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海洋石油天然氣、濱海旅遊、船舶工業、海鹽及海洋化工、海水利用和海洋生物醫藥等;《規劃綱要》涉及區域為我國內水、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及中國管轄其他海域,包括我國在國際海底區域礦區。《規劃綱要》分析了海洋經濟發展的自然條件、經濟基礎和社會環境,提出了發展方針和目標;全麵規劃了海岸帶和鄰近海域、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區域、公海和國際海底區域的開發布局,提出了以海岸帶和鄰近海域為開發保護的重點區域;統籌規劃各類海洋產業協調發展,提出重點發展海洋漁業、海洋交通、海洋油氣、海洋旅遊、海洋船舶修造、海洋生物醫藥等支柱產業;在海岸帶和鄰近海域劃定了11個重點開發區,引導各區域發展各具特色的海洋產業和產品,形成各具特色的海洋經濟區域;確定了防治海洋汙染、加強海洋生態保護和遏製海洋生物資源衰竭的政策措施。認真執行這部規劃綱要,必將促進我國海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

2008年2月7日,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海洋事業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是一個指導海洋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綱要》的頒發,對於我國海洋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曆史意義。規劃綱要是我國第一個海洋領域的國家級專項規劃,為構建國家海洋規劃體係奠定了基礎。實施規劃綱要,有利於統籌協調海洋資源開發、生態保護、科技創新、綜合管理和執法維權等工作;有利於應對日趨複雜多變的國際海洋形勢,有效維護我國的海洋權益;有利於整合各方麵力量,形成發展海洋事業的強大合力。發展海洋事業,就是要普遍增強全民海洋意識,健全海洋法律法規體係;形成監管立體化、執法規範化、管理信息化、反應快速化的海洋綜合管理體係;海洋經濟的貢獻率和海洋科技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海洋權益和海洋安全得到有效維護和保障;向實現數字海洋、生態海洋、安全海洋、和諧海洋目標邁進。

21世紀是海洋的世紀。隨著規劃綱要的實施,我國海洋資源開發與海洋環境保護的關係、海洋功能利用與促進生態健康的關係、海洋經濟發展與產業結構調整的關係、海洋權益維護與國際合作事務的關係、海洋主管部門與地方政府和行業之間的關係必將更加協調。建設數字海洋、生態海洋、安全海洋、和諧海洋的目標一定能實現。在21世紀,人類的海洋實踐不僅是整個人類活動中一個不缺少的分支,也不僅是人類解決物質供給的新空間,而且是能夠對整個人類走向新的轉折點產生積極推動的領域,這將是21世紀從事海洋活動的人們的使命和光榮。

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

依法強化海域使用、海島保護、礦產資源、港口及海上交通、海洋漁業等管理,加大海洋開發利用的執法監察力度,規範海洋開發秩序,使海洋開發利用的規模、強度與海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促進海洋的可持續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