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軍用飛機大全(1)(1 / 3)

軍用飛機是直接參加戰鬥、保障戰鬥行動和軍事訓練的飛機的總稱。是航空兵的主要技術裝備。主要包括:殲擊機、轟炸機、殲擊轟炸機、強擊機、反潛巡邏機、武裝直升機、偵察機、預警機、電子對抗飛機、炮兵偵察校射飛機、水上飛機、軍用運輸機、空中加油機和教練機等。飛機大量用於作戰,使戰爭由平麵發展到立體空間,對戰略戰術和軍隊組成等產生了重大影響。

軍用飛機主要由機體、動力裝置、起落裝置、操縱係統、液壓氣壓係統、燃料係統等組成,並有機載通信設備、領航設備以及救生設備等。直接用於戰鬥的飛機,還有機載火力控製係統和電子對抗係統等。

1909年,美國陸軍裝備了第一架軍用飛機,機上裝有1台30馬力的發動機,最大速度68公裏。飛機最初用於軍事主要是遂行偵察任務,偶爾也用於轟炸地麵目標和攻擊空中敵機。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出現了專門為執行某種任務而研製的軍用飛機,例如主要用於空戰的殲擊機,專門用於突擊地麵目標的轟炸機和用於直接支援地麵部隊作戰的強擊機。現在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軍用飛機更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發展。成為一個國家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決定一場戰爭勝利與否的關鍵因素。

概述

軍用飛機的分類,按用途可分為:戰鬥機(我國稱殲擊機)、攻擊機(我國稱強擊機)、轟炸機、戰鬥轟炸機、偵察機、運輸機、教練機、預警機、空中加油機、電子戰飛機、反潛機等等。

目前西方國家將戰鬥機分為四代:

第一代:亞音速戰鬥機——代表機型:美製F86、蘇製米格15、中國殲5等。

第二代:強調超音速性能的戰鬥機——代表機型:美製F4、蘇製米格21、中國殲7等第三代:強調多用途的超音速戰鬥機——代表機型:美製F16、F15、蘇製米格29、蘇27等。

第三代:強調隱身性能的多用途超音速戰鬥機——代表機型:美製F22、F35。

在我國戰鬥機又稱為“殲擊機”,攻擊機稱為“強擊機”,另從戰鬥機中分出“截擊機”,但現在已很少使用“截擊機”這一名稱。

我國的國產軍用飛機名稱一般以其機型分類的第一個字再加上序號構成,如殲擊機中有殲5、殲6;轟炸機中有轟5、轟6等,我國已裝備部隊的各種機型名稱如下:

殲擊機(戰鬥機)——殲5、殲6、殲7、殲8、殲10、殲11等;強擊機(攻擊機)——強5等;轟炸機——轟5、轟6、殲轟7等;水上轟炸機——水轟5;教練機——初教5、初教6、殲教5、殲教6、殲教7、k8等;運輸機——運5、運7、運8、運11、運12等;直升機——直5、直8、直9、直11等;我國的軍用飛機序號一般從5開始,以上都是我國已投產的飛機型號,當中缺少序號的如直6、直7、運10等機型表示該機已設計或試製成功,但因種種原因未投產。

在美國空軍飛機種類中,攻擊機的字母縮寫為“A”,轟炸機的字母縮寫為“B”,運輸機的字母縮寫為“C”,電子戰機的字母縮寫為“E”,戰鬥機的字母縮寫為“F”,直升機的字母縮寫為“H”,教練機的字母縮寫為“T”,活塞式飛機字母縮寫一般為“P”,偵察機字母縮寫為“U”等等。戰鬥機戰鬥機亦稱驅逐機,特點是機動性好,速度快,空戰火力強,是航空兵空戰和爭奪製空權的主要機種。在飛機發明的初期,飛行員是不帶武器、飛機上麵也沒有安裝武器。當時,人們主要是利用飛機可以居高臨下對地麵情況一覽無遺的特點,用來進行空中偵察的。敵對雙方的飛行員在空中遇到,有時候還會揮揮手向對方致意。後來,有的飛行員就拔出自己隨身攜帶的手槍,向對方飛機開火,從此人們廝殺爭鬥的戰場,就延伸到了原來平靜的天空中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初期法國首次把飛機用於戰爭。而到了二次大戰時,飛機已成為主要戰鬥工具之一,這時的殲擊機速度達750千米/小時,高度12000米。在二次世界大戰中比較著名殲擊機有:美製P-51、英製“噴火”、蘇製拉—7、德國的Me—109和日本的“零”式等等。

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噴氣機基本上取代了活塞式飛機。70年代以來,各國都加緊研製機動性好、格鬥能力強的新一代殲擊機。如美製F15B、F16和法製“幻影”2000等。我國研製了殲5型、殲6型、殲7型、殲10型等殲擊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