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廢氣汙染防治。要與節能緊密結合,改造落後的燃燒器具和燃燒方式,提高能源效率,提高除塵效率,發展清潔能源,改善能源結構。加快二氧化硫的治理步伐。
有效控製工業粉塵和煙塵的排放。
工業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要以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為核心,大力發展綜合利用,積極推行廢物交換,控製住工業固體廢物的排放量。妥善處理處置危險廢物,加強化學品進出口的環境管理,嚴格控製有毒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
工業噪聲汙染防治。要與改善生產條件、加強勞動保護相結合,抓好工業噪聲源的治理。
輻射汙染防治。重點防治核輻射汙染,加快放射性廢物處置場、庫的建設,加強放射性"三廢"管理。認真做好新建核電站的環境影響評價,加強核電站輻射環境監測。
做好廣播電視發射和工業高頻源輻射管理。
到2000年:
工業廢水排放量控製在300億噸,其中縣及縣以上企業220億噸,鄉鎮工業80億噸。工業廢水處理率,縣及縣以上企業達到83%,鄉鎮工業達到60%以上。工業廢水中化學耗氧量控製在1600萬噸,其中縣及縣以上企業770萬噸,鄉鎮工業830萬噸。
工業廢氣消煙除塵率,縣及縣以上企業達到98%,鄉鎮工業達到70%以上。工藝廢氣淨化處理率,縣及縣以上企業達到80%,鄉鎮工業達到50%以上。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控製在2200萬噸,其中縣及縣以上企業1550萬噸,鄉鎮工業650萬噸。工業煙塵排放量控製在1650萬噸,其中縣及縣以上企業850萬噸,鄉鎮工業800萬噸。
城市環境保護"九五"期間,我國城市化進程繼續加快。到2000年,城市數量達到800個,建製鎮達兩萬個左右,城市人口4.5億,城市化水平達到35%。城市環境保護仍將是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之一。
要繼續執行"統一規劃、優化結構、合理布局、配套建設、綜合整治"的方針,實行汙染集中控製,加快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綜合治理工業汙染、生活汙染和交通汙染。重點保護好飲用水源地、居民文教區、風景名勝區和旅遊區。
基本控製住城市環境汙染加劇的趨勢,部分重點城市的環境質量有所改善,建成若幹個經濟快速發展、環境清潔優美、生態良性循環的示範城市,大多數城市的環境質量基本適應小康生活水平的要求。
全國城市汙水排放量控製在330億噸,其中生活汙水排放量180億噸,城市生活汙水中化學耗氧量排放量控製在600萬噸。汽車尾氣排放達標率不低於70%。生活垃圾產量1.8億噸。
新增城市集中汙水處理能力1000萬噸/日,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25%;新增供氣能力800萬立方米/日,燃氣普及率達到70%;新增集中供熱麵積2.3億平方米;新增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能力17萬噸/日,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50%;人均公共綠地麵積六平方米,綠地覆蓋率達到27%。
大氣總懸浮微粒年日均值濃度,南方城市要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北方城市爭取達到三級標準。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濃度,南方城市(除高硫煤地區城市)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其他城市達到三級標準。氮氧化物年日均值濃度,人口在100萬人以下的城市達到國家一級標準,100萬人以上的城市達到二級標準,200萬人以上的特大城市爭取達到三級標準。
城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不低於95%。城市區域環境噪聲達標率提高5~10個百分點。
製定和實施城市環境保護規劃。"九五"期間,所有城市都要製定或修訂環境保護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城市環境保護規劃要與本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九五"計劃有機結合,與城市建設規劃相配合,在確定城市性質、規模、結構、布局和功能分區時,應充分考慮城市環境容量,提出城市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編製汙染治理和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項目規劃。尤其要做好新建開發區的環境規劃。
"九五"期間,要製定《城市環境保護規劃管理辦法》和技術規範,提高規劃的編製水平,加強規劃的實施管理。
堅持實行城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製。城市人民政府要對城市環境質量負責,加強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把城市環境改善指標列為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城市人民政府要堅持辦環保實事,每年選擇幾件汙染擾民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或基礎設施薄弱環節,集中資金,限期解決。把辦環保實事列入政府任期目標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保證實施,講求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