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拙劣的賜姓(1 / 1)

《舊唐書·黨項羌傳》雲:(唐太宗)“拜赤辭為西戎州都督,賜姓李氏,自此職貢不絕”。

西夏皇帝是黨項人,本姓拓跋,其祖先拓跋赤辭在唐朝時被“賜姓”為李。到了宋朝,又被皇帝老兒“賜”了趙姓。拓跋氏有幸,拓跋氏不幸,讓中原的皇帝玩小兒玩猴似的“賜”姓,全然沒有了種族、民族、家族的尊嚴。李元昊在稱帝之後,改皇族姓氏為嵬名,徹底拋棄了唐宋在其民族心理上的羈絆,一雪被人輕視與玩弄之恥,高傲地在塞外揚起了西夏皇族的姓氏大旗。這麵大旗在朔風中飄揚了近二百年。

賜別人以姓,是封建社會的景致,是皇帝的特權。皇帝籠絡人安撫人,除了升官封爵拜將入相,除了賜金賜銀賜絹賜酒賜公主,還賜姓。賜姓者,賜皇帝皇族之姓也。不論你姓張王李趙,不論你是漢族或少數民族,隻要皇帝以為必要必須,均能改為“皇姓”。

一般意義上講,賜姓是皇帝的恩典恩寵,被賜姓者應該有“入龍門”的感覺,應該高興。這一改姓,有可能意味著仕途通達,財運亨通,意味著家族與子孫後代的騰達與尊榮。從這個意義上說,接受“皇姓”,是應該感恩以至於感泣涕零的。

問題還應從另一方麵去看。賜姓本身,就含有對被賜姓者及其家族家世的輕視鄙視,以為自己的姓氏是高貴高尚高傲的,而被賜姓者的姓氏則是卑微的輕賤的無所謂的,是可以而且應當被取代的。在這裏,沒有絲毫的平等意識,沒有絲毫的人本意識、民本意識。這是封建社會的悲情悲劇。更為可悲的是,時至今日,有人還以自己的姓是某朝皇帝所賜而為祖宗,為自己驕傲。

賜姓有時還是違背別人意誌的,是殘酷的,有違人文精神與宗教精神。比如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本是個小和尚,小乞丐,因為造反,做了皇帝,卻濫殺功臣,濫殺百姓。這樣一個家夥,與地痞無賴政治流氓差不到哪裏去,他那個姓氏,也高貴不到哪裏去,可他也不知天高地厚,也胡亂賜姓。

賜姓的事,自帝製告終,便不複再有,但賜名的事近現代卻仍有。比如“中華民國”副總統李宗仁,晚年從美國歸來,毛老人家在中南海的遊泳池邊,言李的字不合他的意,取韓愈字“退之”的反義,為李宗仁賜字“進之”。實際上,這也是一種帝王君臨天下的情懷與氣勢。他以為,他所賜的名或字,別人都是欣喜若狂地接受的,即使不高興,諒別人也不敢不接受,也許借他們幾個膽也不敢。

賜姓賜名賜字的事,以前有過,以後也可能還會有。隻要有帝王意識及其土壤存在,就絕不了種。

如果西夏的帝王們地下有知,他們不必為賜姓的事得意,也用不著為賜姓的事窩火。此事在中國,隻不過是一件普普通通的事而已。

200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