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荒漠夜(1 / 3)

壹、荒漠夜

夜幕降臨了,整個世界都被黑暗籠罩著。風靜靜地拂過大地,天空剝開了一個口子,金黃色的明月一點一點的透過那道口子,懸掛在空中,默默注視著淒冷的人間。昏暗的大地漸漸被著皎潔的月光照亮。

幹旱的荒漠,在夜色中,總是那般的淒涼。白天太陽帶來的炎熱氣息,到現在已經消失得幹幹淨淨,沒有留下半點痕跡。一點風聲響起,在這荒漠卷起黃沙,像是在宣告這是它們的時代。

荒漠中少有人煙,整個荒漠,隻有一個客棧。這對於常年在荒漠中行走的人來說,已經算是不錯了。

距客棧不遠的地方,一名男子正在快步前行。男子估摸著有三十歲,卻給人一種飽經滄桑的感覺。他的臉上沒有一絲表情,身上纏繞著重重的血腥味,就好像剛從血泊中爬出來一樣。他披散著頭發,手中拿著一把劍。仔細一看,劍並不完整,是一把斷了的劍,卻給人一種莫名的殺機。他身穿布衣,看上去並不富有。他在荒漠中行走,不難看出,他的目的地是這荒漠中唯一的客棧。

他被皎潔的月光照耀著,拖著一條長長的影子,在荒漠中獨行。恰在這時,月躲到了雲的背後,掩藏著自己的懼意,好似是在懼怕這個劍客一樣。月走了,天地又陷入了昏暗,這卻絲毫沒有影響布衣劍客前進的腳步。

陳舊的客棧,算一算也有近百年的曆史了。也稱得上“古老”了。在這荒漠中,受著黃沙的侵蝕,能夠屹立百年,確實難得。劍客不知什麼時候來到了客棧門口。他細細的打量著客棧,現在雖是深夜,但客棧燈火仍然未滅。客棧內傳出的聲音表明裏麵的人還未睡去。劍客動了動鼻子,一股氣息傳入他的鼻中,他知道,他要找的人就在客棧裏麵。

劍客推開了客棧的門,走了進去。裏麵什麼人都有,傳出的聲音很是嘈雜。客棧多了一個人絲毫沒有影響到他們的談話。確切的說,他們根本沒有注意到進來的這個布衣劍客。當然,劍客也沒有注意客棧裏有什麼人。他直接向二樓的客房走去,這裏就好像是他的家一樣,沒有一點不適。看樣子,他經常來這裏,要不然,客棧小二早就找上他了。

客棧中的一個客房裏麵。一名估摸三十幾歲的男子悠悠然然,手中拿著一個十分漂亮的鐲子,翻來覆去看個不停,怎麼看也看不夠。他叫羅考斯.布魯赫。是一個高貴的血族。以他的性格是豪不願意待在這肮髒的荒漠中的。但事實如此,他也沒有辦法。他沒有感覺到一絲危機,也難怪他會如此悠閑。他的手中不知何時出現了一個酒杯,酒杯裝著紅色的液體。不難發現,這杯中裝的並非酒水,而是新鮮的血液。

他飲了一口,並未喝盡,杯中還有一點剩餘,嘴角還殘留著一點血液的痕跡。他伸出自己的舌頭,舔了舔嘴唇,不曾放過嘴角殘留的半點血跡。“美妙啊!”他發出了這樣一句感歎。剛走上二樓的那個布衣劍客,動了動耳朵,聽到了這一句話。立即走向了羅考斯.布魯赫所在的客房。一時間,羅考斯.布魯赫房中便多了一個人。

羅考斯.布魯赫不知道他是怎麼進來的,門窗都是緊緊關好了的。他有些驚訝。不過他想到江湖奇人異士極多,穿牆遁地之術,隻是江湖術士玩弄的小把戲而已。瞬間也就釋然了。他看了劍客的一身裝束,本想要問他進來幹什麼的。可當他看見劍客拿的是一把斷劍的時候,他那拿鐲子的手略略抖動了一下。不過還好,手中的鐲子並沒有掉下。“無情斷劍。”他一時失聲叫了出來。

不錯,布衣劍客正是江湖人稱無情斷劍——落宇。他自中原一直向西,就是為了羅考斯.布魯赫。確切的說,是為了羅考斯.布魯赫手中的鐲子。

羅考斯將鐲子收了起來。落宇在江湖上名氣極高,傳聞修為更是超凡入聖,但羅考斯卻是不信,他認為江湖人士太過誇大落宇了。因而他並不懼怕落宇。

羅考斯端起酒杯,湊到鼻尖聞了聞。“嗯!美妙啊!”他又看了看落宇,“你要不要來一口?”他知道無情斷劍來找他所謂何事,但他卻一副不知情的樣子,根本沒有將無情斷劍放在眼裏。也對,他從無情斷劍身邊人手中偷走鐲子,的確本事不錯,豈會怕了無情斷劍?

落宇臉上沒有一絲表情,他的殺機已經微微浮現。沉聲道:“把幻竹鐲交出來,我可以饒你一命。”幻竹鐲?當然是江湖上傳聞的五大至寶之一。據說五大至寶中藏著關於長生不老的秘密。也難怪他會為此從中原追到這荒無人煙的荒漠來。

頓時,客房中的氣氛變得緊張起來。可是羅考斯卻不以為然。羅考斯笑了笑,“何必動那麼大的火氣?對於一個優雅的貴族來說,打打殺殺可不是我們的本性。”他一時起身,湊到落宇身旁聞了聞。“嗯!好香啊!相信你的血液一定很美味。”說話間,他舔了舔嘴唇。以他的樣子,很像對著落宇的脖子咬上一口。他露出了長長的獠牙,最終還是沒下的了口。因為他知道,他若是再向前一點,恐怕落宇的那把斷劍便會飛出。羅考斯一個轉身又坐了回去,飲盡了杯中殘留的鮮血。

落宇還是那一句話:“把幻竹鐲交出來,我可以饒你一命。”落宇素有無情斷劍的稱號,當然不是沒有依據。除了手中一把斷劍以外,他就像一個沒有情感的人一樣,麵無表情,如同一塊千年寒冰,從不能融化。

羅考斯優雅的動作,正好配合他那張俊俏的臉。他雖然已經三十好幾,可看上去依舊年輕。不像落宇,披散著頭發,一副飽經滄桑的樣子,加上濃重的血腥味,遮住了他本來的麵目,看不清到底是醜是美。

羅考斯不知什麼時候,又將鮮血裝滿了酒杯,悠然的飲了起來。“不要心急嘛!來坐。”羅考斯指了指身旁的凳子,忙著飲血,並未看落宇一眼。

落宇看著羅考斯的動作,他手一動,客房中的桌子立馬被打翻。這個羅考斯竟然敢這麼無視他,對他完全沒有一點懼意,就算是七霸,也不敢這般對他。一股殺機湧上心頭,他想要立刻殺了羅考斯,奪回幻竹鐲。

羅考斯見落宇動了火,一口飲盡杯中鮮血。“啪!”羅考斯手一鬆,杯子自然下降,落入地麵,摔碎了。羅考斯嘴角還有血跡,他拿出手帕抹了抹嘴唇,望著秋落宇笑了笑。“出去打,出去打。”而他的心裏卻是這樣想的,“這般衝動?無情斷劍?果不其然,不過是徒有虛名。”

羅考斯立即起身,打開窗戶,從窗戶飛了出去。落宇見羅考斯飛了出去,恐羅考斯逃跑,立馬追了出去,沒有半點遲疑。看來今夜注定無眠!

月亮不知道什麼時候又鑽了出來,金黃的月光照耀著這片金黃色的荒漠。夜空中沒有一顆星辰,隻有月亮孤獨的懸掛在空中,看著這荒涼的沙漠。

荒漠中,夜晚總是那麼的冷,白天總是那麼的熱。就如同陰和陽,雖然對立,卻又怎麼也割不斷它們之間的聯係。荒漠淒涼,千百年來都是如此,沒有多大的改變。

羅考斯停了下來,他一身黑色裝束。在月色下,更是充分的將他的高貴優雅顯露出來。落宇在羅考斯身後不遠停下。他穿的並不華麗,一身布衣,可以說是十分差。一看就不是大家公子。

久經幹旱的荒漠,除了黃沙,還是黃沙。雨是萬物滋長的催化劑。沒有雨,萬物會枯,會死。相反,有了雨,會有一片美麗的綠洲。當然,光同樣功不可沒。荒漠中正是因為常年不下雨,才會如此荒涼。這等荒涼,讓人不禁打了個寒顫。

黑夜帶來的清爽,畢竟短暫。天隻要一明,炎熱的氣息便會“席卷”整個荒漠。已是深夜,正當荒漠清爽時,羅考斯與落宇對視而立。一股殺氣彌漫在他們的周圍,濃濃的,就連高空中的月亮也受不了這殺氣,漸漸隱於黑色的雲中。荒漠歸於黑暗,已沒有任何光亮。

客棧距此已經遠了,嘈雜的聲音都歸於寂靜,再也聽不見了。夜,也顯得太過寂靜,不管是人還是其它,都沒有發出一點聲音。就如同睡著的太陽,人們已感受不到它的存在。這樣的夜,可怕!更讓人心中發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