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名人培根說過讀書有三種用途:增長才幹,消遣和裝飾,我隻對於讀書對於增長才幹比較有興趣研究,而對於讀書對於消遣和裝飾的作用沒有太大的興趣,因為我覺得如果讀書是為了讀給別人看自己是多麼熱愛讀書,,多麼上進,多麼有文化,那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讀書,因為讀書不在乎讀的早和讀的晚,例如一個人70歲才喜歡上讀書,那麼是不是他前70年都是虧了,我覺得絕對不是,你興趣來了,即使你明天要離開這個世界,今天有機會去滿足一下自己的興趣,也是不虧的,因為人生其實就是一種修行,修行的目的是頓悟,就是知天命,故什麼時候都不晚,最慘就是被迫做什麼事情,不是自己心甘情願的,或者是隻是做給人看的,而要看你怎麼做的人其實並不是你相像中那麼在乎你,但是你要做一副讀書樣給人看,希望別人認同你,這是最可悲的,所以讀書最怕就是被動,真正有意義的讀書是主動讀書,真正有效率的學習是自修,說白點,這件事情是我喜歡的,我做的心甘情願,所以我覺得如果把讀書當成裝飾其實就是做給別人看,這是被動的,當然,你心甘情願讀書後讓人發現然後別人欣賞你又是另外一回事,但是最起碼你讀書的起點不是因為別人而是完全因為自己。
而讀書作為一種消遣,我覺得也可以,但是從我親身的經曆來看,我希望能夠相對嚴肅點看這件事情,就是說,讀書有很多種讀法,包括把讀書當成是消遣,例如你看看八卦雜誌娛樂新聞或者是那些不知所謂的信息和笑話,這當然是可以作為一種消遣,讓你心情放輕鬆點,但是如果你想不僅僅通過讀書得到這些所謂的感性快樂的話,我想還是應該把讀書這玩藝看得神聖點,嚴肅點,你有了神聖感你才會在讀書的過程中站在一定的高度抱著一定的目的來讀書,你才能夠最有效的獲取書裏最好的養分,很多人讀書就是無聊,就是消遣,樂一下之後就算了,看了什麼忘記了,書了講什麼忘了,學到了什麼自己什麼都不清楚,那麼這樣的消遣過多其實對於生命來講是耗費,還不如自己拿個鋤頭耕田,起碼自己能夠獲得點農業知識。
所以,相對於讀書的消遣和裝飾作用,我更願意研究讀書對於增長才幹的作用。所謂才幹,就是“才”與“幹”,這是一個內在和外在的表現形式,“才”就是內在的表現形式,“幹”則是外在的表現形式,古人說的“內聖外王”就是這個意思,“才”就是“內聖”,“幹“就是“外王”,而讀書的目的我覺得無非就是就是兩個,第一就是謀心,第二就是謀生,謀心就是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和內涵,而謀生就是要在現實世俗生活裏麵創出一番天下。但是我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就是現在很多的教授或者是學者都主張把謀心和謀生分開,就是讀書的時候要刻苦,不問功名利祿,這樣才能夠讀書味道出來,如果讀書的時候有太多的功利的想法就讀不進去,並且讀不長久。
為什麼有不少人老想把這兩者區分開呢,其實我覺得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1.很多人覺得學者就不應該追求錢,甚至學者就應該清貧,覺得不窮就不是學者。
2.很多人覺得學者如果追求錢,那麼他就未必會說真話,很有可能昧著良心說話,追求短期效應。
我也不喜歡昧著良心說話的學者,不喜歡拍馬屁的學者,不喜歡高談闊論空沽名釣譽的學者,但是我也同時反對說學者說真話就必然是窮的道理,這是什麼道理,說真話就窮?那麼是不是說社會大眾都不喜歡真話喜歡假話空話?所以我覺得如果一個學者如果能說真話,能對讀者和大眾有益,他收取相對的合理的報酬是合理的,甚至是高收入也是合理的,因為他們是社會的棟梁,是社會的稀缺資源,這種給與學者高報酬的事例你可以從很多歐美國家社會和政府對於這些教授和科研人員的薪金待遇可以看到,我們可以看到,那些教授獲得了高報酬,他們因此而庸俗了嗎?沒有創造力了嗎?事實是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