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李琳:關於衣服(1 / 1)

如果要去遠行,你會選擇什麼樣的衣服?

衣食住行,“衣”是第一位的,所以不管你願不願意,都得全麵地考慮穿衣服的問題,尤其是在長時間出遠門的時候,而對於這個問題,每個人的觀念是不同的。

我的觀念就是便宜即可。遠行不像在家那麼幹淨舒坦,把成百上千買來的衣服穿在身上,同樣要遭風吹日曬、塵揚雨浸,再漂亮也很難穿出得體優雅。其次,天天騎行在公路上,擦肩而過的路人無暇欣賞你的華服。最關鍵的是,汙毀了可以隨時毫不猶豫地丟掉,絕對不心疼。所以,考慮到經濟、安全的衣服更實用些,我把買衣服的地點定在西單明珠商場,每件均價在20~50元人民幣之間。

這是一項簡單容易的任務,沒花費多長時間。出於防曬的考慮,衣服款式要求長袖、有領,至於顏色和麵料就隨意了。最終算下來價格,我的每件25元,老羅的每件40元。

此前我們還在淘寶網購買了E版(低檔貨)哥倫比亞衝鋒衣,200元一件,衣服一到手,我們就拿到自來水管下兜了一包水,絲毫不漏,防水性一流,質量相當不錯。當然,透氣性也“一流”——幹脆就沒有。

出發那天,我清點了一下我們的衣服:衝鋒衣套裝2套(含抓絨和衝鋒褲),外套4件,長短袖T恤13件,長短褲8條,睡裙1條,睡褲2條。之所以準備這麼多T恤是出於這樣的考慮:若遇到天氣突然轉涼,多穿幾件T恤,也可以暫時抵禦沒有毛衣造成的寒冷。於是,僅衣物就塞滿了兩個後馱包。

豈料,出門不到一星期,就被迫作了精簡。一運動就渾身淌水的衝鋒套裝寄走了,隻留下抓絨以備不時之需。當然,我倆也嚐到了淘便宜貨的苦頭。我的25元T恤透氣性真是很差,即使迎風下坡也很難感覺涼爽;老羅的暗灰色T恤,在出了兩次汗之後居然開始出現鐵鏽色的花斑,真猜不透是什麼染料竟有“變色”功能,不敢再讓他貼身穿,隻好用作包裹筆記本電腦的防震棉了。

直到天氣熱起來,我才發現,這些便宜衣服功用著實太小,三十六七度的高溫穿著長袖帶領的衣服,簡直是自虐。於是,倆人開始對著一堆衣服煩惱不堪。我隻想到了便宜衣服的優點,卻忘記了這諸多弊端。

老羅和我都有強迫症般的懷舊情結。平時穿破雙襪子也不舍得扔,就因為這是老公給我買的;一件襯衫從老爸開始穿,曆經20年,到現在老羅還在穿,就因為這是1991年跟爸媽第一次到北京時買的……諸如此類的例子在我倆的生活中屢見不鮮。所以對於這些沒有貢獻卻占據空間又耗費體力的便宜衫,我們仍然選擇了保留,因為它們是我倆旅途的見證和紀念,每一件都充滿了回憶,最後,咬牙切齒地掏錢寄回家去,一樣都不少。不過郵費又是一筆意外的開支。

時間進入7月份,幾乎每天都是桑拿天,適合騎行穿的衣服就更少了。無袖的不能穿,裸露的皮膚還是越少越好。緊身的不能穿,一出汗全都貼在身上,難受程度可想而知,所以每人就剩了一兩件來回替換。後來我愛上了老羅的衣服,寬大又透風,盡管衣服胸口處被汗浸泡出的“海鷗紋飾”顯眼奪目,而我早把形象拋到九霄雲外,一切隻為舒服。可憐老羅那件白色T恤白天被汗水浸泡,晚上被水洗,終於在肩膀處破開了大大小小的洞。就算這樣,羅同學依然“寵幸”這件衣服,巴不得天天穿著,還戲稱此乃“防盜服”,決心一定要穿到雲南去,洗幹淨了供起來。

不過,白色“防盜服”最終還是沒能敵過汗水的侵蝕。到鎮遠時我們發現,再洗就成性感小背心兒了。老羅緊鎖眉頭,捧著T恤的雙手在顫抖,在扔與不扔之間痛苦地抉擇。最終,我痛下決心,脫下自己那件曾經是銀色的灰色衣服,跟老羅的白色T恤放在一起,“哀悼”一番用塑料袋包好,放進了賓館嶄新的垃圾桶。

那是我們旅途中最後一次為衣服煩惱。後來每每翻看照片,看見那兩件衣服,都會籲歎很久,後悔沒能把他們帶到最後。再後來,我們時不時談起衣服,總會說:“下次遠行,多花點兒錢,買質量好又舒服的速幹衣,每人就帶3套,破了也要洗幹淨寄回家,供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