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隨著人類基因組工程的完工,“基因”一詞也被廣大媒體以極大的熱情四處傳播,已經從教科書上走入大眾的生活領域。基因是指攜帶遺傳信息的DNA序列,是控製性狀的基本遺傳單位。基因通過指導蛋白質的合成來表達自己所攜帶的遺傳信息,從而控製生物個體的性狀表現。很多科學家在基因研究領域做出了傑出貢獻,其中英國科學家、著名科普作家理查德·道金斯是傑出的一位。
理查德·道金斯認為,生物的個體和群體隻是基因的臨時承載體,隻有基因才是永恒的,基因既是遺傳的基本單位,也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而且,基因的本質是自私的,它們控製了生物的各種活動和行為,目的就是為了使基因本身能更多、更快地複製,隻要能達到這一目的,基因是無所不為的。不同的基因組合在一起,是基因之間的一種互相利用,目的也是為了更好地複製。不同的生物運載著不同的基因組合,好的組合所包含的基因都能成功地擴增,承載這些基因組合的生物也能興旺發達,而不好的組合會導致所包含的基因的擴增不那麼成功,承載這些基因組合的生物也會衰亡。
為了使普通大眾從基因的自私性這一方麵了解生物的興衰史,亦即生物的進化,道金斯於1976年出版了《自私的基因》一書。該書融知識性、專業性、形象性於一爐,以獨特的視角將公眾毫無阻礙地帶到全新的生物學領域,使人們過去認為不可能的事情變成了現實:即使用簡單的、非技術性語言去表述玄妙的、半數學化主題的生物學技術,尤其是進化理論的最新進展。書中的見解新穎、獨特,它經曆了一個歡迎、爭議、再接受的過程,等到其新版問世時,“它所表達的許多主旨已成為教科書中的基本思想意識”,不僅使很多生物學家們從中有所收獲,而且在全世界範圍內產生了史上空前的轟動效應,道金斯也由此而聲名大噪。
二、內容簡介
基因的存在最早是由孟德爾在19世紀推斷出來的,並不是觀察的結果。《自私的基因》英文版封麵在達爾文發表進化論後不久,他試圖通過對豌豆進行試驗來解釋該理論。但是直到19世紀末他的研究才被人們所重視。現代遺傳學家認為,基因是DNA(脫氧核糖核酸)分子上具有遺傳效應的特定核苷酸序列的總稱,是具有遺傳效應的DNA分子片段。基因位於染色體上,並在染色體上呈線性排列。基因不僅可以通過複製把遺傳信息傳遞給下一代,還可以使遺傳信息得到表達。不同人種之間頭發、膚色、眼睛、鼻子等不同,是基因差異所致。
盡管達爾文的自然選擇進化學說是研究社會行為的關鍵所係,但卻一直為許多人所忽視。甚至在生物學領域中,忽視和濫用達爾文學說的情況一直令人詫異。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把自然選擇的社會學說的這一重要部分,用簡明通俗的形式介紹給世人,這可以說是首開先例的。道金斯認為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是毫無客觀依據的。不論是黑猩猩和人類,還是蜥蜴和真菌都是經過長達約30億年之久的所謂自然選擇這一過程進化而來的。每一物種之內,某些個體比另一些個體留下更多的生存後代,因此,這些得以繁殖的幸運者的基因,在其下一代中的數量就變得更加可觀。基因的非隨機性的區分繁殖就是自然選擇。自然選擇造就了我們,因此,要想了解我們的自身特性,就必須懂得自然選擇。
在本書中道金斯將社會學說中的主要論題逐一做了介紹:如利他和利己行為的概念、遺傳學上的自私的定義、親族學說(包括親子關係和群居昆蟲的進化)、性比率學說、相互利他主義、欺騙行為和性差別的自然選擇等。道金斯以生物學研究上的進展及自己的理解為基礎,將生物進化的單元或層次確定於基因,並通過倫理學語言的運用,說明基因的基本特性就是“自私”。道金斯認為基因為達到生存的目的會不擇手段。如動物照料它的後代,從生物個體的角度來看,這也許是一種利他行為。但是正是因為基因控製著這種行為,它才能通過動物照料後代的這種利他行為完成自身的複製,使其自身得以生存。所有在生物個體角度看來明顯是利他行為的例子,均是基因自私的結果。基因惟一感興趣的就是不斷重複地拷貝自身,並在進化過程中爭取最大限度地生存和擴張。由於基因掌握著生物的“遺傳密碼”,因此,一切生命的繁殖演化和進化的關鍵最終都歸結於基因的“自私”。
基因是如何麵對生存競爭的呢?作者在書中舉出了大量的動物行為,生動地描述了基因如何通過博弈,不斷建立更為完善的生存策略。博弈的前提是所有的競爭者都隻為自己的利益考慮。所謂自私,不過就是爭取自身的生存。為了自身的生存的策略是多種多樣的,並不隻是把對手吃掉一種。道金斯非常內行地介紹了多種生存策略。比如,“如果你比對手小,就逃走;如果你比對手大,就進攻”,恃強淩弱,這就是我們人類非常熟悉的一種生存策略,誰膽敢打破這一切,必定頭破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