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槍是一種單兵使用的長身管肩射式武器,是步兵的基本裝備,也是其他軍(兵)種的重要裝備,是軍隊中裝備量最大、使用範圍最廣的輕武器。步槍的戰術使命主要是以火力殺傷暴露的有生目標,必要時也可用刺刀和槍托進行搏鬥,有的步槍還能發射槍榴彈,殺傷集群有生目標和毀壞薄壁裝甲目標。
步槍最早起源於中國發明的突火槍和火銃,後經過火繩槍、燧發槍、擊針槍的演變,逐步發展成為現代步槍。
現代步槍總體上可分為非自動步槍和自動步槍兩大類,自動步槍中又有半自動步槍和全自動步槍之別。如按使用性能劃分,則有普通步槍、騎槍(又稱馬槍、卡賓槍)、突擊步槍和狙擊步槍等多種類別。
手持95式步槍的三軍儀仗隊
一、機械式裝填步槍
後裝槍的戰鬥射速比前裝槍提高了幾倍,但手動槍機步槍仍需用手一發一發地裝填子彈。為追求更快的發射速度,歐美國家在後裝槍的基礎上,增加機械傳動方式,研製出了機械式裝填步槍,射手隻要手動開膛和閉膛,槍彈便自動完成輸彈、進彈。19世紀60年代出現的連珠步槍、80年代出現的彈倉步槍,以及轉輪手槍、加特林轉管機槍,都屬於機械式裝填槍械。
第一種實用後裝步槍
1866年7月3日,在易北河以西的薩多瓦地區,展開了歐洲近代史上一場空前規模的大會戰,雙方參戰兵力達50餘萬人。在總參謀長毛奇的指揮下,普魯士軍以巧妙的戰術、猛烈的火力,打敗了曾稱雄歐洲的奧地利軍。此役,奧軍傷亡、被俘4.5萬人,普軍僅損失約l萬人。
這是普魯士和奧地利為爭奪對德意誌領導權而進行的一場著名戰爭。普魯士戰勝奧地利,為最後解決德國的統一創造了條件。決定此次戰爭勝負的原因有許多方麵,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普軍大量裝備了以後裝擊針槍為代表的先進武器——德萊賽後裝步槍,而奧軍使用的仍是前裝燧發槍。
普軍射手隻需操作機柄,使槍機前後滑動,即可裝彈與退殼,每分鍾能發射六七發子彈,而且能以臥、跪、立或行進中多種姿勢重新裝彈和射擊;而奧軍士兵的前裝槍,裝填彈藥時必須將槍管豎直,不僅費時費力,而且操作動作大,很容易暴露目標,每分鍾隻能發射一兩發子彈。這就意味著,1萬普軍槍手的火力相當於四五萬奧軍槍手的火力!
世界上第一種實用後裝擊針槍,出自普魯士(今德國境內)軍械工人德萊賽之手。19世紀30年代,有人發明了一種紙殼定裝式槍彈,將彈丸、底火、發射藥合為一體,為後裝槍的誕生創造了條件。德萊賽於1827-1829年首創針刺發火槍,後發展為機柄式後裝步槍,采用的就是紙殼定裝式槍彈。使用時,射手從後麵將子彈推入槍膛,扣動扳機,槍機上的長杆形擊針打擊火帽,點燃發射藥將彈丸射出。德萊賽發明的步槍稱為擊針式步槍,是世界上第一種成功的後裝式步槍,射擊速度提高了4-5倍,是步槍發展過程中的一次飛躍。
德萊賽的擊針槍還采用了螺旋膛線,使彈丸邊飛行邊旋轉,不僅飛行穩定,而且提高了射程和精度。這種有膛線的槍,過去曾長期被稱為“來複槍”。而此前的前裝燧發槍,槍管內壁都是光溜溜的,也叫做滑膛槍。它們配用的彈丸多是大小不一、形狀各異的鉛丸鐵粒。如果彈丸和槍膛之間的空隙過大,密閉性不好,發射時火藥氣體泄漏,就會影響射程;如果空隙過小,從槍口裝填彈丸便會很費力。所以,槍械由滑膛發展為線膛,由前裝發展為後裝,都是了不起的進步。
德萊賽後裝步槍極大地提高了部隊戰鬥力,但它也存在缺陷,如沒有解決好膛尾閉氣問題,長長的擊針容易燒蝕、折斷損壞等。
1857年,法國人夏斯珀特在德萊賽紙殼定裝式槍彈的基礎上,把火帽從彈頭底部後移到殼底,同時縮短擊針長度,采用帶有橫插擊針的金屬殼底技術,研製出硬紙板卷製殼體的定裝槍彈,奠定了針刺中心發火定裝槍彈的結構基礎。1866年,此槍彈被法國軍隊定型為製式槍彈,配用夏斯珀特11毫米步槍。與德萊賽步槍和槍彈係統相比,夏斯珀特11毫米步槍和槍彈係統在中心發火方式上邁出了成功的一步。夏斯珀特後裝步槍的射速達到10發/分,彈頭初速達到410米/秒,比德萊賽步槍顯著提高。
法國夏斯珀特11毫米後裝步槍及其中心發火槍彈
同一個時期,美國人喬治莫斯研製出全金屬的中心發火槍彈和步槍,更好地解決了後膛閉氣問題。那是一個發明創新如雨後春筍的年代,歐美各國出現的定裝彈和後裝槍方案有50多種。英國國防部對美國人雅格布斯奈德的14.7毫米後裝步槍和定裝彈方案情有獨鍾,1867年以該槍為樣本,將現役的M1853式前裝擊發步槍改裝為後裝步槍,這就是著名的恩菲爾德-斯奈德步槍。其改裝方法是:將M1853步槍膛尾一段7厘米長的內膛去掉,換裝一個鉸鏈連接的槍機。該槍口徑後期被改為11.43毫米,槍長1379毫米,槍管長990毫米,全槍重4.4千克。1874年,中國也從英國購進幾千具配件,將舊有的恩菲爾德前裝步槍改裝為後裝的恩菲爾德-斯奈德步槍。
在前裝向後裝步槍演進的曆程中,法國人裏福瑟和惠耶的邊針發火金屬殼底定裝槍彈、美國人夏普斯的垂直起落式槍機、瑞士人馬蒂尼的內置式擊針等發明創新,如同一個個台階,使後裝槍逐步完善。
斯潘塞發明的連珠槍
美國斯潘塞步槍及後托彈倉
早期的後裝線膛步槍,都是單裝槍,每射擊1次,射手都需重新裝填1發子彈。19世紀50年代出現了金屬彈殼定裝槍彈後,19歲的美國青年斯潘塞於1860年成功研製了世界上第一種連發槍,並於同年3月6日獲得專利。
這種連發槍的奧妙在於槍托,內設一個管形彈倉,靠彈簧力將子彈輸送入膛。槍彈用外擊錘擊發,以扳機護圈作為控製杆,操縱半圓形槍機反複轉動,完成進彈、閉鎖、開鎖和拋殼。射擊時,射手隻需操縱控製杆,就可使子彈一發一發地入膛,扣動扳機即可射出,戰鬥射速比單裝槍快好幾倍。該槍口徑為14毫米,彈倉可容彈7發。
當時正值美國南北戰爭期間,北軍和南軍使用的都是火帽擊發的前裝式步槍。斯潘塞拿著自己發明的步槍,胸有成竹地來到北軍陸軍部,滿以為會得到將軍們的獎賞。
盡管斯潘塞費了不少口舌,反複說明新型步槍的優點,但忙於公務的軍官們看到他年少力薄的樣子,根本不把他研究的武器放在眼裏,不耐煩地說:“小夥子,拿著你的槍去打獵吧,這裏不需要。”
遭到冷遇的斯潘塞離開前和看門老頭兒聊了幾句。不料這位老人頗有眼力,他擺弄了一陣斯潘塞的槍,拍拍年輕人的肩膀,說:“不用著急,下班後我幫你找個人評評這支槍。”
臨近中午時分,看門老頭兒把斯潘塞領進了一座白色樓房。小夥子萬萬沒有想到,接見他的竟是美國總統、北軍統帥亞伯拉罕·林肯。
林肯滿懷興致地聽取了斯潘塞的介紹,站起來說:“你的設計很有想象力,但打響了才算數。走,到外麵試試看。”
在白宮的庭院裏,一個靶子立在大樹旁。斯潘塞沉穩地扣動扳機,將7發子彈一一射出,時間隻有10秒左右。接著,林肯總統重新裝滿子彈,也打了7發,對連發槍的性能十分滿意。
總統親自試槍的消息引起了軍方的重視,對斯潘塞步槍進行了試驗和審定,很快投入批量生產,於1862年12月31日正式裝備北軍。
當然,早期的連發槍隻是能夠從彈倉中接連推彈入膛而已,開鎖和退殼等動作還需手動操作完成,但這在當時已經是了不起的進步。斯潘塞步槍的關鍵技術是:7發裝的筒形彈倉裝在槍托裏,通過裝在槍托底板上的推彈機構和槍管後下方的杠杆裝填槍彈,用杠杆開鎖、抽殼,反方向扳動杠杆可推下一發彈入膛和閉鎖。一般射手12秒內即可把彈倉內的7發子彈打光。
1863年,斯潘塞組建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連珠槍公司,在南北戰爭期間共生產了60000多支連珠槍。在這場戰爭中,性能遠遠超過前裝槍的斯潘塞步槍顯示了威力。它極大地提高了射速,形成密集的火力,使南軍聞風喪膽,在1862年9月的安蒂特姆戰役和此後的多次重大戰役戰鬥中發揮了決定性作用,為北軍奪取勝利立下了汗馬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