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社會主義新農村文化建設目標(3)(3 / 3)

18.探索農村文化設施運行管理新機製新辦法。統籌文化、教育、科技、體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動場所的規劃建設和綜合利用,努力做到相關設施能夠共建共享,著力解決農村文化設施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的問題。對電影院、劇院等設施,在確保其功能不變的前提下,鼓勵其進入大型文化企業集團,也可以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運營模式,采取公辦民營、公開招標、委托經營的方式,更好地提供文化服務。機關、學校內部的文化設施,有條件的要采取多種方式對農民群眾開放。(其實,我國的教育體製偏重於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體製不夠健全。城市也有這個問題。如果把所有的社會教育資源整合起來,係統化、正規化,再加上非政府組織性質的社會服務機構的合作,農村文化建設會搞得更好些。)

19.規範農村文化市場。堅持一手抓繁榮、一手抓管理的方針,大力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管理,營造扶持健康文化、抵製腐朽文化的社會環境。加強和充實縣級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伍,充分發揮鄉鎮綜合文化站監管作用,健全農村文化市場管理體係,加強執法力量,加大監管力度,提高執法水平。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活動,取締無證經營。重點加強對演出娛樂、電影放映、出版物印刷和銷售、網吧等方麵管理,堅決打擊傳播色情、封建迷信等違法活動,確保農村文化市場健康有序發展。(這一條是保證農村文化建設健康發展的關鍵。)

六、動員社會力量支持農村文化建設

20.繼續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文化對口支援活動。積極探索“三下鄉”活動的長效機製。對重要項目和產品采取財政補貼,以政府采購的方式,直接送到農村。充分發揮流動文化車、文化小分隊的作用,使“三下鄉”活動小型化、經常化,努力做到靈活多樣、行之有效。鼓勵和組織專業文化工作者到農村輔導群眾文化活動。把農村文化建設納入對口扶貧計劃,建立和完善東部地區對西部地區、發達地區對欠發達地區、城市對農村的文化援助機製,支援農村文化建設。

21.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捐助農村文化事業。重點捐助文化站(室)、圖書室等農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農村公益性文化實體和文化活動。動員城市單位和居民以各種方式捐贈電視機、收音機、計算機和農民群眾需要的圖書雜誌、音像電子出版物等,可由捐助者直接交付農村,也可由民政部門、人民團體和有關民間組織負責組織發送。鼓勵權利人許可基層文化單位無償使用其作品或錄音錄像製品。社會力量通過依法成立的非營利公益性組織或國家機關向農村文化事業的捐贈,納入公益性捐贈範圍,按稅法的有關規定稅前扣除。對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2.積極組織開展農村文化服務活動。在“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和“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計劃”中增加農村文化服務的內容,鼓勵應屆大學畢業生深入廣大農村從事文化信息傳播、活動組織、人員培訓等活動。有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因增加農村文化服務內容而需要擴大人員規模和經費等問題,確保農村文化服務活動的順利開展。

七、加強對農村文化建設的組織領導

23.高度重視農村文化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對加強農村文化建設負有重要責任。要把農村文化建設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財政支出預算,納入扶貧攻堅計劃,納入幹部晉升考核指標,確保農村文化建設各項目標任務的實現。建立農村文化建設目標責任製,把農村文化工作列入創建文化先進縣(市)、鄉鎮和創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鎮等相關評價體係。建立健全基層文化單位的評價機製,將服務農村、服務農民情況作為文化單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推動農村文化建設的法製化、規範化、製度化。(關鍵是要象江蘇等一些省委那樣,對農村文化建設進行戰略高度的研究部署,他們召開過已省委省政府名義的高規格的全省文化工作會議,對建設“文化大省”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當然,這要和本省經濟發展規律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