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胡興榮:《新聞哲學》,新華出版社2004年版,第115-116頁。
【18】參閱胡興榮:《新聞哲學》,新華出版社2004年版,第126頁。
【19】美國新聞自由委員會編:《自由而負責的新聞業》,美國芝加哥大學出版社1947年版。轉引自胡興榮:《新聞哲學》,北京新華出版社2004年版,第126頁。
【20】轉引自胡興榮:《新聞哲學》,新華出版社2004年版,第177頁。
【21】擇水居:《汶川地震各地無良記者提問集錦》(2008年5月21日),引自網易博客,http://blog.163.com/cjwhsd@126/blog/static/45658094200842110115436/
【22】周海燕:《何謂自由而負責任?》,《視聽界》2008年第4期。
【23】周海燕:《何謂自由而負責任?》,《視聽界》2008年第4期。
【24】範東升:《公民新聞的興起和啟示》,《國際新聞界》2006年第1期。
【25】範東升:《公民新聞的興起和啟示》,《國際新聞界》2006年第1期。
【26】斯蒂夫奧汀:《公民新聞:一種全新的嚐試與衝擊》,《今傳媒》2006年第3期。
【27】杜駿飛:《關於汶川地震與社會進步的若幹思考》,見本書。
【28】劉洪波:《真的有“網絡暴民”?》,《浙江人大》2006年第12期。
【29】石長峰:《關注“網絡暴民”現象》,《社會觀察》2006年第11期。
【30】參閱鄧曉芒:《文學與文化三論》,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21-228頁。
【31】童大煥:《“網絡暴民”是不是一個真問題》,《法律與生活》2006年第13期。
【32】參閱百度百科“傳媒接近權”,(2007年11月16日),http://baike.baidu.com/view/1259464.htm
【33】顏春龍:《論網絡時代公眾的傳媒接近權》,《廣東技術師範學院學報》2007年第10期。
【34】參閱百度百科“傳媒接近權”,(2007年11月16日),http://baike.baidu.com/view/1259464.htm
【35】劉兢:《接近使用媒體權——一種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解讀的悖論》,《新聞大學》2006年第2期。
【36】顏春龍:《論網絡時代公眾的傳媒接近權》,《廣東技術師範學院學報》2007年第10期。
【37】陳紅梅:《試析網絡傳播對受眾接近權的突破》,《新聞記者》2001年第12期。
【38】本節執筆戴佳妮,吳芳,劉丹。
【39】汪業周:《公民社會的意蘊、維度及當代中國語境》,《廣西社會科學》2007年第2期,總第140期。
【40】俞可平:《中國公民社會:概念、分類與製度環境》,《中國社會科學》2006年第1期,第110頁。
【41】劉和福:《討論我國公民意識現狀及提升對策》,《南華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九卷第2期。
【42】徐永光:《2008,中國公民社會元年》,上網時間2008年6月3日。引自人民網: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7336201.html
【43】張積家、劉國華、王惠萍:《論公民意識的結構及其形成》,《煙台師範學院學報》1994年第4期。
【44】阿計:《誌願者:汶川震災中的公民行動》,上網時間2008年7月8日。引自新浪網:http://news.sina.com.cn/c/2008‐07‐08/142715893977.shtml
【45】王在石:《汶川地震災難分析——沉痛悼念在汶川大地震中遇難的同學們同胞們》,上網時間2008年5月21日。引自新浪網: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8094b3010098ch.html
【46】張積家、劉國華、王惠萍:《論公民意識的結構及其形成》,《煙台師範學院學報》1994年第4期。
【47】張積家、劉國華、王惠萍:《論公民意識的結構及其形成》,《煙台師範學院學報》1994年第4期。
【48】朱大可:《誰殺死了我們的孩子?——關於汶川地震的反省與問》,上網時間2008年5月26日。引自新浪網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147e9e01009zy5.html
【49】阿計:《誌願者:汶川震災中的公民行動》,上網時間2008年7月8日。引自新浪網:http://news.sina.com.cn/c/2008‐07‐08/142715893977.shtml
【50】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世界新聞研究室編:《傳播學(簡介)》,人民日報出版社,第165頁。
【51】牧君:《網民時代的公民意識和社會力量》,上網時間2008年8月19日。引自中國總會計師網:http://www.ccfo.com.cn/jsjl_view.asp?id=260
【52】明遠:《中國NGO:精神·處境·使命》,上網時間:2004年4月23日。引自綠網環境資料中心:http://www.green‐web.org/infocenter/show.php?id=15596
【53】本節執筆:梁靖雯,劉丹。
【54】鄧正來:《市民社會》,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88頁。
【55】韓克慶:《市民社會:中國現代化進程的再檢視》,《天津社會科學》2002年第3期。
【56】範明林、程金:《政府主導下的非政府組織運作研究——一項基於法團主義視角的解釋和分析》。
【57】夏昌奇:《公共領域的論理與生活世界的溝通——哈貝馬斯市民社會理論的兩個基本進路》,《國外社會科學》2008年第2期。
【58】 《華商報》:《四川懇請各地誌願者另擇時機前來》,2008年5月25日,http://hsb.hsw.cn/2008‐05/25/content_6975840.htm
【59】轉引自:夏昌奇:《公共領域的論理與生活世界的溝通——哈貝馬斯市民社會理論的兩個基本進路》,《國外社會科學》2008年第2期。
【60】範明林、程金:《政府主導下的非政府組織運作研究——一項基於法團主義視角的解釋和分析》,《上海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版)2006年7月。
【61】按照西方學者施密特(Phillippe Schmitter)的界定,法團主義是以非政府組織形式組織起來的民間社會的利益同國家決策結構聯係起來的製度安排,是對國家和社會之間常規性互動體係的概括。這個體係包括:一是有國家參與,社會參與則以功能團體的形式出現,它們互相承認對方的合法資格和權力;二是這個建製的中心任務是把社會利益組織整合到國家決策體製之中,因而它代表著國家與社會的一種結構聯係;三是進入決策過程的社會團體,對相關的公共事務有建議、谘詢責任;四是社會團體之間是非競爭的關係;五是進入決策過程的社會團體數量有限度性;六是在體係內,各社會團體組織以層級秩序排列;七是社會團體在自己的功能領域中享有壟斷性的代表地位;八是作為交換,對這些團體的領袖選舉、利益訴求和組織支持等事項,國家有一定程序的管製。引自:範明林、程金:《政府主導下的非政府組織運作研究——一項基於法團主義視角的解釋和分析》,《上海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版)2006年7月。
【62】徐紅:《從“鄉民社會”走向“公民社會”——對中國社會發展模式的評析》,《上海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3月。
【63】徐晨華、溫建敏:《地震檢閱中國NGO成都可能會成為中國NGO中心》2008年5月26日,引自騰訊網,http://news.qq.com/a/20080526/000157_1.htm
【64】陳紅豔:《地震震出NGO瘦弱真身》,上網時間2008年5月26日。引自金羊網:http://www.ycwb.com/news/2008‐05/26/content_1897198.htm
【65】本節執筆:吳芳。
【66】加布裏埃爾·塔爾德:《傳播與社會影響》,英譯:特裏·N.克拉克,何道寬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第38頁。
【67】梁文道:《萬眾一心,表達不同》,《南方周末》。上網時間:2008年5月14日。引自《南方周末》電子版:http://www.infzm.com/content/12108
【68】摘自《汶川地震信息公開》,上網時間2008年5月23日。引自人民網http://yq.people.com.cn/htmlArt/Event105s1.htm
【69】陳力丹:《傳媒,你宣傳的是公民意識還是臣民意識?——學習十七大報告》,上網時間2008年1月6日。引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59403701008bd1.html
【70】陳力丹:《傳媒,你宣傳的是公民意識還是臣民意識?——學習十七大報告》,上網時間2008年1月6日。引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59403701008bd1.html
【71】引自《媒體的力量是強大,但記者切勿妄自尊大》一文,網站地址:http://www.ccgov.net.cn/asp/kzjz/kzjz01.asp?id=4195&flag=244
【72】參見報道《紅十字會善款風波調查:民眾期待用途公開》,上網時間2008年5月23日。引自ht‐tp://www.080512.net/html/zaiqubaodao/200805/23‐9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