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判妒婦殺子之冤
判雲:
陳妻密計毒三人,衛妾含冤對拯伸。
天不容奸惟速報,驅陳作彘儆人心。
話說江州德化縣,有一個姓馮名叟,家頗饒裕。其妻陳氏貌美無子,側室衛氏生有二兒。陳氏自思己無所出,誠恐一旦色衰愛弛,家中不貲之產皆妾所有,心懷不平,每存妒害。無釁可乘。
一日,馮叟自思:“家有餘資,若不出外營為,則亦不免為守錢虜耳。”乃謀置貨物遠行,出往四川經營買賣。馮叟臨行囑妻陳氏善視二子,陳氏口中亦隻應唯而已。
時值中秋,陳氏詒賞月之故,即於南樓設下一宴,召衛氏及二子同來南樓上會飲。陳氏先置鴆毒放在酒中,舉杯囑托衛氏曰:“我無所出,幸汝有子,則家業我當與汝共也。他日年老之時,惟托汝母子維持,故此一杯之酒,預為我身後之意焉耳。”
衛氏辭不敢當,於是母子痛飲,盡歡而罷。是夜藥發,衛氏母子七竅流血,相繼而死。時衛氏年二十五,長子年五歲,次子三歲而已。當時親鄰大小皆莫知其故,陳氏乃詐言因暴疾而死,聞者無不傷感。陳氏又詐哭之盡哀,以禮送葬。已而馮叟在外,一日忽得一夢,夢見衛氏引二兒泣訴其故。意欲收拾回家,怎奈因貨物未脫,不能如願,是以且信且疑,鬱鬱不悅。
將及三年,適正值包公訪察按臨其地,下馬升廳,正坐之間,忽然階前一道黑氣衝天,須臾不見天日。晡時雖散,仍乃不大明朗。包公心甚疑其必有冤枉。是夜左右點起燈燭,包公困倦,伏幾而臥。夜至三更,忽見一女子,生得姿容美麗,披頭散發,兩手牽引二子,哭哭啼啼,跪至階下。包公問曰:“汝這婦人,住居何處?姓甚名誰?手牽二子,到此有何冤枉?一一道來,吾當與汝伸雪屈情。”婦人泣曰:“妾乃江州衛氏母子也。因夫馮叟遠往四川經商,主母陳氏中秋置鴆酒殺妾三人,冤魂不散。幸蒙相公按臨敝邑,故特哀告,望乞垂憐,代雪冤苦,則妾母子九泉之下,雖死猶生也。”說罷悲嗚不已,移時再拜而退。
次日,包公即喚鄭強、薛霸,拘拿陳氏,當廳審勘。包公曰:“妾子即汝子一般,何得心懷妒忌,害及三命?絕夫之嗣,莫大之罪,又將焉逃?”陳氏悔服無語,包公就擬斷淩遲處死。
後閱五載,馮叟回歸。家畜大母彘,歲生數子,獲利數倍,將欲售之於屠,忽作人言曰:“我即君之妻陳氏也。平日妒忌,殺妾母子,況受君之恩,絕君之嗣,雖蒙包公斷後,上天猶不肯宥妾,複行罪罰,作為母彘。今償君債將滿,未免千刀之報。為我傳語世婦:孝奉公姑,和睦妯娌,勿專家事,抗拒夫子;勿存妒悍,欺製妾媵。否則,他日之報即我之報也。大抵水性吝嗇,因見自身無子,妾婢有子,家之所有,彼獨占享,遂懷嫉忌,潛蓄不仁。殊不知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損妾之子,乃絕夫之嗣也。婦人但顧目前,不思身後,其得罪天也不亦大乎!故為母彘警省世人,毋效我之所為而貽臭於世矣。”遠近聞之,肩摩踵接,皆欲兢觀,其門為市。當時有歌一篇以繼之曰:
江舟陳氏馮家婦,摯悍狐狡恣嫉妒。
勞勞長舌牝雞晨,廢馳三綱全不顧。
一身無子可奈何?徐卿有慶偏房多。
不思無後絕夫祀,閨中旦夕操幹戈。
景屆中秋月輪皎,南樓玩月存奸狡。
金杯傾鴆裂肺腸,玉山頃刻房中倒。
熒惑親鄰暴疾亡,夫君況是居他方。
詎意冤魂訴包老,擬斷報應死幽冥。
公哉天公複報應,陳氏自作還自承。
數年罰為一母彘,終朝償夫馮門庭。
忽作人言勸世俗,婦人切莫存奸毒。
我因妒悍欲專房,至今尚是糟糠畜。
聊作短歌列公案,事雖虛言日還真。
為惡不如為善好,叮嚀告戒閨中人。
第七回行香請天誅妖婦
斷雲:
梅稍月掛近黃昏,秉燭香齋獨掩門。
執得葩經當日筆,挽回風化戒鶉奔。
話說黃州儒士張從龍,結廬臨溪,讀書其內,苦誌用功,不入城府。家業荒涼,未有妻室。仁宗康定二年春月間,於所居倚窗臨溪閑坐,俄見一叟棹船逶迤候岸,中坐一青衣美人,顏色聰俊。張從龍遽爾問曰:“何家宅眷?今欲何往?”叟曰:“茲值歲侵,衣食無措,將賣此女,以資日用耳。”從龍留意,邀之入室,遂問姓名居住。叟曰:“老拙姓蘇,本州人也。無室辭世,隻生此女,乳名珍娘,年方二八,頗通書義,尤精女工,欲仗紅葉之媒,以訂赤繩之約。如君不棄,望為相容。”從龍見占,隨即許諾,傾囊見酬。遂沒宴會親,卜日合巹。女自入從龍之門,恪盡倡隨之道,主中饋,縫衣裳,和於親族,睦於鄉裏,抑且性格溫柔貌出類,遐邇爭羨焉。從龍貪戀情欲,頗廢經書。其女諫曰:“衾枕之情,世之常事;功名之念,士之要途。立身行道,揚名後世,既顯父母,又榮妻子,男兒之誌,於斯遂矣。豈可苟淹歲月,而守故園之桃李哉。”從龍見女言有理,遂遜謝之,愈加敬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