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9章 張去華燒契約(1 / 1)

張去華是北宋人,他在科舉考試中被宋太祖親自定為狀元,由於他為人正直,不善於巴結奉承,一直得不到提拔。

一天,他陪宋太祖趙匡胤出遊,宋太祖問起他的父親,得知張去華的父親雖然因為得罪權貴而被貶官,但是卻始終教導張去華要正直做人,為國出力。宋太祖聽了,有心提拔張去華。不久,張去華被任命為道州通判(負責辦案的官)。

在道州赴任期間,張去華偶然間看中了一座房子。這座房子前後花木掩映,還有一個很大的蓮花池,是一個飲酒作詩的好地方,張去華有心把它買下來。仔細打聽,得知房主正急需用錢,五百兩紋銀就賣,於是張去華就出錢把它買下來了。

張去華在這座房子裏宴請朋友,賞月作詩,生活得非常舒心。一天夜裏,他見月色很好,就又走到後院,在蓮花池旁賞月。忽然,他聽見院牆外有人在哭泣,像是一個婦人的哭聲,而且聲音非常悲切。便推開後院的小便門走了出去,看見一個老婦人正在倚牆掩麵哭泣。

張去華上前詢問道:“老婆婆,您有什麼傷心的事,跟我說,說不定我可以幫您想想辦法。”

老婦人傷心地說:“這房子原來是我家的祖宅,祖輩相傳已經一百多年了。可是,我兒子遊手好閑,不務正業,整天在外麵喝酒玩樂,把家產都揮霍一空。前兩天,他又賭輸了五百兩銀子,不得不變賣祖宅還債。可是我在這宅子裏待了幾十年,快要入土的時候,卻又搬了出去,心裏難過,就從鄉下回來看看。”

他想了想說:“這宅子是我買的,您不要傷心,明天我再把房子還給您。您今夜就在這裏暫住一晚吧!”

老太太以為張去華是在安慰她,沒有把還房了的事當真,但是她很想在這裏再住一夜,於是就點頭答應了。

第二天一早,張去華就派人把老太太的兒子叫來,命令他馬上改掉喝酒賭博的壞毛病,要靠勞動賺錢,好好奉養母親;如果能重新做人,就把買房子的契約燒掉,把房子還給他。

老太太的兒子對以前的惡行也很後悔,後來真的改掉了壞毛病,靠自己的勞動贍養母親。於是,張去華就拿出契約,按照當初的約定,把契約燒了,自己搬出了那所宅子。

張去華不僅誠信做人,而且清廉為官,在道州任職期間用自己的機智和才華處理了很多案子,深得百姓們的喜愛。

教人為善適比給人錢財來得高尚一些。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劉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