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知識
音樂的構成要素
音樂是什麼
廣義地講,一切聲音都可以用作音樂的材料。其中包括有固定音高的樂音、沒有固定音高的噪音、還包括無聲的休止。簡單地說,音樂就是運動的音響(包括休止)的藝術的結合。運動是音樂的生命,動與靜、強與弱的對比是音樂中的重要表現手段。一個無休無止的單音之所以不能叫作音樂,唯一的理由就是它是靜止的、因而是沒有生命的。“藝術的結合”是指將這些材料按照一定的審美原則、一定的藝術規律組織在一起,而不是將各種聲音雜亂無章地倒進聽眾的耳朵。
用幾個玻璃杯盛上水,使它們發出不同的音高,就可以奏出一支樂曲。
這說明音樂中包含不同音高的若幹個音。鑼鼓隊奏出的是另一種音樂,其中根本沒有固定的音高,也就是說,這時構成音樂的主要材料是不同的節奏和音色。從這兩個簡單的例子可以看出,音高、節奏和音色是構成音樂的基本要素。無論多麼複雜的作品,都是由這樣一些基本要素構成的。然而,這些要素並不是音樂,正如磚瓦水泥不是大樓一樣。
人們常說,音樂是時間的藝術。這句話說出了音樂的基本性質。一首音樂作品,不管是宏大的交響曲還是一支短小的兒歌,必須隨著時間的進程一點一點地展現出來。隻有聽完了整首作品,才能了解它的全貌。與此相對的是空間藝術(視覺藝術),比如一座雕塑,我們可以在一瞬間將它攝入腦海,盡管不能記住所有的細節,但對其全貌已經有了印象。因此,欣賞音樂時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記住方才聽到的東西。尤其在大型作品中,往往在每一個部分都出現新的主題或是引入新的音樂材料。必須將它們記在腦子裏,追隨它們的每一個變化,這是欣賞音樂的最重要的方法。因此,具備一定的音樂記憶能力不隻是學習音樂的重要素質,對欣賞者而言也是很重要的。
在音樂的表現手法中,除了基本要素之外,還有力度、速度、和聲的變化,其中無論哪一個因素的變化,都可能完全改變音樂的表情。比如說,同樣一個樂句,當它的速度由很慢變得很快時,音樂的情緒可能就會由悠閑轉為興奮、由陰沉轉為明媚、由沉痛轉為激昂。但是,任何一個因素在獨立存在時都沒有任何表情意義。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這種時間藝術的基本原則是調動一切表現手段、在音響的運動和對比中展示其內涵。
當藝術形象與人們熟悉的事物聯係在一起時,理解其表層形式是沒有任何困難的,比如畫麵上的山水人物或舞台上的生死離別。作者的意圖或是作品的深層含義則存在於一定的創作背景和文化係統中,掩蓋於表層形式之下。對這一層含義的準確理解是藝術欣賞的更高境界,但不是必要前提。在極為抽象的藝術作品(例如某些現代繪畫)中,內容與形式之間已經脫離了自然形象的聯係,似乎是直接反映畫家頭腦中的意象。人們常用“韻律”、“節奏”這樣一些音樂術語描述抽象的美術作品,其中的道理頗為耐人尋味。
在有關音樂起源的討論中,有一點似乎是公認的。大家都認為在音樂諸要素中人類最先掌握的是節奏。從樂器的發展中可以看出這一點。世界各民族的古老樂器中最先出現的都是打擊類樂器。直至今天,以打擊樂為主的節奏性音樂仍然是一些原始部族音樂的基本特征。其次出現的是吹管類樂器,先是取材於動、植物的骨哨、蘆笛之類,後來是金屬製的號角。最後出現的是弦樂器,先是撥弦,後是拉弦。有意思的是,在音樂創作中也有類似的順序。一個初學作曲的人,往往將注意力集中在繁複的節奏和打擊樂器上。過一個時期之後,可能就會偏愛銅管樂器的力度和輝煌的音響。等到他認識到弦樂器的重要性、並且能夠熟練地掌握的時候,才能說已經登堂入室。這其中似乎顯示了一個規律,對音樂的感受是從沒有音高的節奏開始,發展到粗線條的旋律,進而到豐富的音色和細膩的表情。
貝多芬有一句引人深思的名言:“音樂應當使人類的精神爆發出火花。”音樂究竟以哪些手段達到這樣強烈的效果呢?歸納起來主要是音樂的語言、音樂的結構和音樂的諧和性。音樂的語言主要是指旋律,音樂的結構包括了節奏、曲式的因素,而音樂的諧和性主要是指和聲。因此,人們常把“旋律”、“節奏”、“和聲”作為音樂最主要的構成要素。音樂美學家們認為:“占首要地位的是沒有枯竭、也永遠不會枯竭的旋律,它是音樂美的基本形象;和聲帶來了千姿百態的變化,它不斷提供新穎的基礎;節奏使二者的結合生動活潑,這是音樂的命脈,為多樣化的音色添上了色彩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