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漸漸遠去的隊伍,叮叮、當當扭轉航向進入了另一個朝代。叮叮瞭眼再望,發現一個看上去書生模樣的人,隻有一小童牽馬慢慢靠邊而行。突然,馬失前蹄一聲嘶叫,驚擾了前方錦旗飄飄的隊伍。這時過來一個差役抓住書生用馬鞭狠抽,書生痛苦地倒在地上,這可把叮叮、當當氣壞了。叮叮拿起魔盒往下一晃,隻見差役抽搐了一下後,拿起馬鞭抽打自己,隊伍大亂。叮叮把魔盒又一晃,身穿一品朝服的叮叮就站在了隊前,驚得那些人連忙讓行。
使用“儀仗”和“儀從”是我國古代交通封建等級製的一個突出標誌。儀仗古稱“鹵薄”,最為龐大、也最顯赫的是皇帝的儀仗隊伍。王侯百官的儀仗各有等級,規定很細,基本原則是官階越高,儀從越多,儀仗越堂皇龐大。平民百姓則禁用儀仗、儀從。
唐朝官員的儀從是:一品官7騎,二三品官5騎,四五品官3騎,六品官1騎。
明朝官員的儀從是:公爵10人,侯爵8人,伯爵6人,一品官至三品官6人,四品官至六品官4人,七品官至九品官2人。清朝官員的儀仗差別很大,以總督為最龐大,各種儀仗器物如扇、旗、兵器、回避牌、肅靜牌等共17種34個。府、州、縣官的儀仗器物隻有5種8個。
曆代除朝廷命官外,庶民絕無使用“儀仗”和“儀從”的資格,即使富有、略有地位的庶民出行,也隻能讓一兩個仆役隨行,而且不能喝道或令一人騎馬在前充當“引馬”。到了清朝,文官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才能用“引馬”兩人。
清朝官員出行時,有一項能反映官員等級差別的特殊內容,就是鑼聲。可以從鳴鑼的次數中得知乘轎者的等級。一二品京官坐轎出行時,有“引馬”作前導,衛士左右簇擁,儀仗中有開道鑼,鳴鑼6錘半(第七次敲響後立即用手捂住鑼麵,不讓鑼聲蔓延,稱為半錘),州、縣官坐轎出行時,開道鑼隻鳴3錘半。
曆史上的許多朝代都規定行路時要遵守“賤避貴”的規則。宋朝趙匡胤曾下詔詳細規定內外群臣,大小官員在路上相遇時,“官級懸殊者即行回避,次尊者領馬側立,稍尊者分路行”。明朝也曾詳細規定,街市軍民、做買賣以及乘坐驢馬行路者,如遇見公侯、一品至四品官員過往,要立即下馬讓道;官員在路上相遇時,官階較低的官員要采用側立、回避等辦法讓道。清朝規定,軍民人等在街市上遇見官員經過,必須立即躲避,不許衝突。
我國古代交通關於等級的規定是階級統治在交通上的表現,它雖然是消極和腐朽的,但由這些規定演變而形成的一些觀念,對形成良好的行路秩序卻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例如:“大路朝天,車走中間,人行兩邊”的觀念;“父之齒隨行,兄之齒雁行,朋友不相逾,君子耆老不徒行”的觀念;行路時,“少避長”(年紀小的人為年紀大的人讓路)、“輕避重”(負擔輕的人為負擔重的人讓路)、“去避來”(來者為客人,去者指離開家庭或鄉裏未遠行者,相對來者,去者仍是主人,主人應為客人讓路)的觀念。這些觀念從一方麵反映出古人禮讓的行路風貌,另一個方麵也反映出廣大平民尊敬長者、謙虛克己、為他人著想的優秀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