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論煌三疏(2 / 2)

或言蝗乃魚子所化,而吾獨斷以為蝗乃鰕(寄生於水中的陸地動物)子是也。

凡倮蟲、介蟲與羽蟲,則能相變,如螟蛉為蜾蠃、蛣蜣為蟬、水蛆為蚊是也。

若鱗蟲能變為異類,未之見矣,此一證也。

鰕善遊而好躍,蝻(蝗蟲的若蟲)亦善躍,此二證也。

物雖相變,大都蛻殼即成。

若蝗之形酷類鰕,其身、其首、其紋脈、肉味、其子之形味無非鰕者,此三證也。

又蠶變為蛾蛾之,子複為蠶,蝗變為鰕,知鰕之亦變為蝗也,此四證也。

看完第二疏以後,趙嘉內心無比震驚。

他根本沒有想到,這個時代的古人居然有如此大智慧,將蝗蟲研究的如此透徹,簡直可以說是生物專家了。

第二疏雖隻是介紹蝗蟲出生形態與地點,卻包含了鄭國無數心血,也讓趙嘉找到了從源頭消滅蝗蟲的有力例證。

也隻有從源頭上消滅蝗蟲,才能真正解決蝗災,否則縱然捕殺了一批,隻要幹旱持續,天氣適宜蝗蟲繁衍,仍舊會有源源不斷的蝗蟲出現。

趙嘉屏氣凝神,繼續繼續翻看第三疏。

鰕有諸種,白『色』而殼柔者散子於夏初,赤『色』而殼堅者散子於夏末,故蝗蝻之生亦早晚不一也。

江以南多大水而無蝗,蓋湖澤積瀦水草生之,南方水草農家多取以壅田,就不其然,而湖水常盈,草恒在水,鰕子附之則複為鰕而已。

北方之湖盈則四溢,草隨水上,迨其既涸,草流涯際,鰕子附於草間,既不得水,春夏鬱蒸,乘濕熱之氣變為蝗蝻,其勢然也。

故知蝗生於鰕,鰕子之為蝗,則因於水草之積也。

既知蝗生之源,即當於原本之地除之。

凡地方有湖『蕩』、墊窪、積水之處,遇霜降水落之後,當責令各級官吏親臨勘視本年潦水(雨後的積水)所至。

水涯有水草鰕子存積即多,集夫眾侵水芟刈(殺戮),斂置髙處,風戾日曝,待其幹燥,以供薪燎。

如不堪用就地焚燒,務求浄盡。

此須縣官吏同心協力,方為有益。若一方怠事,就此生發蔓及他方矣。

討除不盡者人,不用命此之謂也。

若春夏之月,居民於波湖中捕得子鰕一石,減蝗百石;幹鰕一石,減蝗千石。但令民通知此理,當自為之不煩吿戒矣。

第三疏記載的內容,更是讓趙嘉欣喜若狂。

鄭國非常精準的預測出了蝗蟲的生長發育環境、周期,如此就能提前預除去鰕子,從根源上杜絕蝗災的爆發。

最主要的是,鄭國如此精準、細致的分析了蝗蟲的生長規律,隻要將其公布出去,百姓必然不再將其視為神蟲,沒有了敬畏之心,為了保護糧食,百姓豈會不盡心竭力?

最讓人拍案叫絕的是,鄭國並非簡單的除蝗,而是在人工創造適合蝗蟲產卵的環境,隨後誘捕鰕子。

有了這三道除煌疏,隻要日後各縣官吏認真辦事,基本就可以杜絕蝗災的爆發。

這簡簡單單的三道除蝗疏,那可是真正的興國良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