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這種粗糙的狀態使用貨幣,帶來兩種很大的不方便:第一是稱量的困難;第二是化驗的困難。在貴金屬,小小的數量上的差異會產生重大的價值上的差異,而要進行極其準確的衡量,至少需要有非常精確的砝碼和天平。尤其是黃金的衡量,那是一種頗為精密的操作。誠然,比較粗糙的金屬,小小的誤差沒有多大關係,無疑地可以不必十分準確地去衡量。然而,如果一個窮人在需要購入或售出一個法新的貨物時,每一次都不得不去稱這個法新的重量,我們會發現這是多麼麻煩。化驗的手續更為困難,更為繁瑣;除非使用適當的熔劑,把一部分金屬在坩堝中完全熔化,否則能從而得出的任何結論都不是十分可靠的。然而,在鑄幣製度建立以前,除非通過這種繁瑣困難的手續,人們總是可能會受到最大的欺騙,他出售貨物得來的不是一磅重的純銀或純銅,而是攙了假的最粗最賤的材料,它們在外表上看來和銀、銅一樣。為了防止這種流弊,促進交易,從而鼓勵各種產業和商業,在所有在改進方麵有了重大進展的國家,都發現必須在普通用來購買貨物的特定金屬的一定分量上加蓋公章,這就是鑄幣製度和造幣廠這種國家機構的起源;這種製度,和麻布與呢絨檢查官的性質完全相同。所有這些製度,用意都在通過使用公章,來確保那些投入市場的各種不同商品的數量和劃一的質量。
首次在這種流通金屬上加蓋的公章,在許多場合似乎是用來確保金屬的質量或純度,這種保證是最困難而又最重要的;就像現今加蓋在銀器皿或銀條上的純銀標記,或有時加蓋在金條上的西班牙標記,隻要蓋在物件的一邊,不涵蓋整個麵積,用來確保金屬的純度,而不涉及其重量。亞伯拉罕稱了四百舍克勒的銀子交給以弗侖,支付自己同意支付的麥比拉的田價。據說銀子是當時商人通用的貨幣,用重量而不是按個數來計算,就像現今的金條和銀塊那樣。古代英格蘭的撒克遜國王們的收入,據說不是用貨幣而是用實物來繳納的,即各種各樣的食物和飲料。征服者威廉采用了用貨幣納稅的習慣。可是,這種貨幣在長時期內是按重量而不是按個數向國庫繳納的。
難於準確地衡量這些金屬,這種不方便引起了鑄幣製度,鑄幣的兩麵完全覆蓋印記,有時邊緣也有印記,不僅用來確保金屬的純度,也用來確保它的重量。因此,這種鑄幣按個數流通,像現今那樣,省去了稱量的麻煩。
這些鑄幣的名稱,最初似乎是表示所含金屬的重量或數量。在首先在羅馬鑄造貨幣的瑟爾維烏斯?圖利烏斯的時代,羅馬的阿斯(As)或龐多(Pondo)包含一羅馬磅的純銅。它像我們的特洛伊磅一樣,分為十二盎司,每盎司包含純銅十足的一盎司。在愛德華一世時代,每一英鎊(English poundsterling)包含一陶爾磅(a Tower pound)的一定純度的白銀。陶爾磅似乎比羅馬磅略重,比特洛伊磅輕。直到亨利八世的第十八年,特洛伊磅才被英格蘭造幣廠采用。法國的利佛(livre)在查理曼時代包含一特洛伊磅的一定純度的白銀。當時香檳省的特洛伊市集是歐洲所有各國的人常去參加的,這樣一個有名的市場的度量衡器是譽滿全洲、受到尊敬的。從亞曆山大一世的時代到羅伯特?布魯斯的時代,蘇格蘭的貨幣――鎊也像英鎊一樣,包含一定重量和純度的一磅白銀。所有英格蘭、法國和蘇格蘭的便士最初全都包含十足一便士的白銀,即一盎司的二十分之一,一磅的二百四十分之一。先令最初也似乎是重量的名稱。亨利三世的一個古老法律規定,當小麥售價??為每誇特十二先令時?,則每塊售價一法新的上等麵包應重十一?先令四便士?。可是先令與便士、先令與鎊之間的比例,似乎不像便士與鎊之間的比例那樣固定和劃一。在法蘭西頭幾位國王的時候,法國的蘇(Sou)或先令在不同的場合似乎含有五個、十二個、二十個或四十個便士。在古代的撒克遜人中,在一個時候一先令似乎隻含五便士,這種含量的變動,很可能與在他們的鄰人即古代法蘭克人中的變動相類似。從查理曼的時候起在法國人中、從征服者威廉的時候起在英格蘭人中,鎊、先令與便士之間的比例似乎和在現今完全一樣,雖然每一種的價值非常不同。因為我相信,在世界上的每一個國家,由於君主和國家的貪婪與不公,他們背棄自己臣民的信任,逐漸減少鑄幣中原來含有的金屬的數量。羅馬的阿斯,在共和國後來的各個時代中,降到了原來價值的二十四分之一,不是重一磅,而是隻重半盎斯。英格蘭的鎊和便士現今隻有原值的三分之一左右;蘇格蘭的鎊和便士約為原值的三十六分之一;法國的鎊和便士則隻為原值的六十六分之一。君主和國家通過采用這種手段就可用比原來要求的較少量的白銀去償還債務和履行契約。誠然,這隻是在表麵上看來是如此;因為他們的債權人實際被剝奪了應收債款的一部分。所有國內的其他債務人也因此享有相同的特權,可以用同樣麵額的貶值新幣去償還舊幣債務。因此,這種辦法證明總是有利於債務人,而極其不利於債權人,有時在私人財產上造成的革命,比起一場非常巨大的公共災難來,還要巨大得多、普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