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誌海
(延慶縣機電學會)摘要:北京具有3000年的建城史和800年的建都史,是東方文明的傑出代表和人類共同的寶貴財富。建立從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曆史文化保護區到曆史文化名城這樣一個從點到麵完整的保護體係,使北京為數眾多、多種形態的優秀曆史文化遺產,連同它的環境都得到有效的、恰如其分的保護。
在深入研究北京曆史文化遺產特點的基礎上,製定切實可行的保護方針和措施。從城市是一個大係統的觀點出發,把北京市的優秀曆史文化遺產進行高層次的保護。從城市的經濟、社會、文化、城市規劃、文物保護、建築設計等各方麵統籌考慮,采取綜合的措施,把保護與建設協調起來。同時加強立法,把北京的曆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法製的軌道。
城市是一種曆史文化現象,每個時代都在城市中留下自己的痕跡。保持曆史的連續性,保存城市的記憶,是人類現代文明發展的需要。因此,保護城市優秀曆史文化遺產應是城市規劃的任務之一。
一、北京曆史文化遺產的主要內容
所謂城市曆史文化遺產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方麵:法定的各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以及雖未定級但確有價值的古建築、紀念建築物、民居、遺址遺跡以及反映城市發展階段的代表性建築物、構築物等;有曆史價值的風景名勝地;較完整的體現某一曆史時期風貌特色的地段與街區;能夠體現曆史上城市規劃成就及反映城市發展曆史的規劃格局、風貌特色和空間秩序。除以上建築實體性的曆史文化遺產外,文化傳統也應是重要內容之一。傳統的戲劇、繪畫、音樂、手工工藝、民族風情、傳統物產等都屬於城市曆史文化遺產之列。
北京是我們偉大祖國的首都,具有3000年的建城史和800年的建都史,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城市規劃層次分明,結構嚴謹,設計勻稱,布局井然。城內皇宮、園林、王府、花園、寺廟、名人故居、四合小院等曆史文化遺產星羅棋布,薈萃一堂。現有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36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56處,其中長城、故宮、周口店猿人遺址、頤和園、天壇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清單,雍和宮白檀木雕大佛、頤和園的彩繪長廊被列入世界吉尼斯大全。北京的文物景點不僅曆史悠久,保存完好,而且知名度很高,堪稱世界財富。
1983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對《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方案》的重要批複中指出:
“北京是我國的首都,又是曆史文化名城。北京的規劃和建設,要反映出中華民族的曆史文化、革命傳統和社會主義國家首都的獨特風貌、對珍貴的革命史跡、曆史文物、古建築和具有重要意義的古建築遺址,要妥善保護。在其周圍地區內,建設物的體量、風格必須與之相協調。”
北京的曆史文化遺產體係可分為三個層次,每個層次保護的任務和重點不同,方法也有所區別。
1.文物古跡。對古建築、古墓葬、古遺址、石刻、近代有紀念意義的建築物等,根據它們的曆史、科學、藝術價值,定為各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當前在繼續調查、發現、保護古代文物的同時,要特別注意對近代優秀建築物的定級保護工作。
對文物古跡的保護原則是在維修保養時不改變文物的原狀,即“整舊如舊”。在文物古跡的周圍劃出一定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製地帶,對新建設的功能、建築高度、形式、色彩加以控製,或者禁止再搞新的建設。
對各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要經過整修公開展示,也有的在不妨礙保護的原則下,繼續合理使用。當前,不提倡恢複重建那些已完全不複存在的“文物古跡”,因為經過重建的已不再屬於文物,且不具有文物價值。當然,為了豐富旅遊內容,重點恢複一些知名度高、在群眾心目中仍保留親切記憶的古建築,也是無可厚非的,但當前主要的精力和財力還是應放在搶救整修現存的古建築上。
2.有典型曆史風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地段。這些地段可以是建築群組、商業街、住宅區,也可以是較完整的小鎮、村落,有古代的也可以是近代的。關鍵是要有保存完好的整體風貌。地段內的單棟建築物可能並不具有文物價值,但其整體的環境能夠反映某一曆史時期的傳統風貌特色,從而使價值得到升華,地方各級政府應根據它的曆史、科學、藝術價值定為地方各級“曆史文化保護區”。
曆史地段的保護原則是保護整體的環境風貌,保護建築物的外觀和道路、綠化等,建築內部允許改造和更新。要特別強調與現代生活的結合,使這些地段為現代的社會生活繼續發揮作用。
保護曆史地段在保護北京的曆史文化遺產的工作體係中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北京雖然是曆史文化名城,但由於城市建設的需要,既無可能、也無必要對古城的所有地區實行全麵保護,所以選擇一定的曆史地段加以重點保護,用這些地段來反映城市的曆史風貌是突出重點、較為現實可行的作法。將有價值的曆史地段劃為“曆史文化保護區”,它的範圍可以根據現狀實事求是地確定,可大可小。對那些破壞嚴重已無傳統風貌可言的地區可以劃在保護範圍以外。這樣可以較少影響舊城改造,減少與城市現代化的矛盾。